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翅膀

  • 作者: 洛尘
  • 发表于: 2016-12-26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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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别人生命,或者别人路过了你的生命,便都成了匆匆过客,别人记不记得,自己记不记得,一不留神就能成为无关紧要的的事情,但当我们经历一次一次的回忆时,即便是转角处一个陌生人上翘的嘴角也觉得温暖。

 

——前记

 

(一)

 

“我们见面吧”,我用qq发完了这几个字,接着写着我的小说,小屋外突然人声鼎沸,又是城管强制驱散摆摊的小业主,这样的事情我已经屡见不鲜了,自然没有围观的兴趣,转身回去屋子又拿起旧钢笔继续写”小北终于和晴分开了……”。

 

小北和晴是我小说中的主人公,一家杂志社找我约稿,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平时我也只是写诗,很少写小说,写过小说也很少公开,所以知道我写小说的人寥寥无几。

 

我承认我深爱文学,但好多方面都极不成熟,诗歌只是在一些小的刊物上刊载过,所以对于一个尚未出道的写手来讲,有人约稿这样的机会是十分难得的,我便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来应对,约稿的人与我是在电话上谈的,他要我写一部中篇青春题材的小说,”你们都是年轻人,年轻人的生活规律你是了解的,这样的例子你身边也是不少的吧,诗人该是更有思考头脑的,这也是我选你的原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呀,至于稿费,只要作品质量好,绝不会亏待你的”,是一个中年女子,但话语中有股子女强人的感觉,即便是普通话极不标准但说话思路依旧清晰,我想这或许对我来说是难得的一次机会,总比东奔西走地找所谓的”文学引路人”要好许多。

 

我正要接着写下去,qq就亮了,”好啊”对方回道,我搁下笔再也没办法静心往下写了,我开始幻想如何跟这个陌生的女子见面,总该有一次浪漫的邂逅,是在中山桥朝着一个方向张望,回头莞尔一笑,我根据她给我发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他;或者是我们一起走在毕业后在没回去的大学林荫道上,回味着大学的点点滴滴,一抬头遇见了彼此,同时兴奋地说”呀,你也在这里!”又或许……又收到一条消息”在哪里见面呢?”我回道”你决定。”又带了几个”兴奋”的表情。

 

和我聊天的姑娘叫晴,和我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同一个名字,十月初,一个女孩加我的qq,我拒绝了,我平时qq虽然一直在线,但却不常聊天,女孩固执的加了第二次,我再一次拒绝了,第三次,我同意了,也是在这时,我的生命里多了一个牵挂的人。我一直相信这就是缘分,也因此写了叫《悲伤逆流》的一组诗,但晴不是读诗的人,她和我不同,我对文学的狂热是这个时代青年极少有的,尽管我连初露头角都算不上。后来通过交流渐渐知道了姑娘的一切。

 

原来姑娘刚刚失恋,说是分手的原因是出在了男朋友的身上,我知道这种事情都是各执一词的,玩玩不可听信一面之词的,但却还是接受了她的说法,本来是与我无关的,所以我不好过问也不想过问,只是在大学时期我曾认真地谈过一次恋爱,经历过失恋的感觉,至今依旧刻骨铭心,或许是出于同情的原因,我们之间的话题竟然停不下来,她是在土管局工作,与我同一所大学毕业,只是我在毕业后跨专业考汉语言文学的研究生,只差了几分落榜了,至今却一直没有固定的职业,每天东奔西走,有时还得靠父母生活,父母催促着说我也是二十六七的大龄青年了,堂哥在我这个年纪孩子都过三周岁了,自然是催着我结婚,但像我这样家里境况不好,且没有个稳定工作连自己生活都保证不了的年轻人,怎么会那么轻易找到一个愿意托付终身的女子。

 

之后,晴回qq,消息说:”我们在黄河边见面吧,下午五点,不见不散。”

 

“好。”

 

“我怎么才能认出你呢?”她问。

 

“我穿……,”我思索了一下,我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与这个我同情而又怜惜的女子见面呢,“我穿灰色格子夹克衫,黑色休闲裤。”再一次发了我的照片。

 

“嗯,好的,我穿尼子长衫,黑色打底裤,披着头发。”发了一张她的全身自拍照。

 

