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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

  • 作者: 翠屏
  • 发表于: 2016-05-0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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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若是最好的戏子,也不会有这般出色的演技,这是李默对罗素暗中的评价,不得说,在这个不大的秦川的地方,她已经发挥的很好了。“你永远也不会明白真诚会是演员最大的财富”李默沉着脸说着 ,顺手摸索着背包里那个放了很久的洋娃娃。罗素暗暗鄙视,”你永远不会明白一个女孩的心,就像你耗尽一切,你大概只能做个旁观者,给每对恋人送去祝福,然后一个人喝掉小瓶的啤酒,而觉得自己很大度。”猜测大概是人性最敏感的一环,就像奔走在工地的汉子,不知道哪天会有钢筋砸死自己一样,暗自庆幸,然后等待微薄的工资去养活跳不出困境的一家人。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李默却是偏执了,由一个玩伴的角色过渡到水深火热的男女关系,再到思念,以至于自己的痛彻心扉,他一再的审视一切,躺在草地上的时候,都会打量头顶的老天,“你到底给我出了多大的难题,让我去一再的锻造这脆弱的神经”,想想走过的这些年,总觉得缺少少年该有的激情,对着镜子看着这脸,他都会一再的感叹,“青涩早过去了,羞涩的表情也不会出现了,好头颅,你到底有怎样的坏运气,连带的带坏了别人腿长的身躯”。

 

他绝对扮演不了圆滑的角色,小学老师早就给他判了死刑。从幼儿园的那次六一儿童节他把人家的小姑娘抱到队伍说起,他就一直木讷下去了,固执的一发不可收拾,“你就该在队伍中老实待着,别人的欢乐那只能是一场免费的电影,照看每个掉队的姑娘,哪怕吃力的抱回来,那也是难得的胜利”,这说不清的笑谈伴随了整个不华丽的童年。这一切无非是罗素最受不了的,“我只希望你能看清事实,从看第一场青春剧开始,我就渴望一场浪漫的爱情,而不是你带我穿过大街小巷,在垃圾漫天的下水道旁吃着冰激凌,”李默嘴角抽搐着听着罗素的抱怨,这是他做过的最不浪漫的事,他上厕所都会想起这狗血的一幕,省了一周的费用,却带她来了场最不想回忆的邂逅,虽然那时刚能分辨男女有别。

 

人生若如戏,关键看演技,但最好的演员也有人格分裂的时期,他有做演员的心思,却演不出背离初衷的戏剧,从遇到罗素开始,他注定了去做这个不被关注的配角。

 

“陪我去爬山吧,我听说山上的花儿开了”罗素笑嘻嘻的说着。

 

“好啊,还有谁啊,好久没有去过了”,李默记得第一次爬山是死党拉他去的,两个男人的约会,没有多少美好的回忆。

 

“哼,怎么你不乐意啊,我一个不想图片去”罗素撒娇似的嘟噜着嘴。

“我怎么会放过这次机会呢,我希望有你的地方,我也存在”李默平静地说着。

 

“那就说好了啊,不许骗我”

 

李默期待着见面,第二天早早的收拾好了一切,背起了很久没有用过的书包,依稀都能闻到发霉的味道,“很久准备的包啊,你背的起我的愿望吗”

 

李默大老远的就看到了罗素,紧身裤,那白白的上衣和她的面孔一样的干净,不得说她美的不可替代,扎起来的头发如同枝头的柳梢,自然地下垂着,但又不影响整体的效果,李默用欣赏的眼光打量着她,每位经过的少女在他的眼中黯然失色。

 

(二)

长腿和高跟鞋很配,但今天却是个错误的选择。李默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罗素,这真是一件不愉快的事,他们穿过柏油路路向目的地走去,鼻尖传来阵阵体香,,他一直把手揣进裤兜里,这是一直以来的习惯,但此刻却是渗出了水泽,大概天气好吧,他用这样蹩脚的理由安慰自己,罗素也是玩着手机,他们敬爱有加,这完全是两个极端的人,没人说这是一对情侣。山底的风景很美,绿草占了很大的空间,红艳艳的花朵就像是憋红了脸无耻之徒,带给李默无边的嘲弄,水流静静的流淌,小舟载着游客胡乱摇摆,他们各自看着这一切,这不是登山的人该有的心情,他们近乎寻求折磨,半山腰是尘土飞扬,光秃的山丘上稀有的植物彰显着它们的不同,罗素还是把玩着手机,不时地傻笑着,时不时地摩挲着脚跟,李默透过树木看到一个白衫的姑娘坐在草地上,她盯着眼前的花朵沉思,还会摸索身边的小草,大自然的一切和她离得很近,但这却更纠起了他的心。

