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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将网络文学原生态聚合地打造为文化产业链孵化器

  • 编辑: 纪黎初涵
  • 发表于: 2015-04-0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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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本报理论部“艺海问道”文化论坛,邀请各学术机构的青年理论家们,就网络文学的相关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一方面,网络文学作为文学创作的新样式,已经形成了其自身的鲜明特点,需要进行理论总结与深入研究;另一方面,从网络文学到影视改编而迅速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热词,或将成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链的孵化器,催生文化产业质的飞跃。论坛聚焦“媒介变革下的网络文学生产机制及其产业发展前景”,不同观点交锋碰撞,也将思考引向深处: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将网络文学这样的文化原生态聚合地,打造成为文化产业链的孵化器?

  如果将1998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作为标志性事件确定为网络文学的诞生元年,今年(2015年)已是第18个年头。最初的网络写作只是把传统文学搬到网络,零门槛吸引了大量的文学爱好者,特别是难有机会在传统媒介上发表文章的年轻人。但随着写作者对互联网特性的了解越来越深入,文学的形式、节奏、风格、体裁都发生着很大的变化,逐渐形成了以通俗文化为内容、以故事性为号召、以简洁文字为介质、以长篇连载为形式、以粉丝互动为特质的网络文学类型化写作特点。更为重要的是,网络文学迅速成为文化原生态的聚合地:海量的容纳空间,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大量人才,融合古今中外的创作形式,最草根最生活的原创内容。既然是原生态的聚合地,难免良莠不齐、泥沙俱下,而过度商业化、工业流程化、类型化,也使得网络文学一直背负着沉重的质疑。

  随着《甄嬛传》、《步步惊心》、《失恋33天》以及《诛仙》等改编成影视剧、开发为游戏,网络文学正走入大众视野,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与此同时,互联网巨头腾讯、百度、网易和新浪纷纷加快向网络文学产业进军的步伐,甚至万达等互联网行业之外的企业也加入了战群……网络文学知识产权全产业链的运营,影视业与ACG(动画Animation、漫画Comic、游戏Game)产业的融合互动,使得网络文学的影响力早已超出文学本身,迅速成为资本运营的新战场。文化产业的概念迅速超越演艺、影视、出版或动漫产业园的初级模式,吸引着互联网行业内外的大量资本,向着“互联网+”的新业态迈进,有望实现传统意义上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

  正因为如此,网络文学仿佛突然成为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被放在聚光灯下的舞台上。如果说要把资本运营的事情交给市场,那么,保护好这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就应当成为学界和政府关注与研究的重点。

  但直到今天,网络文学的定义仍有争论,作为文学的一种最新样式,有没有真正形成文学分类意义上的网络文学,借助媒介的变化而形成对传统文学的继承、扩展、补充和创新?如果网络文学仍然缺乏经典作家、经典作品,网络文学在今天的成功更多地被限定在改编影视、游戏作品,或者说在商业模式和资本运营的成功之上,网络文学的价值与作用如何认定?随着视觉时代的全面到来,文字的进一步衰减是必然趋势,网络文学还能否保持文化原生态聚合地的江湖地位,吸纳海量人才、筛选优秀种子,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维持的循环系统,就绝不仅仅是网络文学范畴内的小事,而是关乎文化产业链的建立与提供持久活力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想让网络文学承担文化产业孵化器的作用,对于网络文学的研究、扶持、引导、规范,就超出了文艺创作自身的范畴,而具有大众文化生态培育的重要作用,需要行业自律、学界关注与政府的大力扶持。

  网络文学即将“成年”,如同一个18岁的孩子,需要信任,需要沟通,当然,在不断加强自我管理能力的同时,也仍然需要有效与善意的监管。作为文化产业的最前端,网络文学更需要政策的引导与扶持;需要在商业开发之外的地方,长时间涵养水土、扶持人才、培育生态;在国家层面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推动市场竞争良性机制的建立。同时,通过有效的奖励机制,将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延伸到上游网络文学的领域,鼓励网络文学与影视、动漫、游戏甚至与相关主题公园融合共生,才能使网络文学成为持续激发大众文化创造活力的源头活水,让文化原生态聚合地,不断提升为文化产业链的孵化器,使文化创意产业加速发展,打造真正面向青年、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国家文化软实力。(记者 徐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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