黄河离我的小房子不远,出了小巷子左拐,穿过法院的家属楼,再穿过菜市场,走五六分钟左右就到一座公园,依黄河而建。我在四点二十左右便出了房门,在这段时间我简单的收拾了房子,地上的纸片扫了一下,装进了一个大袋子里边,满满的一袋子,还有我东一只西一只的穿了没洗的袜子,一并扔了,把凌乱放置的手稿整理了一下,生怕晴会来到我的房子,看到我懒惰的一面。

 

四点五十三我就已经到了黄河边,按照我们约定好的时间,早了七分钟,晴还没有来,原来我们的相遇是这样开始的。

 

突然电话响了,我以为是晴到了,掏出手机才看到原来是高中时期的死党,我们相识已经近十年了,“大作家接了人家的约稿,方便接待我不?”我以为这是和平时一样的调侃,没有想太多,想匆匆应付一下等晴。我还没有开口说话便看见一个穿着长尼子长衫的姑娘向我招手,我第一反应这是晴,果然她来了。我抱歉的指了指手里的电话,她理解的点了点头,我回答死党说:“消息可是真够灵通的,你是我亲大爷,我就算放弃写作也要接待我亲大爷呀!”

 

“滚你大爷,亲大爷都要到你家门口了你他妈的在哪里呢?”他开始爆粗口了,这才是我认识的他。

 

“真的假的?天降神兵呀这是。”

 

“那是,赶紧滚出来还可以快乐的吃一次饭,来迟了就他妈的请我,知道你没钱,但我可不会心慈手软。”

 

“你真的来了吗?”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平时工作很忙,油水丰厚,为了这份工作他还改了名字呢,从尢大为改成了尢聪,说是文雅,公司嫌弃他以前的名字,我当时还觉得什么破公司,还看名字,结果人家倒是过的有模有样,还娶了妻子,是他在工作中认识的。

 

“骗你干嘛,又没人给我发工资,大爷可是专门来请你吃饭的!领不领情?”聪说。

 

“尢老板的情还是得领的,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人你带的钱够吗?”我故意调侃说,打算带晴一起过去,但却忘了征求她的意见了。

 

“屁话,尽管拖家带口地来,不够我还不会赊账啊!”

 

“好。地点?”

 

“法院家属院门口的川菜馆,我们的老地方,快点啊,迟到了绝不放过你。”

 

我挂了电话,和晴打完招呼,说明了事情的原委,晴说那你去吧,过几天我们再约。我拒绝说:“你也还没吃饭呢,走咱们一起,多双筷子的事,再说我也已经说了我带个人过去的,完了我送你回家。”她犹豫了但还是答应了。我们一起到了川菜馆,但一路上话都很少,我们也不像在网上那样聊得多了,穿过公园就到了川菜馆,聪一大帮子人在那里等我,看来都是他的同事,我冲他招手,他便开始大喊:“诗人这是金屋藏娇呀,怪不得我请不出来。”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金屋藏娇”了。我尴尬的笑了笑,回过脸说:“滚你大爷的,要是还有金屋我都花了,怎么会这么穷困潦倒。”

 

“哈哈,那倒是,不过你得老实交待,这么穷是怎么骗得人家姑娘?”

 

我顿时浑身冷汗,急忙转了话题,聪也知道我平时不擅长开玩笑,照顾我的情面,故意放过了我,他是开完会经过,想起了我,算是小聚,一顿饭花了大约三个小时,吃的也都是些家常菜,自然是聪掏的钱,临走时他凑到我耳边说:“姑娘不错,赶紧收了吧,别再让我瞧不起你这条单身狗了。”表情猖狂,我当时就有打人的冲动,他又说:“明天还有事,我可不想你无人约束,闲了就看看风景,写写诗,有困难就打电话我给你摆平了。”

 

