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座谈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汕尾文艺创作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汕尾市城区在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讴歌美丽汕尾,以诗歌形式书写时代风采、弘扬真善美,特举办“善美之城”全国诗歌大赛,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善美之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尾日报社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汕尾市诗歌学会
三、征集范围:全国
四、征文要求
内容:以讴歌汕尾市城区“善美”文化为主旨,宣传汕尾市城区独特的人文景观,反映汕尾市城区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成就。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有时代特征、创新精神、灵动诗性。
形式:每人参赛诗作限1-2首(以短诗为主,每首限30行以内,组诗限100行以内)。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公开发表的;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否则产生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1日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六、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统一使用word文本附件形式(标题4号宋体加粗、正文及其它文字5号宋体);来稿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善美之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来稿不按统一格式要求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投稿邮箱:swhnsk@163.com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所有获奖者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评奖
由组委会邀请著名诗人、评论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获奖作者名单将在汕尾日报、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市城区政府门户网、善为网等公布。
九、出版
来稿择优在《汕尾日报》刊发,获奖作品在《海内诗刊》创刊号刊登,所有参赛作品择优结集出版。
本大赛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汕尾日报社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