 

“喂,接下来去哪”李漠看着这个手机控她的快乐似乎只有那些朋友,而与这漫山的景色无关。

 

“我们去山顶吧”罗素仰头看着前面的山丘,也许站得高才能发泄久久的压抑吧。

 

“好啊,那就别玩手机了,我们走吧”

 

“没事,我会跟上的”

 

那就好吧,李默觉得这漫山得一切都不会在自己的心中留下痕迹了,他拍打着铁栏杆一路向前,就像一头红眼的老狗,眼中只有白白的骨头。他记着“愿你穷极一生只做一场梦,梦醒而终,葬于北海之畔,有人为你唱一曲南山南”山花灿烂,白云给太阳一块遮羞布,诱惑的光芒再也看不见。

 

他偷偷看着身旁的女子,她有着别人没有的气质,他都贱贱的喜欢她的一切,她走的很慢,整齐的一排排脚印从山脚蔓延上来,那是一段没有故事的路。他想过和情侣一样的在这空气中嘻嘻,但最心动的是他不小心撞过她的胳膊,那是第一次接触。

罗素感觉脚在隐隐作痛,她追求完美,就如同她想要浪漫的爱情一样,她要的是大风里的情歌,要有潸然泪下的气氛烘托,见不得邋遢的出现在世人面前,她痛苦而又坚持,她对一切视若罔闻,但有那么几个人,李默知道,她也乐得接受。

“如果我们还有故事,那我必不会让你失望,你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我愿意做那个影子,看着你快乐或者悲伤”李默紧紧的拉着她的手,他知道该有个结局了,她必不会唱一首送别,她该是多么庆幸,还有很多人等着她,她是世间的仙子,她可以把每个男子当作朋友…她可以随意的牵着他们的手,他们更像情侣…

 

罗素微微的抽抽了手“我知道的,你看那边”,顺着她的手看去,一大片的桃花林出现在眼前,鼻尖传来阵阵的花香味,很多情侣在其中嘻嘻,他们合影,他们甜言蜜语,他们在桃花树下说着重复了多遍的情话,一辈子的生活在这有了结局,他们会有车,有房,他们实现了小康,还会有一男一女的孩子,他们会带着他们来这,然后在这看着他们嬉闹,李默觉得幸福的眼泪快要出来了。

 

“喂,走啦”罗素拉了拉他的袖子。

 

“啊,嗯嗯,去那边看看”他掩饰抛锚的状态,但那真的好美。

走近了一切更加清晰,盛开的花朵大概和她害羞时的脸颊一样美,每个少女都似乎找到了归宿,她们扎根在爱的土壤里,吸取着爱的液体,罗素也一样,她眼神飘忽,她想到那个男子,似乎什么都不用做,好像只要想起他,所有的喜欢都会像蜂蜜一样从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睫毛她的头发里流出来。她的白衣服在山花烂漫的花丛里相得益彰,李默拍着每个花的姿态,它们娇羞,它们含情脉脉,镜头中的她变换着脸色,皱着的眉头展了又皱。他们都一样的想起了快乐的时光,谁能想到几年前的那些王八蛋如此重要,以至于现在丢失了默契。

 

下山了,罗素难得的露出了笑容,晚风吹得头发更柔了,李默得到的是那自以为美的相片,他回以微笑,“还好吧,那的花很美,”

 

“嗯嗯,谢谢你陪我来,还不错呢,你个猪头就会拍一些乱七八糟的相片”

 

“呃,你就会把玩那破手机,你可有看到美丽的花朵,你可看到凋谢的花瓣依旧娇艳欲滴,它们依旧散发着香味”李漠反驳,所有的压抑此刻才淡薄了一些,但他们说着无关紧要的话,他喜欢和她拌嘴,即使翻起了祖尊,那比任何赞扬都让人轻松。

 

(三)

夜晚来得很快,丑陋的大外衣包裹着暗淡光芒的土地,牢笼中的人们还在为今天的所得而沾沾自喜,他们不知道自己以为美好的事物在另一个地方笑颜如花。它们在另一个环境下疯狂,它们歌唱,它们撕扯,它们放纵,它们忘乎所以,自然记不得那些自作多情的人。

 

李默拿起手机又放下了,她在干吗呢,可能聊天吧,可能———他不敢去想,但他愿意相信她的话,这不关乎性别,但总让人不喜。

 

