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轿车旁,他弯腰对着车的后视镜用手理了理头发,然后轻松地带上了那个棕色的发套,不大不小,挺合适。他直起身子瞟了一眼周围,并没有什么人。然后,他下意识地拉了一下门把。
车门开了,居然没锁。
他妈的,得来全不费功夫。道格拉斯兴奋地坐进了车里,把背包仍在副驾上。本来还以为要花些钱费些功夫才能搞到车,没想到车这么轻易就到手了。不过在这样的小镇上确实也会经常出现这种不锁车的情况。因为小镇的治安一般来说都比大城市里要好一百倍,根本就没什么小偷,又何必锁车呢?
真的感谢车主人为道格拉斯提供的便利。现在,他要开着这辆大众离开这个安宁的小镇。他要沿着小路朝和他逃跑相反的方向开,以摆脱那些在路口设防的几百个警察。不过具体要先逃到哪里,他暂时还没想好。
大卫现在又在干什么呢?他看到报纸上的通缉令之后,马上就回到了车上,然后将车开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掏出钥匙串上的剪刀,将自己的头发剪得只剩半公分长。和道格拉斯一样,他那头乌黑的亮发绝对是一个醒目的标志。剪掉它就是最简单的伪装方法。
从警察到通缉犯,这可是一个不小的变化,但是,没人会给他时间让他去适应。他现在要在确保自己不被抓的前提下,赶在警察之前,找到道格拉斯。
逃犯追逃犯,既有无限的难度,又有无限的便利。便利是因为警方在抓住道格拉斯之前一定会不断向媒体大众报告出道格拉斯的最新行踪。难度则是因为他要找到道格拉斯就要故意往警方的设伏圈里走,或者是同FBI探员齐头并进去追随道格拉斯的蛛丝马迹。这不,收音机里又在播放及时新闻了:
A级逃犯道格拉斯于一小时前在宾西法尼亚州威尔克斯国际机场被认出,在机场保安的追逐下,他在机场门口抢下一辆出租车延公路朝米德尔敦方向开去。汽车在三十公里外的路边被警方发现,但是道格拉斯本人已逃走……
威尔克斯机场到米德尔敦方向,三十公里外的路边……大卫掏出自己有GPS车载导航系统的诺基亚手机,在屏幕找到了及时新闻里所说的那个地方。路的左边是一条河,而右边是一个巨大的农场。穿过农场,则是一个叫加西亚的小镇。道格拉斯还能往哪儿跑?一个小时前?他一定刚到那儿不久!大卫毫不犹豫地朝加西亚赶去。
当然了,同时赶去的还有凯文和杰克。区别是他们俩比大卫早五十分钟动身,比大卫稍微早一些到那儿。
在农场,有人告诉他们看见了一个穿灰色衣服提白包的人朝加西亚方向跑过去了。汽车开进小镇后,直接去了镇上的警察局。局长早早的就站在楼下了。
“我是联邦特工凯文,这是我的搭档杰克。”凯文开门下车向局长问好。
“你们好,局长伸出右手来与凯文和杰克握手,”刚刚接到宾州警总打来的电话,听说一个A级逃犯已经跑到我们这儿来了,所以我马上调动了局里所有的警察。“
“封住出入口了吗?”凯文问。
“当然,从镇子上能通往外面的路口只有三个,我在每个路口上布置了三个人。”
“两个?为什么不多点儿,那可是个有枪的杀人犯。”
“我也想,但是你看看我们这样的小地方,警局里总共只有十六个人,其中还有两个在休假。现在剩下的五个正在镇子里巡逻。”
“有什么线索吗?”
“没有,你瞧瞧,这个上午还是像往常一样安静,许多人都还在床上睡大觉呢。”局长笑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