我说:“放心吧,赶紧回去,不然尢嫂可得叫你跪搓衣板了。”又一次在调侃中分别。我要送晴回家,她说太远了,我知道失恋的痛是迟迟不能消散的,于是带她穿过家属院,带到了我的房子,将我的床铺腾出来给她,我自己睡了沙发,晚饭喝了一点酒,刚躺下去就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起床已经天大亮了,晴不在了,桌子上放着一个盘子,两块煎饼一碗小米粥,还有一张纸条,是晴留的“认识你很高兴,我做了几张煎饼,熬了点粥,我吃过了,这是给你留的,我要去上班了,没叫你起床,过几天我们再见面,拜。”我把纸条夹在了桌子上的一本《二十五史》里边,这里还夹着前女友的相片,也正是这个原因,平时很少翻。

 

后来我与晴都是qq联系,也经常见面,但话却依然很少,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在哪一个环节出错了,但渐渐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爱情就是这样,突如其来让你毫无准备,但我没有开口表达过我的爱慕,对她的感情越深便觉得她越优秀,而自己却连基本生活都无法处理的好,靠朋友靠父母苦苦挣扎着,我的小说也已经写了约有四五万字了,故事已经发展到了高潮。

 

一天,晴打电话说是到万达影城看电影,我说全凭你做主了,保证不会失约,她定的是一个很老的就电影《被偷走的那五年》,一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晴哭了,我竟然又一次为一个女子心痛了,那一天,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回到小房子,一片荒芜,我没有动笔接着写小说,躺在床上疯狂吸烟,一根接着一根,写了一首《穷人》,正应当时的心境吗,原文是:

 

 

 

穷人只有一壶浊酒

零度,咸的,像眼泪

黑夜里有哭泣的人要把世界装在眼睛里

以一滴泪的弧度倒映另一个

被遮挡的半球

饥饿的肚皮下裸露着一颗赤子之心

浊酒穿肠,是苦的

穷人一生只打算爱上一个姑娘

没到终结转身却已是别人家的新娘

穷人,穷人

穷人从善如流

学会防御贫穷与背叛是迟早的事情

父亲麦地里的一把镰刀

成了穷人弑父行凶的罪证

谁都不知道这一把镰刀的用处

穷人,穷人

穷人的仓库塌陷

穷人的粮食匮乏

穷人心地善良

穷人早已成了行凶犯

尖刀直入心脏深处,引血长嚎

自己不是父亲的替身

只是个可怜的逆子

某一天,穷得连声音也要当掉

许多词语没来得及学会

就已经开始发霉

璧如安慰别人与欺骗自己的话

 

我说我是穷人,穷困潦倒的人。但晴从来不对我写的东西感兴趣,而这首表达我矛盾心情的诗她也没有看过,我想即便是看过也不一定能理解。

 

后来好长时间我与晴没有联系,不知道什么原因晴没有找我,而我怕自己陷的越深最后却抵不过别离,也没有联系过她。就这样我的小说即将完成了,我一直将那个小说里虚构的”晴”当做我爱的晴。直到有一天晴突然发短信说:“嗨,还好吗?他回来了。”

 

我的世界塌了,那我呢?哦!我们没有过开始,我只是一厢情愿地爱她,至于她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发了语言说:“好啊,这不是好事吗,祝福你们。”这个世界上好多事情都是没有结局的,一厢情愿的爱还不如两相情愿的爱过,我做了一个带翅膀的写作者,但却不是带翅膀的天使,爱藏在小说里浸泡着,将死未死。

 

那天,我没有深问过晴到底怎么样了,约稿的夫人打电话催着要稿子,当头晚上我的小说写到了结局,男主人公离开了女主人公,留了一张简单的字条:“我走了,我们彼此相爱,却彼此隔了许多,正如你所见,我是个穷困潦倒的青年,可以一起生活,却不能浪漫的恋爱,但请记住有个人爱着你,在远方关心你是否吃饭了,是否有早睡,是否没有我在的日子里依旧幸福,爱你的不需知道名字的我!20151231日留。”

 

(二)

在与晴上次一别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见面,聪依旧会隔三差五地问候我,虽然他是某企业的新秀,但多年的情谊一直都在,隔三差五就要相互问候彼此自然是免不了的。

 

一个周末的早晨我被手机铃声吵醒来,我以为是闹钟忘了关,按照平常的方式轻车熟路地把屏幕划了一下,结果没有反应依旧响个不停,才按照接电话的方式右划了过去,一个女人的声音,刹那间睡意全无,一下子起身保持气息平缓,电话已拨通也不好顺顺嗓子,我认识的女人不多,或者说交往过密的不多,但这个女人的声音我一下子听了出来。

 

“你好,洛先生吗?”

