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同步小康民间歌谣、诗词”的征稿启事
为艺术地展现我县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所取得的巨大变化和全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喜人变化和动人场景,遵照“黔委研字〔2015〕23号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同步小康民间歌谣、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特启事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主题:表现县内“同心同德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优秀民歌、民谣和古体诗词作品。
(一)体裁:民歌、民谣、古体诗词。
(二)要求:1、坚持本色本韵、主题鲜明、文风朴实、行文活泼,具有一定宣传传播价值的作品,民间收集和个人创作均可。2、所有作品需拥有独立版权,注明作者及创作(采集)时间、地点,附50字左右作者简介(包括民族、年龄、性别、籍贯、职业及联系方式);民间传唱作品(佚名作品)应注明收集整理人、整理时间和地点;民间歌师及群众咏唱的视频、音频记录应将歌词的书面材料和视频、音频一起报送。3、所有征集作品纸质、电子文档均可,尤其欢迎电子文档。
三、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5日。
四、作者待遇:征集作品入选《凤冈县同步小康民间歌谣选集》,发放一定稿酬和样书。
五、联系地址:凤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编辑室。
联系人:杨 超 电话:15934672688QQ邮箱:615890800
中共凤冈县委政策研究室
凤冈县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