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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风云六百年

  • 编辑: 一指染。
  • 发表于: 2016-01-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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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照片

 

 “和平协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按中国政府的主张,才能确保亚太地区的和平。

  钓鱼岛位于中国福建省正东、台湾省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中国大陆架的组成部分。钓鱼岛是个群岛,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纳入中国版图已有长达六百年历史,虽然这期间经历过多次历史风云变幻,有关国家曾借机妄图改变诸岛归属,以达到据为己有的目的。但充分的历史依据和国际法理证明,中国对钓鱼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发现钓鱼岛的时间


  中国人对东海海域及其通往朝鲜、日本以及琉球海道的探险考察,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及秦朝时期,众所周知的徐福出海壮举就发生在那个时候。在出海开辟海道的路上,是中国人最早发现了沿途的海山岛屿,并最早对这些海山岛屿做出过命名和记载。

  由于年代久远,中国人早期所写的这些记有沿途海山岛屿名称的资料,多数已经散佚难以寻找。近年来经众多科学工作者的发掘努力,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关于东海的海山岛屿,尤其是钓鱼诸岛划为我国版图的记载,是明代形成的。尽管如此,明代的记载距今也已经有六百余年历史了。

  明朝时琉球国(今日本冲绳县)为明朝的附属国。从明洪武五年(1372)开始,明朝开始不定期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全权代表明政府协调处理君主国和附属国之间的有关事宜。这些册封使对出使过程有的曾留下过文字资料,比如明永乐元年(1403)时,有一位册封使写过一本属于航海指南的书《顺风相送》,在其中福州至那霸(今日本冲绳县首府)航线指引图中,已经有了关于钓鱼诸岛的明确名称记载,只是这位册封使的名字已经无从查考了。

  到嘉庆十三年(1534)时,明朝向琉球的册封使已派到第11任,此使名叫陈侃,他是个细心人,对出使琉球过程做了详细记录,写成了《使琉球录》一书。书中写道:“使节一行乘船,是年5月8日,自福州梅花所出外洋,向东南航行。在鸡笼头(今台湾基隆)海面转向东,10日过钓鱼屿。十日,南风甚疾,舟行如飞。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十一日夕,见姑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琉球向导)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对钓鱼诸岛进行了清楚的记载。

  1562年的册封使郭汝霖在他的《重编使琉球录》中,再次提到:“自福州出洋,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赤屿乃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若有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1603年册封使夏子阳在他的《使琉球录》中也提到了钓鱼诸岛和登上琉球国的情况。

  这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陈侃和郭汝霖都是以“赤屿”与“姑米山”(今冲绳久米岛)之间的海域为明朝与琉球界的界限。“赤屿”为明朝,“姑米山”为琉球,两人都提到过了“赤屿”就到了“姑米山”(琉球领土),这很重要。同年,明朝的将领胡宗宪编纂了海防地图《筹海图编》,卷一的《沿海山沙图》也记载了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的各个岛屿,其中也包括钓鱼诸岛。并将钓鱼诸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明确具体地将钓鱼诸岛列为中国领土。

  清朝时中国一直延续了明朝对钓鱼岛的管辖,在向琉球继续派遣册封使时,都是先到钓鱼诸岛,然后再驶向琉球。清朝册封使在出使琉球所形成的出使记录中,几乎都有钓鱼诸岛是中国领土的记载。如沈复写的著名的《记事珠》就记载有:“(1808年)十三日辰刻见钓鱼台,形如笔架。遥祭黑水沟,遂叩祷于天后,忽见白燕大如鸥,绕樯而飞。是日即转风。十四日早,隐隐见姑米山,入琉球界矣。”说明黑水沟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线。

  事实证明,自明朝起钓鱼诸岛就已归入中国版图。在日本的早期文献中,根本查不到钓鱼岛的记载。至于到1895年日本人强行命名钓鱼诸岛为“尖阁群岛”时,比中国发现钓鱼诸岛的时间已整整晚了近500年。


日本开始认为钓鱼诸岛属于中国


  因此,在1868年明治维新之前,日本对于钓鱼诸岛的状况仍是不甚了了,直到清朝中晚期他们一直还是认为钓鱼诸岛是中国的岛屿。

  比如,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785年日本学者林子平写的《三国通览图说》,就在这本书中开始有了钓鱼诸岛的名称记载,可惜他的记载是根据中国册封副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转录的,不是他的发现和发明。