 

“是的,您好!”我已猜出了女人是找我约稿的那位女主编。

 

“您的稿件我已收到,内容基本上还算满意,这些天我稍稍做了矫正,但大致内容,故事情节如常,您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但是……”我欲言又止,虽然没有出过什么精品力作,但从根本来讲,自己的心血还是不愿意让人轻易改动的,但我没有再说下去。

 

“怎么了,洛先生您在听吗?”女人听不见我这边发声,接着问道。

 

“在听,您继续。”

 

“您的作品立意很好,我想一定会有不少读者的,但是故事的结局就……”她有点欲言又止,像是在组织词语,好说得炼达且让我理解。

 

“您直接说吧,愿意听取您的建议。”

 

“是这样的,小北与晴的结局处您只是轻描淡写地一代而过,我希望你把这个情节写得详细些,还有不要安排这样的结局可以吗,毕竟两个人经历了这么多,读者也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融入到他们了,这样的悲剧太残忍了不是?毕竟我们是用于商业的,需要吸引更多的人。”

 

这下我有些发火了:“细节我可以描写,但故事情节我不会改变,文学作品不仅仅是种表面上的形式,它是严肃而有内涵的东西,具有自己的生命,能开自己的鼻孔呼吸嘴巴说话,您别告诉我您不知道?况且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是说变就能变得了的吗?比如命运,晴和小北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呐!”我没有听女主编回复就直接挂掉了电话,把晴离我而去的火气也顺便发到了女主编的头上,一是也忘了她并不是多么专业的编辑,我猜那时她一定一头雾水,哭笑不得。但她的做法确实是有些过分,这部小说的取材不是旁人,而大多都是我自己经历,而这些经历永远无法改变,更无法磨灭,有怎么能轻易说变就变呢?

 

我一直认为人生不是拼凑而来的,但有些不由自主的事情,我们必须要做,怎么也活不成自己想要活成的那种样子,不能轻易地想成为自己执着要成为的那个谁,我所有的笔下故事都是我自己经历的一些零散的片段,成愁成怨,或成幸福都被长久铭记,当初哭笑不得的事情有一天都会成为一想起就能笑出声的乐事,我自然不愿意改,事实真相也不容改动,尽管我已贫困潦倒,但一篇长篇小说的稿酬怎么够我挥霍,况且我也没想着倚靠一篇青春小说声名鹊起,这和做白日梦没有什么区别。

 

等我心情平复下来时顿时有些后悔了,活生生的人都能言而无信,我又何必执拗地让一部小说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来,但事已至此,当初发火时确实感觉挺大快人心,已无挽回余地,渐渐地就将这件事情抛掷脑后了。

 

下午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打来电话,一般陌生人的电话我是不接的,或者是没接到就不再回复,但我还是接起了电话,“喂,你好!”

 

“好个屁,离开温柔乡就半死不活没动静了?”另一端传来明显而有特色的声音,我认识的人里边这么说话的也只有聪了。

 

“兄弟我是那种人吗?女人如衣服,衣服破,尤可缝!”我若无其事地鄙夷回答。

 

“自古文人多风流,若论这点你连个屁文人都不算,每天写着别人读不懂的诗,守着一个女人,就剩这点出息了也就,别以为我不了解你狗日的啊!”他东一句西一句地指责我。

 

“我竟无言以对,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不是也是围着一个女人打转吗,见了尢嫂就装温柔,装绅士,大气都不喘一下,还说我呢。”我反过来调侃道。

 

“懒得跟你扯,我这边有个适合你做的活儿,不是脏活累活,写写画画就能搞定,虽然工资有些低,但也不影响你平时写作,下午来面试,到时候我去你家接你。”

 

“好,早说不就得了嘛。”

 

“那我下午来接你,拜。”说完就挂了电话。

 

