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以亮
这是我在前年编辑某期《汉诗》的“开卷诗人”时写下的一段话,集中说明了我对余笑忠和他的诗歌写作的基本看法。这是在长期交往和跟踪阅读后形成的看法,今天,这个看法也没有改变。
一
余笑忠1965年出生于我省东部蕲春县里一个农村家庭,他是家中的长子。1982年他远离生活了17年的故乡,到北京读大学并开始诗歌写作。对笑忠,我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我不怀疑在八十年代初的某个日子,坐在某个教室的桌子前就阅读过他最初发表的诗作。那是一个诗歌充当了某种精神先导的时代,我们混迹其间,至今想来也是一桩幸事。不过,我所说的“先闻其声”,是指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他在我省一家电台主持的文学节目。这也是我们很多人共同的记忆,时至今日,我还记得我的戏言:笑忠就是“武汉上空的夜莺”,他浑厚、磁性的声音给过我们很多美好的享受。
在诗歌上,余笑忠显得有点大器“晚”成。很难相信,他出版的第一部诗集就叫《余笑忠诗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12月)。选者,似应有若干作品集开路。造成这种情况,成因复杂,除开外因不说,我以为余笑忠个人对自己的过于严格是关键因素。其实,我也并不为之不平。诗歌从来不是“高产”的艺术,那些强撑起来的“著作等身”,也没有什么意义。事实上,我认为,列为“中国二十一世纪诗丛”的这部《余笑忠诗选》,是我知道的该诗丛至今最为厚重、最有价值的诗集之一。这本选集,精选了作者从1990年至2006年的主要作品,我在读后深感余笑忠是为数不多的“完成的诗人”,这点也在我对余笑忠所做的访谈中提及。我之所谓“完成”,当然首先是指其作品清晰的辩识度,其精神指向、其语言方式(包括独特的语调和结构方式),都是非常显目的存在,这当然是风格形成的标志。对于一个诗人,风格的意义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所谓“风格即人”是也。
而余笑忠更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诗人。在《诗选》出版后的几年中,他的创作一直呈喷发之势。据我观察,他这种状态从新世纪之初(至迟从2003年)就得以保持。所以这十年,可谓诗人的“黄金十年”。在他的《诗选》出版之后,借助电子网络,我曾编辑过一个他的“集外集”,保存诗人的新作,当然我更期待他尽快出版新集子。
二
木心谓“才能、心肠、头脑,缺一不可”;“如果缺一,赶紧补一;缺二,问题大了;缺三,事情完了。”此三项,我以为“头脑”(无论是指“心智”还是“思想”)最为基本,事实上根本缺不得,故不论。“才能”有大有小,“才情”、“才气”、“才华”这些固然玄虚,却也并非毫无根据,“天才”乃至“异秉”也不是没有。不过,我以为还是化为了一种“能力”比较可靠。在诗歌上,我以为,余笑忠就是获得了那种写作能力的人。而“心肠”,也就是“情怀”的另一种说法吧。写到今天而且势头大好,可以肯定,余笑忠是个情怀充沛的人。
“悲悯”是余笑忠诗歌中最经常为大家感受到的一种情怀。在当下汉语诗歌写作里,抒写这种情怀的诗人并不罕见,比较出色的像杨键、陈先发、朵渔等等,都写过不少令人难忘的诗篇。不过,谁有资格悲悯?我的意思是,如果“悲悯”的书写不能找到恰当的表达,则简直近似于“二次伤害”。余笑忠所做的,是“发现我们心中最大的隐痛,耐心地认识它,充分地揭示它,自觉地使它成为我们文字、我们身心的一部分”(帕慕克语)。余笑忠有相当一部分以动物为题材的诗作,或侧面揭示,或作为象征,表现同为生命体的疼痛和悲哀,这些篇目我印象极深,如《围绕一头死去的牛》、《哑口无言》、《含糊其词》、《他们这样杀一头耕牛》、《每一头猪都有最疼痛的的一日》,还有一些诗歌则写得较为直接,如《在祖父坟前》、《悼沙兰逝去的孩子们》、《父亲忍着疼痛一声不吭》、《中国病人》、《哭墙》等等,它们构成了余笑忠诗歌中最为厚重、最为感人的部分。
