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朦胧诗的阶段后,第三代诗的口语色彩日浓,有些诗甚至回归到了对事件最原始的叙述和表达。在诗歌中,诗人们不再刻意追求诗意化的语言,相反,通过日常口语,他们把自己在生活中的感悟和发现直接流露于诗中。这就避免了朦胧诗晦涩难懂的弊病,同时,也就相应地提高了对语言表达和诗歌结构的要求—— 用最日常的话语结构最浓的诗意,传达最真的情感。
例如,李亚伟的《中文系》就用口语化的语言将中文系的状态展现得淋漓尽致,“老师说过要做伟人/就得吃伟人的剩饭背诵伟人的咳嗽/亚伟想做伟人/想和古代的伟人一起干/他每天咳着各种各样的声音从图书馆回到寝室”,我们可以读出李亚伟给我们展示的是他在大学求学过程中的一点小事,这样一种口语化的表现手法,使我们看到了李亚伟对自己的一种嘲弄和调侃,一个极其生活化的“干”字,把李亚伟对传统的中文系和文化的不懈和解构显现出来。“诗人胡玉是个老油/就是溜冰不太在行,于是/常常踏着自己的长发溜进/女生密集的场所用鳃/唱一首关于晚风吹了澎湖湾的歌/更多的时间是和亚伟/在酒馆的石缝里吐各种气泡”更是将口语的表达运用到了极致,作者细致地刻画了诗人胡玉不会溜冰,和亚伟一起泡吧等生活细节。透过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李亚伟对日常口语的青睐。这也是第三代诗人所推崇的。
第三代诗有很多是具有叙事性质的,多数是对一个事件的再现或者阐发。雷平阳的《杀狗的过程》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应该是杀的狗的唯一方式。/今天早上10点25分/在金鼎山农贸市场3单元/靠南的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一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 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可是,这温暖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 /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它的脖子。它叫着,脖子上 /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 /蹿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
其实,将分隔符去掉,这就是一篇记叙文,它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和事件,而且无需添加任何词语便可连成文章。可是,我们也无法否认这的确是一首诗。这是很多第三代诗的特征,再如侯马的《种猪走在乡间路上》有这样几节:
阳光/这一杯淡糖水/洒在冬日的原野/种猪走在乡间的路上//……//这乡间古老的职业/光荣属于种猪/羞辱属于种猪/而养猪人/爱看戏的汉子/腰里吊着钱袋/紧跟种猪的步伐/自认为与种猪有着默契/他把鞭子掖在身后/在得钱的时候/养猪人也得到了别的
透过这几节,作者向我们讲述了种猪和养猪人在去他乡的途中的状态和过程。这类诗的跳跃性不大,每一个人都可以读出诗里面最表层的“故事”。
但是,强调诗的口语化和叙事性并不是说当代诗缺乏诗味和美感,缺乏作者真实的情感体验。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可以接受《杀狗的过程》作为一首诗而存在。当代诗在口语化的叙事中,掺杂着诗人的人格精神和对社会对人生的态度和见解。所以,在李亚伟的《中文系》里我们可以看作者对人到生的积极狂傲的态度,从他对中文系的嘲讽中,我们可以理解他的向上蓬发的生命力。同样,雷平阳的《杀狗的过程》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记叙,而是饱含了对残忍复杂的人性的揭露,狗的愚忠迷失自我的奴性品格展露无遗。
因此诗歌不必非得晦涩复杂(这并不是否定朦胧诗的“朦胧美”),如何在最简单的话语中显出诗意和深度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在日常生活中,能引发我们感悟的事件、物体有很多,写日常生活的时候也不应该拘泥于狭窄的校园生活,视野要尽可能的宽阔,尝试关照社会,关照人生是才我们所应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