  就在这本《三国通览图说》书中,共附有五张地图,包括朝鲜、琉球、虾夷(两张)、小笠原岛。其中在《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中,琉球属地皆用橘黄色,邻接琉球的日本部分则用淡绿色,而邻接的中国部分是用粉红色。在这张地图上,钓鱼诸岛所用的颜色,与中国福建、浙江相同,即粉红色。而久米山则同琉球一样为橘黄色。《三国通览图说》一直作为当时的官方地图,可见日本对钓鱼诸岛的归属是明确的。

  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是日本新的官方地图,在他们的版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诸岛。

  1879年3月,日本吞并琉球。据日本官方档案《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记载,日本在吞并琉球后,为在钓鱼岛建立国家领有标志,曾于1885年进行过3次秘密调查。但结论是这些岛屿“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此事“涉及与清国之间岛屿归属谈判”,不宜涉及此领土事端,以免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

  1884年,日本福冈县有一个从事捕捞业的小资本家,叫古贺辰四郎,他于1885年登上了钓鱼岛,发现那里群集着众多处于产卵期的信天翁,就想到采集其羽毛和鸟粪出售可以大发其财。这个人为了达到长期居住此地的目的,曾向当时的日本内政部提出申请,要求取得租地权。即使在这时候,日本政府都不认为钓鱼诸岛是日本领土,所以日本政府以“不认为该岛属于日本”为由,没有接受古贺辰四郎的请求。

  即使到了1941年日踞台湾的时代,日本人仍认为钓鱼诸岛属于台湾,而不属于冲绳(琉球)。那一年冲绳县为了占有钓鱼诸岛一带丰富的渔业资源,意图把钓鱼诸岛划归本县。这就影响了台湾人的利益。当时的“台北州”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台湾人的利益,保有钓鱼岛渔场,曾与冲绳县打了一场官司,将案子起诉到了日本东京法院。1944年日本东京法院正式判决确定,钓鱼诸岛属于台北管辖,不是冲绳的地盘。

  可以看出,日本在很长时间内,并没有把钓鱼诸岛看做是自己的领土。


吞并琉球成为日本窃取钓鱼岛的重要步骤


  在钓鱼诸岛的东南部,有一个由群岛组成的琉球国,其地理位置在中国台湾省和日本之间,总面积大约为3500平方公里。12世纪琉球开始出现了国家,史称三山时代,即山北、中山、山南三个国家。到15世纪被统一为琉球王国。该国一直为中国明清两朝的藩属国。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明确其藩属国地位。至此,山北、中山、山南三国开始向明政府朝贡。清朝建立后,已经统一的琉球国王于1654年遣使臣到清朝请求册封。清顺治帝封尚质王为琉球王,琉球继续成为清王朝的藩属,维持与清朝的进贡关系。

  琉球国一直使用明清两朝的年号,其官方文书、外交条约、正史等,都用汉文书写。其国都首里城宫殿都是面向西方,表示其归慕中国之意。一直到光绪五年(1879),琉球国与中国的藩属关系达500年。

  日本想侵占中国藩属国琉球蓄谋已久。1868年,日本明治天皇睦仁登基,他即颁行诏书,宣称:“遂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志在向海外扩张。目标首先选在中国的台湾、中国藩属国琉球和钓鱼诸岛,并一直寻找扩张的机会。

  1871年12月,琉球船民因风漂流到台湾,其中54人被台湾土著杀害,其余由清政府护送回国。因琉球是清朝属国,此事就此平息。第二年日本使者到中国换约,从清政府邸报中看到此事,于是一面向本国报告,一面到总理衙门交涉,试探清政府对琉球、台湾的态度。总理衙门回答说:“二岛(指琉球、台湾)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此质问已经非常到位,日本人也哑口无言。偏偏总理衙门的人又画蛇添足,补充说:“杀人者皆属生番,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这下可叫日本抓住了把柄,拿“化外”二字大作文章,说台湾土著的居住地不是中国领土,否则为何你们称“化外”呢?找到了进攻台湾的借口。