“爱”是他另一经常抒写的主题。当然这毫不稀奇,不过问题也有另一面,充分的并不一定是有效的,正如把“爱”常常挂在口头上往往是可疑的。大诗人雪莱早已说出这其中的悖论:“有一个字经常被人亵渎,我不会再来亵渎。/ 有一种感情被人假意鄙薄,你也不会再来鄙薄”。对于现代诗人而言,处理“爱”这一主题(无论是就其狭义还是广义来说),永远面临“两面受敌”的情形:耍狠抖酷极容易落入“寡情”,面目可憎;迎头而上又可能流于“矫情”,面目可疑。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归结于写作层面,我认为根子还在源头,即作为诗人的主体因素。在这个意义上,余笑忠不仅是一个有爱,而且是真正理解了“爱”的意义的人。就“进入文字的情感”来讲,他所拥有的最深刻的情感,就是“爱”:
我为我的儿子洗脚/我要蹲下,弯腰。
我不记得是否为他大腹便便的母亲洗过脚/如果她再怀上我们的骨肉,我肯定会。
但这完全不可能。/所以是可以放心使用的废话。
——《形而上学》
我爱你,哑巴姑娘/我也在磨着一把快刀
为这一日我苦练经年/我来到我的敌人面前
我递上我的刀,我对仇敌说/它可以杀你,也可以杀我
谁有种就先捅自己一刀/我朝自己的肚子就是一刀
——《爱情》
我睡在我从前恋爱的地方/我看到我的爱人,在远方/轻拢她背后的长发/雨水使她的长发沉重又鲜亮
——《十年一觉》
虽然这样的抒情句子不胜枚举(更有一些本身是不可句摘的诗,如《中国病人》),但我并不认为余笑忠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抒情诗人,他的写作要高于(或者说“大于”)浪漫主义的抒情。熟悉他的读者不难发现其诗里“理性”的成分,但这个所谓“理性”,是波德莱尔艺术观里的理性,它排斥了浪漫主义抒情诗的泛滥“激情”。在波德莱尔看来,理性并不损害艺术的纯洁和趣味,理性让人站到更高、看到更多获得更多乐趣。余笑忠的诗不是没有“激情”,不同的是它们都是内敛的。如《形而上学》一诗所显示的,他的抒情色彩总是蕴涵着丰富的哲思。
余笑忠诗歌经常透露的另一情怀是“谦卑”,我认为也是他特别善长且比较独特的抒写主题。为什么很多人感到阅读余笑忠有助于去除身上的燥气?这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放眼时下诗坛,太多诗人身上有着太多的自大与自负(不只是诗歌抱负上的)、太多的狂妄(其实是虚妄)之气。这是一个不小的缺陷。用帕斯卡尔的话说,这真是令人惊讶:“人们不惊讶于自己的脆弱和无知。”在这个意义上(还不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我一直认为余笑忠是一个具有“美德”的诗人,而《无限渺小》是如此完美的一首诗,可以说是诗神给予美德的一次回报吧——
我。
我在我们之中。
我们在尘世之中。
我是世界的一粒沙,
有时是碗里的一粒沙,
我听到你晚餐前的祷告,阿门。
我看到一棵倒下的树,
砸在一个人的身上,
而没有砸在和他形影不离的小狗身上。
我看到露水,
在他们爱得死去活来的地方,
我看到露水轻描淡写。
乐谱是没有主人的,
请原谅我笨拙的手艺,
我始终觉得我只是在沙子上写字,阿门。
从根本上说,一个诗人的情怀是难以像这样理性地言说的,不仅因为其广博、丰厚与深邃,它本身就拒斥分析与归纳,这也许正是诗歌存在的道理。
三