他在宿舍里踱步,翻看着《人间词话》,一会又看着刚买来的雕刻刀,拿起了新买的木头,他想去雕刻一个女子的模样,这是他很早就尝试过的事,但是失败了。他又拿起了笛子,胡乱的试了试音,又是放下了。“你应该去狠狠地跑跑步了,或者去稳得睡觉,你像是发情的小猫,找不到自己的方向”舍友打趣说道。李默翻了翻白眼,瞅瞅他们的游戏战况,又是抓起了刻刀,一刀刀的划着,就像是摩挲着情人的脸颊,大概就是那样的样子,他也不知道那还是怎样的感觉,他一遍遍的刻着,一会又闭眼沉思,苦苦的想着,他几乎刻出了除了脸颊以外的所有,她穿着裙子,手里捧着鲜花,所有良家妇女应有的她都具备,女神有的也有了,但面部模糊。

 

“你在刻谁啊,我看是你的梦中情人”胖子无良的取笑。

 

“我不会再安排一个性别,那会影响整体的美观,更会展现内心的懦弱,死胖子,你应该祈祷我不是刻画你,不然我会弄个好价钱”李默淡淡地笑着,脸色近乎面粉的颜色。

 

“哎吆,你刻的无非只有一个,但现在应该休息了,你缺少男子汉的气概,难受了我们带你喝点酒”宿舍唯一的男神发话了,他的目标是给万千少女带去快乐,但他一直留恋于游戏和篮球场之间,他的一切也是单调不堪。

 

“哈哈哈,我倒不会醉生梦死,那样太遭罪,浪一点如何?”

 

沉默也是一种默契,他们有这样的默契,可以都守着屏幕看对方的动态而不发一点声音,一直等到夜幕掩盖一切,还是假装睡着的状态。

 

李默终究放开了手,这是有着太多原因的,本来没有对错的情爱和那久远的好感都是上天给予人的一种乐趣,一种活着的理由。他抛却了一切的运动,老实巴交的开始了自己的路,他似乎成了生活的主角,一个破旧的背包,一个光滑的烟斗,还有人们抛弃了的火柴,看过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形形色色的人,美艳的姑娘,充满酒气的醉汉,生活留下痕迹的的老妪,其实他更像一个乞讨的浪子,他没有华丽的事物,他的追求在纸叶上留下一些淡薄的划痕。

 

三年就这样过去了,他离开的大学也是显得那么让人留恋,再次站立在这个大大的校门口,他想起了他的那些死党,他们应该有着美好的生活,曾经的玩笑也是头脑中一遍遍的放过,他捡起一截掉下的枝桠,慢慢的画了一个圆,几经周折,他还是回来了,该在的人都奔向了四方。

 

他像一个饥渴的老狗奔走在这大街小巷,要是有个熟识的人该有多好,他想诉说这些年的经历,他想笑着,想哭着,想喝着苦涩的啤酒把一切梳理一遍,可是没有,该有的都不在了,他剩下慢慢的怀念,他满肚子的话变成了键盘上跳跃的文字,慢慢的流淌过去,更像是发泄。

 

街角的咖啡屋还是以前一样,曾经在这徘徊着情侣,他们欢笑,他们把情话煮在咖啡里喝下去,这样的爱恋据说更加长久,但他没有,他远远地看过,他听说------他听说过。

 

摇摇头“我曾经有机会来这的,但没有实现,现在却不在属于他了”他和店老板聊着“一切过去了都让人这么怀念,就像从来没有离开一样,一切变了,但又似乎一点没变”

 

“我说兄弟,人就是这样,遇到了不容易,离开又是必然,有些东西本来就是这么无奈,”两个男人在这像老友一样的说了起来。

 

“你见过这个姑娘吗”李默拿起了罗素的照片,他没有抱有希望,她不会来的,他这样想着。

 

“你是不是姓李啊,她来过,而且她的先生也姓李”店老板古怪的看着李默,就像看着发霉的馒头。

 

他也姓李,他的脸色变了又变,姓李好啊,本家人都是好的。

 

第二天,他就把自己关在了那个租的小屋子里,四个月过去了,市面上出现了一本书籍,叫《爱的黄昏》,有个叫戏子的男人写给一个叫素的女子,讲述了思念,彷徨,以及祝福,附带还有一本游记,没有主人公,只有山山水水,所见所闻,因为作者不愿意写,没有她的日子都不叫游玩,只是流浪。

 

没有人知道,在几个月后有几句话在这本书上出现了,“我去过那个咖啡屋,等待着你的出现,在我想去的时候你却不见了,那个痴汉” 。

 

最后一次听到李默是在书摊上,一个大爷说这个写书的男子死了,他喝了太多额酒,死时正在上茅房,他没有亲人,他一生如戏,他把她的戏继续了。这一天,一个少女在这买了那本书,滴了些许眼泪,领着一岁的儿子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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