  1874年1月,日军在台湾琅峤登陆,开始了对台湾的进攻。战争至8月,日军不断增兵,但仍节节失利。此时日本看到胜算无望,就想找台阶下,便派了公使大久保利通到北京,提出结束战争的问题。日本公使来华后,先是虚声恫吓,后来又表示结束战争的“诚意”:说日本出兵台湾费尽财力,你们中国也不能让我们空手而归呀?你们应当支付一些战争费用,然后我们就撤兵,这样双方面子上都过得去。

  清政府不想为“化外生番”费太多精力,也想息事宁人,就表示可以考虑以对在台湾“被害之人”酌情“抚恤”的名义给日本些钱,等于承认了赔款。日本人喜出望外,在10月31日签订的《北京专约》中,把琉球人遇害写成了“日本国民遇害”,日军进攻台湾写成了“保民义举”,中国为此赔偿白银五十万。最重要的是,《北京专约》为日本吞并琉球提供了根据。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朝贡,断绝一切来往。然后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正式侵占琉球。当时清政府内外交困,无精力处理如此事变,虽然琉球国王一再要求清政府不要放弃自己,愿意继续做清朝的附属国。然而清政府内部意见不一,又不愿得罪日本,遂虚应故事的与日本展开过两次磋商,见毫无结果便不再坚持,主动表示“搁置争议”,不再提及。导致琉球被日本占领成为事实。

  1879年4月,日本将琉球更名为冲绳县。为下一步吞并钓鱼诸岛打下了基础。


日本终于等来窃取钓鱼诸岛的时机


  琉球到手后,日本以此为跳板开始考虑吞并钓鱼诸岛的计划,然后希图再进一步扩大战争,已达觊觎中国大陆的目的。日本人见清政府如此软弱,举国上下情绪大振,士气高昂,疯狂扩军备战,准备与中国进行一场以“国运相赌”的战争。

  恰于1894年春,清朝藩属国朝鲜爆发农民起义,朝鲜政府请求清政府派兵协助镇压。清政府便派直隶提督叶志超、太原镇总兵聂士成率淮军两千五百人分批赴朝。日本见状,他们找到了也出兵朝鲜的借口,以“帮忙”为借口浑水摸鱼趁机也派兵入朝,故意挑起衅端,目的在占领朝鲜,然后再进攻中国。朝鲜政府看清了日本的阴谋,希望日本撤兵。朝鲜政府赶紧接受农民起义军提出的要求,双方签订了休战和约,朝鲜内战立即宣告停止。朝鲜为达让日本撤兵目的,首先请求中国带头撤兵,中国答应。但日本虽已失去出兵朝鲜的借口,仍决心扩大事端,不仅不撤还继续增派军队,目的已经十分明显。

  7月12日,日本外务大臣陆奥电令日本驻朝特使大鸟:“不妨利用任何借口,立即开始实际行动。”大鸟接训令后,于19日和20日连续提出强硬要求,胁迫朝鲜政府废除中朝通商条约,并胁迫“授权”日军驱逐中国军队出境。23日,日军攻占朝鲜王宫,拘禁国王李熙。25日,日本不宣而战,同时在海面和陆地对中国军队发起进攻。1894年8月1日,中日两国同时宣战,闻名于世的中日甲午战争开始。

  该次中日大战,清朝军队节节失利。1895年1月,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通过“内阁决议”断然决定窃取钓鱼诸岛。他们不再担心“招致清国的猜疑”,指示冲绳县知事立即在钓鱼岛建立辖区标桩。没几天时间,他们没有动用一兵一卒,只悄悄地在钓鱼岛上插上了几根标桩,写明此地为冲绳县管辖,美丽的钓鱼诸岛就成了日本人的囊中之物——可惜一败涂地的清政府已经没有能力对此表示抗议了。也就在这时候,十年前日本福冈县那个要求租占钓鱼岛的古贺辰四郎,他当年的租用申请随即也被批准了。

  1895年3月,携胜利余威,日本联合舰队继续向南进发,绕过台湾南端,进入澎湖列岛,占领了岛上的各个炮台,准备进攻台湾。同时,中日讲和谈判也在同步进行,同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不仅对日本赔款并开放口岸,还攫取了台湾及澎湖列岛。

  1900年,日本废除了钓鱼岛沿用几百年的中国名字,将其改为“尖阁群岛”。


美国私相授受为中日领土争端埋下祸根


  日本并不满足仅仅对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占领,他们的目标是对中国大陆这块富饶的土地。1927年,日本首相兼外相田中义一就在东京召开“东方会议”,会议形成《田中奏折》,疯狂宣称:“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并在国民中灌输日本是狭小的岛国,没有资源,日本人根本出路在于占领“大海那边”辽阔富饶的中国。日本国民在政府的教育下,不少家长把占领中国当成对后代励志的目标。