1. 他对诗的音调的把握。也许是做过播音主持的原因,余笑忠在对待每首诗的整体音调、语调、节奏上,有明显的讲究,通常是庄重的、舒缓的、悲愤的、低沉的,偶有激烈的、反讽或欢快的,但完全没有高亢的、愤怒的、滑稽的调子。他对先于一首诗而出现的“声音”绝对是有意识的,所以在“听”到这个声音之前,他不会轻易下笔。关于这点,在我对他所做的访谈里,他也谈到:
我相信好的诗歌是靠内在形象存活的,靠先于一首诗写成之前就已经出现的发声形式,这好像是曼德尔施塔姆的说法。那种语气不是“写”出来的。哲学家卡尔·巴特在谈到莫扎特的时候说过:“他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一件乐器,他只是让人去谛听他显然听得见的东西,那是来自上帝造物浸润着他、在他心灵中升华,而现在又从他心灵中逸出的东西。”——这个说法不能随便引用,一引用就很庸俗,但是,原谅我吧,我只引用这一次,尽管我无数次梦想能达到这样的境界。
如果真有某种“特殊的窃听装置”(诗人希尼在《进入文字的情感》一文发明的比喻),我们就不难“辨识说话者嗓音变得独特的东西”。的确,“一个声音犹如一个指纹”,但与我们手指的指纹不同的是,“声音的指纹”并不是先天就具备的,需要长时间的寻找、锻炼、铸造,在这方面,余笑忠属于成功的、幸运的少数。在当下,“诗歌朗诵”确有尴尬之处,但我相信,经由有经验的朗诵家来朗诵余笑忠的诗歌,完全是一件可能而有效的事。但我并非是说余笑忠的诗有着今天广为人诟病的“朗诵诗”的痕迹或特征,不,我是说余笑忠的诗歌确有他独特的一个“声音”在里面支持着,他恢复了诗歌可以“出声”的本然特长(现在,“诗”与“歌”的分离并不是一个好处)。在诗的音乐性上,汉语新诗一直处于摸索之中,余笑忠的诗不仅提供了有价值的文本,也完全应该给探索者以更多成功的经验。。
2. 他对“经验”的利用。首先,他是极善于捕捉和开掘具有诗性经验的诗人。他的经验有当下的,也有属于记忆的,特别是他对乡村生活种种细节的发掘,不止赢得一个有识之士的赞赏。有时我会感叹,余笑忠还是一个“有故乡的人”,至少是精神上的故乡,而它不仅存在于记忆里,更像是他亲自“发明”出来的。在诗的写作上,也许“自传性”并不算对于经验很彻底的“发明”,但肯定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如果说,这种有限的发明也是很多诗人正在做的事情,我要说,能够像余笑忠一贯所做的那样,将个人经验提升为一种十分精到的隐喻式表达的诗人,并没有几人做到(或做得更好)。这实际上应归结为一种才能,而不是意识;而“隐喻”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诗人有无能力从经验的“在场”引向“不在场”,这当然是一种才能,更是一种境界。我们看看长诗《喘息》的一节:
打破的磁石一分为二
它们依然相认:它们的裂口
是吻合的,但一接近
就相互拒斥
一个小孩伤透了脑筋
为了将它们合二为一
它们可以重合,但只能是
甲在乙的上面,或者乙在甲的上面
他的左手酸了,右手也酸了
他简直不能忍受吸铁石的坏脾气
在打算把它们丢进水里的一瞬间
他看到了一块铁
好,他要看看一块铁能不能让它们
最大程度地接近、接近、接近
在这个有关童年游戏的细节里,余笑忠仿佛摆弄装置艺术似地,化物理经验为一个具有形而上意味的寓言。这样的例子,在他的旧作新作里,比比皆是。
3.诗歌语言的密度。在注重经验表达的同时,余笑忠还十分讲究语言提炼的纯度。熟悉目前诗歌的人,大约都对一个恶劣的现象深恶痛绝,那就是诗歌语言和结构方式严重的“散文化”倾向。诗化与散文化虽然是相对而言的,在特定的诗歌发展时代,“散文化”乃至“非诗化”的故意,的确成为拓展诗歌领域的必需(如惠特曼所做的)。目前为人诟病的“散文化”,实际上却是将某些稀汤寡水式的东西频繁分行,成为猛烈敲打回车键的产物,其实不仅与诗的拓展无关,跟诗也毫不相关。余笑忠是绝不会“随意分行”的,我相信他会如昌耀那样,把“分行”这一似乎专属于诗的特权,留给特别有意义的文字(参见昌耀《我的诗学观》一文)。事实上在这二位诗人的诗集里,也都有部分根本不分行的诗,因为其耀眼的诗性,根本无碍于它们仍然被称之为诗。也正因为有这样的语言态度,余笑忠的诗歌,大多表现为语言密实、富有质感。他不会将一点感兴或边角余料敷衍成一首“诗”,相反,他总是凝聚、浓缩也许在他人会写成几首诗的材料于一首短短的诗中。这种特点典型的代表作如《光明颂》、《序曲,或跋》、《中国病人》、《诱人的排比句》等等,细心者不妨验之。
