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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文革史实 进驻眉县公安局(四)

  “反逆流战团”的人全部住在公安局,那几间被砸开的房子里每间住三至四个人,被褥自带,我们林校的人吃饭就在公安局、法院灶房,钱粮照交,眉县中学学生回学校去吃饭。林校学生每月发给14.5元钱生活补助费,好象出外每天还补助0.4元钱,花费就够了。中途杨明正因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无钱再供他在学校搞“革命”,回家去不来了,而后“反逆流战团”便由我来领导。我们当时惊叹公安局的狗都比我们吃得好,炊事员每顿饭要掰碎好几个馒头,还要打几个鸡蛋到盆子里,放进好多的油和菜,然后才端给警犬去吃,据说警犬每月伙食有标准,比人高得多,必须要喂足喂够。

  “反逆流战团”始终没有参与公安局的业务,我们有一条严格的纪律:坚决不准进入监狱,不得与犯人有任何接触。并非《眉县县志》所述“成立了所谓‘眉县无产阶级专政委员会’”,这个子虚乌有的东西可能是指我们“反逆流战团”。曾经有群众在街上抓到小偷送来,有人说关进监狱去。但是谁来审讯办案,谁签字批准拘留或者逮捕?县中队要看到公安局的决定才收监,我明确声明决不涉及这类事。最终也就无法办到,只把那两个小偷打了一顿,我拿起公安局使用的弹簧鞭也抽了几下。听说那种鞭子每抽一下,身上就会有一道红印,我倒没有看到。后来在清查中有人说我曾是我们这一派进驻眉县公安局砸烂公、检、法的“公安局长”,我不承认说我态度不好,但是却抓不到我当“公安局长”干了什么坏事。又说我打过人,我承认,就是那两个小偷。

  “反逆流战团”从来没有像《眉县县志》所述“揪斗”过“公检法的领导”。我们与法院的人没有打过交道,与公安局的人相处得很好而且成了朋友。“反逆流战团”有一个重要任务,是尽快把离开单位的公安局人找回来,执行公安机关的任务,像对待那两名群众送来的小偷我们就没有办法,要是哪里发生了杀人放火的刑事案件该去找谁?当然最好能在公安局内有个属于我们一派观点的群众组织,那样就可以按照“中统指”的意图办事。我们通过各种办法联系,最先回来的是姓姜的打字员,紧接着回来的是一股股长刘森茂。一股又叫政保股,是专门办理反革命案的,是那时候公安局最重要的部门。政委姜维祯到公安局院子里来过几次,我和他谈过请他回来主持公安局的工作。他没有明确答复,说还是请孙岗局长回来,另外还有个副局长叫夜威。我以为是“赫威”或“黑威”,但却是“夜威”,“夜”在这里读hei不读ye。夜威也来过公安局院子,是个高大粗壮的外地人,对于回来主持公安局工作不热心。大概这两个人看着我这么个不足18周岁的毛孩子跟他们谈话,压根儿就没有当一回事。这两个人都住在县城家里,不主动到公安局来都难以找到。

  我记得还去家里找过孙岗,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公安局长形象,矮都都的个子,胖胖的身子,穿的是中式衣裤,白白的脸色有点浮肿,简直就象是一位种庄稼的老农民。孙岗说他有病,以前就不太上班,工作是其他同志负责的,要我去找姜维祯他们。我还去齐镇家里找过姓秦的秘书股长,后来秦股长回到了公安局,我们成了谈话投机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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