  继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华事变发生后,到1937年7月7日,日本开始了全面的侵华战争,并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组成部分。抗日战争进行当中,于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签署《开罗宣言》。该宣言宣告:“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宣言还明确:“所有日本窃夺自中国的一切土地,均应由中国政府收复之。”

  开罗会议后,中美英三国为加速结束战争进程,于1945年7月26日签署了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再度明确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必须归还中国。当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向议会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无条件投降,并于1945年9月2日签署了《日本投降书》。日本作为战败国被美国占领。从此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又在名义上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然而,美国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推行其单独占领日本的政策,企图通过缔结对日和约,使长期占领合法化。1947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单方面提议召开远东委员会“对日媾和会议”,受到苏联等国的抵制。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日本成为美军侵朝的重要基地,美国政府更加急于对日媾和。10月,美国向远东委员会成员国提交所谓“对日媾和七原则”。由于其严重违反波茨坦会议精神,理所当然遭到中、苏等国的强烈反对。

  1951年3月23日,美国政府一意孤行,擅自向远东委员和成员国提交所谓对日和约的“临时草案”。7月20日,美国单方面向各有关国家发出了于9月4日在旧金山召开对日和会的通知。8月15日正式公布所谓《对日和约草案定本》。

  对日媾和会议于1951年9月4日至8日在美国的旧金山市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包括日本在内共有52个国家,但是唯独没有在战争中蒙受最大牺牲的中国的代表。在美国的控制下,9月8日举行了所谓的和约签字仪式。其中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3国拒绝签字,其他48国签了字。

  《对日和约》是—个违反国际协定、侵犯中国等国主权的和约。如在领土方面与中国有关的部分,只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但对日本放弃这些权利后,这些岛屿应归还中国问题,和约却只字未提。相反,和约还把钓鱼诸岛划入冲绳,规定由美军托管。冲绳成为美国的军事基地,美军将钓鱼岛作为了“靶场”。

  1971年,美日两国不顾中国反对,又擅自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美国把冲绳(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也列为“归还区域”而“送”给日本。这一交易立即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发起了轰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政府自知理亏,赶紧表示,“归还冲绳‘施政权’对钓鱼岛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意思是他们这样做并未说钓鱼岛的主权是日本的。

  尽管如此,美国私相授受的举动,却在中日之间埋下了领土纠纷的祸根。


钓鱼岛争端成为中日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1971年3月,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即钓鱼岛)领土权的基本见解》,提出1895年日本占领钓鱼岛时是“无主之地”,钓鱼岛历史上就属于日本西南群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钓鱼诸岛并不由《马关条约》割让而来,也不属于日本战后应放弃的领土,态度十分强硬。

  1971年12月30日,我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区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

  1972年,中日建交,中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坚持我一贯立场的前提下,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双方都不采取单方面行动,避免这一问题干扰中日关系大局,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共识。1978年,中日又签署和平友好条约,中国政府再次表示了“搁置”钓鱼岛问题的意愿。中国政府主动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给子孙后代去解决。

  可是,1979年,日本却不顾中方“搁置”的善意,突然强行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近年,日本人推测出所谓的“尖阁列岛”海底蕴有丰富的石油,这更促使他们加紧了对该岛的占有。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起了灯塔,还重新在岛上建起了一个长方形的石制标桩,刻上了“八重山尖阁群岛”字样。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邻区法》,写明“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为中国领土”。对此日本竟然提出抗议。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2003年1月1日,日本政府声称与国民签订了正式租借钓鱼岛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

  除此之外,近年来日本还派出巡逻船在列岛间巡逻,并多次发生蛮横的撞我渔船事件。2008年6月10日,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艇10日凌晨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一艘台湾渔船相撞,导致该渔船沉没。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一艘中国渔船与两艘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发生碰撞。当日日本海上保安厅以“嫌疑妨碍公务”扣船并逮捕中国渔船的船长。

  显然,这一切表明日本政府对中国政府着眼于大局,主张对钓鱼岛“和平协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善意态度并未真心响应。钓鱼岛争端已经成为影响中日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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