4.语言的陌生化与拙朴。余笑忠诗歌的语言整体上是平实、自然而亲切的,但如果只是如此,那也就离平庸不远了。事实上他常做翻新,我在阅读时,不时会感到一些词语仿佛是第一次被那样使用,吊诡的是,在具体的语境之下他也许只是恢复了某个词的原始用法。比如:“一个人的脊背有可能弯曲/一棵小树有可能节外生枝”;“众鸟必是惊弓之鸟”;“我穿越黑暗,暴雨/在堕落的人间一日千里”;“小女孩的气球远走高飞”;“两个哑巴相亲相爱/两个哑巴指手画脚”…….敏感的读者不可能在读到这样的用法时不心生惊奇。然而,在“技”的层面,余笑忠诗歌的手段当然远不止如此一法,我不过借此说明他在造成“陌生化”的时候,并不是那种极端的“颠覆”或“实验”式策略(我对此种策略深具怀疑)。我十分欣赏余笑忠的诗歌的这种语言风格,这种平衡于陌生化与亲切化、平衡于机智与拙朴之间的适度,此中有大美,不是那种小聪明、更不是那种语言贫乏的诗所能企及的。同时,他这种极具个性,既平实自然,又陌生惊奇不断的诗性语言,只召唤那些深具敏感和耐心的读者。
四
艾略特在《叶芝:诗与诗剧》一文里赞扬过叶芝作为艺术家“那种持续不断的发展”。也是在这篇文论中,他说:“我的经验是,人到中年有三种选择:要么完全停止写作,要么重复昔日的自己(也许写作技巧会不断地提高),要么想法找到一种不同的工作方法,使自己适应中年。”
按中国人对年龄的理解,余笑忠的诗歌写作应算是从中年开始喷发的。而我见到他还曾经表达过“希望写到60岁”的愿望,我毫不怀疑地相信他。不过,一个诗人恰因风格化而导致某种程度的僵化与死亡,这样的情形在文学史也很常见,虽然我一点不认为余笑忠存在这样的危险,但预先的警惕也并非毫无意义。
余笑忠这几年的作品,变化应该说不大,当然更精致、更精炼也更老道了;更重要的,他还保持着那股“气”:锐气,不甘平庸的豪气,也是艺术上精益求精的雍容、沉着之气。这是好的。我感到,自1990年代以来,我们也算见过一些不凡的诗歌人物,写着写着就丧失了那么一股子“气”,无一例外地走上了一条“以文为诗”的路子,成为“诗歌维持会”的角色。我一直认为“以文为诗”其实就是没有诗,这实在是比“停止写作”好不了多少的事。余笑忠至今仍然保持这么一股子“气”,怎不令人羡慕和钦佩。大约是在去年的某个时候,我与朋友在一起随意谈起余笑忠的写作。
我说我最欣赏的是余笑忠率性而为的那些篇什(包括他习惯的组诗,但不包括他苦心孤诣经营的那些长诗)。在我看来,他十分用力的长诗,基本也算组诗;如果作为长诗,似缺少了一点统一的结构和推进的主题。
我说我最喜欢的(也是他最擅长的):余笑忠在诗歌里对人生经验的独特呈现和发掘。这样的作品往往能给人带来极大审美愉悦,却又富于道德与伦理的启示。以前这样的作品集中在那些有关乡村生活和童年经验的作品里,现在它们也体现在书写当下日常生活的作品中。我想我并不是要将日常性作为衡量诗歌价值的一个标准(虽然这个十分流行),我只是认为,诗歌最好及物、贴身,因为只有“贴身”进而才可以“贴心”。
我知道余笑忠不喜欢那种“草莓似的现场感”而宁要“核桃似的现场感”,这没问题,这非常重要而且必要。但我认为,在处理这个、那个“核桃”时,笑忠不妨更直接一点,绕来绕去也无益于敲开“核桃”。另外,我感觉余笑忠笑忠在某些诗作里,表现出过多的“升华欲”(尤其是在一些诗的结尾部分),以及可有可无的“引语癖”(比如在近作《幻肢》里)。我的用语素来尖刻,还请笑忠兄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