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聪开车来到了我的小房子,自从上次晴来过后就在没有人来过,懒于收拾,已经乱得不成样子,算算日子已经半个月,我也很少出去,闲事都是写稿子,同时着手准备好几部小说,也算是没有时间想乱七八糟的事情,半个月没有理过发,没有刮过胡须,有点像是蛮荒野人,自然少不了被聪一阵谩骂,去公司面试也只是换了一身我觉得最得体的衣服,就是第一次见晴的那身装扮,洗了头发,顺着额头下来挡住了眼睛,后边的更加难以形容,倒更像是个不羁的作家了,剃了胡须,带上眼镜才找出了一丝年轻的气息。

 

果然工作还算轻松,招聘方与我都还算满意,第二天就能上班,我没有让聪送我回去,自己挤公交走了一段,到中山桥不远处的一站我就已经下车了,只是想沿着黄河走走,路遇许多情侣搂搂抱抱,我有些觉得自己多余,用手指理了理头发,使沿着鬓角披下来,几乎可以挡住我的脸了,走进一家小商店买了一包黑兰州和一个打火机,拆开点燃了一支,模仿我认识的抽烟的人吸了起来,其实我并不抽烟,只是喝点小酒,不喜好啤酒,不是喝得起喝不起的原因,黄河啤酒和兰州香烟算是兰州的招牌了,但我只爱白酒,三两盅就能飘飘然,是在南方穷游时养成的习惯。那时心情极为烦躁,抽着抽着半盒都已经不见了,抬头看时已经到了我与晴第一次见面的公园,我没有停留,快马加鞭一般穿了过去,穿过法院家属院想房子走去。

 

“您先稍等一下,他应该马上就能回来。”我听见一个女子在说话,是从我的房子里传出来的。心中大为疑惑,谁还能进入我家呢?

 

到门口发现门果然是开着的,我到不怕有小偷行窃,我这样一穷二白家徒四壁难以入得小偷法眼,屋子里有些暗,但我看到了一个女子的背影,“晴,怎么会是你?”我惊讶地大步垮进门想要抱住她,才发现她的旁边还站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极有气质的的女人,便忍住了原始的动作,向她打了招呼,在墙角处按了一下灯开关,房子里顿时亮了起来,晴正在收拾我的烂摊子,床上的物件都已经收拾妥当了,还有东一只西一只的袜子和鞋都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在了一起,她正弯腰收拾小桌子上凌乱的稿纸,回过头来挤自然地说:“回来了!去哪了,叫客人等了好长时间,看你这儿连个能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你是怎么活过来的。”她好像知道我是今天出去必定今天回来一般,平静地责怪着我的邋遢。

 

“这不是找了份工作嘛,快穷得吃不起饭了都已经。”

 

女人也开始开口说话:“您好洛先生,我是专程来找您的!”她伸出手来要和我握手,我一只手捏着打火机一只手拿着为抽完的半包黑兰州,有些尴尬地将右手腾出来应和上去。

 

“您好您好,怎么称呼?”

 

“姓乔,我们早上还通过电话的呢?您不会忘了吧!”

 

原来是向我约稿的妇人,她的声音和电话里的完全不一样,准确地说多了份温柔,不像那样盛气凌人。

 

“哦,原来是您,你专程找我?”

 

“是的,专程找你的!”

 

“什么事?还是稿件的事情?”

 

“是的,我们还是准备用你的小说。”

 

“对不起,我早晨态度不好,但是我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我是不会轻易改动自己的作品的。”我又回到了原来的执拗。

 

“我想您误会了,我们不会更改你的故事,就是希望能有所完善。”女人解释到。

 

“这样我可以接受,过几天将完善的稿件再发给您。”

 

女人掏出了几百块钱,说算是定金的一部分,或者是她看到了我这副模样于心不忍算是救济,我也没有推辞直接接了过来。送走女人后晴已经将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了。开始准备去洗换下来的的床单。

 

我拉住了她,“别忙活了,怎么了你怎么回来了?和他在一起不好吗?”我有些不愿意面对她。

 

“他有了女朋友了,我们只是爱过,爱过不是爱!”她面无表情地回答,我们都知道那个他指的是谁,不用说就已意会。

 

“那你就想到我了,我……”我本来想说我不是零时避难所的,但我话还没说完,晴就打断了说:“哟,还学会抽烟了你,这一别不就才一个多月吗,你这头发都长成这样了呀,房子也不收拾。”像是变了个人。

 

我知道他不愿提及那个男子,我也没再提,她说:“你的小说呢,让我看看呗。”

 

“你不是不喜欢读这些东西的吗?”

