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因遵义会议而彪炳史册、因国酒茅台享誉五洲,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海龙屯土司遗址、世界自然遗产赤水丹霞,国土面积30762平方公里,辖14个县、区(市)和1个新区,总人口780万,城镇化率43%,森林覆盖率53.9%。遵义生态良好、风光秀美、气候宜人、文化多彩,旅游业发展方兴未艾,2014年接待游客5176.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44.3亿元。为加强遵义市全景旅游宣传,用歌声唱响遵义情,打造“红色圣地·醉美遵义”品牌,进一步提升遵义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多彩贵州·醉美遵义”原创歌曲(歌词),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遵义市委宣传部、遵义市旅游发展委、遵义市文联、遵义市广播电视台
指导单位: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遵义市音乐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遵义题材和遵义元素,内容应反映遵义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风土人情,抒发对遵义的热爱与赞美之情。作品积极向上、创意新颖、形象生动、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时代感强,单首音频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风格、体裁提倡形式多样,各类唱法、各种演唱形式均可。
三、征集范围、形式
面向全国专业、业余作者。
本次活动分为歌词征集和歌曲征集两部分,作者可单独提交歌词,也可同步提交歌词与曲谱。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以邮寄形式提交的,作品提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的,作品提交时间以该电子邮件的回执时间为准。
歌曲征集结束后,主办方组织专家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10首优秀歌曲、10首优秀歌词入围,对入选歌曲制作小样。主办方邀请全国部分知名曲作家对部分优秀歌词进行谱曲。
四、评奖办法
聘请音乐界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歌曲和获奖优秀歌词。2016年3月公布最终获奖结果。
本次活动设:
(一)歌曲创作奖(10首)
一等奖1首,奖 金 30000元 (词曲按4:6分配)
二等奖2首,奖金各 20000元 (词曲按4:6分配)
三等奖3首,奖金各 10000元 (词曲按4:6分配)
优秀奖4首,奖金各 5000元 (词曲按4:6分配)
(二)歌词创作奖(10首)
每首奖金2000元。(提供知名作曲家谱曲)
五、应征须知
1、作品可以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遵义旅游歌曲(歌词)征集”字样,用挂号寄出;电子邮件请注明“遵义旅游歌曲(歌词)征集”字样。
2、通过邮寄的应征稿件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
3、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主办方。
4、应征作品创作应为2014年1月1日以后至今创作的原创作品,主办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所有作品的使用权。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频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及一切使用权。
5、作品请寄送或提交遵义市音乐家协会: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恒丰花园二楼(邮编563000)
邮箱地址:1481392226@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作品名称。请勿重复发送。)
联系人:袁继平
联系电话:0851-28259498,137-0852-1581
“多彩贵州·醉美遵义” 唱响遵义情
原创歌曲(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