 

“现在突然来了兴趣,我回去慢慢读,记得给我发哦!”

 

“好。”其实此刻我的心里比当初他告诉我说‘他回来了’更加不是滋味。“我这里有打印的,你可以拿走。”我从柜子里取出了我自己装订的几本中的一本递了过去。

 

她像个孩子一样读道:“小北与晴毕业后联系从没断过,每天至少一次电话已成定则,那天下午晴一个人去了黄河边,其实这只是小北的推测,因为晴因为工作的事情整日犯愁,而每次当她不开心时她都会去黄河边上漫步,以前有小北陪着,现在虽然两个人同居兰州,但毕竟兰州地界不小,见上一次单程走得花上四五个小时,若是遇上堵车则会更久,他打电话问候晴,久久只有拨号的回音,一会儿电话的另一端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sorry……’小北心里有些犯怵,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情况,他隔上几分钟拨一次晴的电话,还是一样的回音,他心里愈发害怕,出了公司叫同事帮忙请假,拦了一辆出租去找晴,在她常去的黄河边的附近,但还是没有见到踪影……”

 

“别读了。”我说。

 

“和我同一个名字呀。”

 

“是,她是我幻想的你。”

 

“那小北呢?”

 

“我。”

 

“那结局呢?”

 

“他们很幸运,有过开始。”

 

“有过?”

 

“对,有过。”

 

“那结局呢?”

 

“没有结局。”

 

晴哭了,“为什么没有结局?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吗?你怎么写的。”

 

我没有理会,点了一支烟,自己假装陶醉地抽了起来,“那都是骗人的话,真的只是骗人的!”

 

“何必呢?”

 

“对啊,你有何必回来,当初何必走了,我慢慢才发现自己爱过两个女子。”

 

“我是那第二个吧?也成了爱过?”她哭着问道,一切谈话都是她在发问,我装成一个局外人冷静回答。

 

“不是,只是没有结局吧,我习惯了一无所有。”

 

“那你知不知道我也爱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回来找你?”

 

“我知道你有爱的男子,但那不是我,我是故事中的小北,你该看看他给晴的留言的。”我依旧一脸常态。

 

这次她没有再发问,也没有找我说的留言,其实她根本不知道那条留言我写在哪一章,哪个位置。

 

她开始平静了,“好,我会看完你的小说的,谢谢你让我成了女主人公。”转身就走了。

 

我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揪着自己事多厘米的头发发狂似的哭泣,这次彻底伤害了晴,我是要保护了她,免得她和我一起穷困潦倒,在她走的那一段时间里,我想了许多事情,我盼望着她回来,又不愿她回来,作家就该是孤独的,或者这就是命中注定,但绝不是爱与不爱的缘故,相反是因为我对她的爱已经深入骨髓,但爱情不是占有。

 

后来我加班加点地完善我的小说,终于向女编辑交了差事,也拿到了应得的稿酬,只是我的屋子又一次恢复到了从前,地上开始烟头不断,档次也渐渐下降,偶尔才会买包黑兰州改改味道,晴的事我在没有打听过,但面对爱情时,我们都曾心如刀绞。

 

(三)

生活也不是处处为难,我这个非职业写手有蟑螂一样顽强的的生命力,周而复始地跌倒又周而复始地在跌倒的位置爬起来,聪给我介绍的活不算累,每天在自己的小格子里活着,只有要拟订一些文案时才会有人想起我,所以大多时候我与领导也是井水不泛河水,我在这个把我包裹起来的小格子里肆意妄为,由于上班太远,经常晚上不回去,即便是回去了凌乱的屋子也还是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但经常熬夜赶稿或读书,在这里这些也都能一一实现了。

 

小格子其实不是一个格子,是专门在楼房里掏出来装修的,也都是为了工作需要,约有十个平米大小的位置,放上一张中等大小的写字台就已经在屋空地了,加两张凳子就显得更加拥挤,写字台下塞得满满的纸和书籍,各种文档,台式电脑的主机已经被挡得严严实实,这里也成了我的第二个家,我的工作很少加班,但这里每个夜晚都会有值班的人,其实是公司的保安,轮到年轻人是两个一起,估计是一个人受不了这种长夜里的寂寞,若是老人每次都是一个人,老保安的额头鬓角都烙上了时间的印记,虽然素不相识,但却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他极擅长讲故事,讲的不是那些个儿女情长的事,二十许多伟大的英雄和一些有担当的男人,有些我早就听说过,是真实存在的或只是稍稍有点改动的,而有些我怀疑他是杜撰的,其实说到头还是因为我不相信这个老东西会比我懂得多,但确实也给了我一定的安慰,自从晴走后我从来没有听一个人开座谈听得这么认真。至于那两个青年并不真的寂寞,好多个夜晚他们都是会在附近的夜店找点乐子,值班偶尔就能变成放松的借口。

 

一般周末我都是宅在自己的屋子,除了吃饭或者偶尔酒喝完了才会出去一趟,每次买酒也不会换新花样,每半个月就得喝上二斤二锅头,卖酒的女老板娘劝我少喝酒,尤其是这种劣质酒,还推荐给我青稞酒和女儿红,但都被我拒绝了,至于抽烟,由于小格子空间狭小,我不经常去抽,环境条件有限是一个方面,另一个原因是我以前很少抽,尚没有到难以戒除的瘾君子的地步。

 

快过元宵节时从打电话要在元宵节一起聚聚,说到时要给我惊喜,自从上次与晴匆匆一面之后就觉得再没有什么令我起兴的事情,对于聪说的惊喜我心中倒没有过多期待,只是这个大大咧咧陪我走了近十年的兄弟一直帮我太多,虽然同在兰州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但由于工作原因一个月也只能匆匆见上一两次,倒想借此机会能好好聚上一聚。

 

元宵节下午公司提早下班,我按照我与聪事先约定好的到了静宁路口的一家买静卖烧鸡的熟食店旁边等从来接我,熟食店的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夫妻,显然过年这段日子生意十分红火,他们的头发都能露出微笑来,尽管是元宵节,但过往买熟食的人依旧很多。

 

“嗨,洛,这边这边!”我听见有人在喊我,转过身后发现聪在不远处向我挥手,还有他的妻子,今天他脱了那一身被肥胖身体撑满的肥大的商业西装,换了夹克和休闲裤,有了一份居家男人的样子,换了另一种干练。

 

我迅速向着他们走过去,“不是说的你在等我吗?连个鬼影都不见。”

 

“这不是没迟到多少嘛,再说我说我比你早到你信吗,何必得理不饶人呢,是吧。”他今天说话没带一个脏字,至少和我这一段对话没有说过,我想应该是妻子在旁边的缘故,因为爱一个人永远像将自己最好最完美的一面留给她。

 

“看在嫂子的面子上我暂时饶了你。”我故意表现出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样子来。

 

“你们俩难得好好聚上一次也别相互在那里掐的停不下来。”聪的妻子说。

 

“嫂子说的是,我饶了他了。”说到聪的妻子,她是一个极了不起的女人,硕士文凭,在兰州的某个企业任职,她可不像聪一样刷小聪明磨嘴皮子混上去,而是凭靠真才实学一步步上位的。

 

“别站着了,我们进去吧!”聪指着前边不远处的一家小菜管,规模不是很大更加谈不上豪华,和我们上学时期经常去的价位低廉的家常菜小菜馆差不多大小,而且价格也不差上下。

 

“对,别让人家久等了。”尢嫂应和道。

 

“还有人?难道你们真的早就到了?”句话说出时有迎来了聪的眼睛里透射出的来源于骨髓深处的一阵鄙夷。

 

并没有人回答我,走进一个包厢里边一个可以盛得下七八个人的圆木桌子,上面放着五个盛了水的杯子,显然这里原来坐过五个人的。

 

“人呢?还有谁?”我问。

 

“待会你就知道了!”

 

“干嘛呀!吃个饭搞的神神叨叨的。”

 

“我不是说了今天有惊喜的嘛。”

 

我也只能等着,聪唤服务员要了菜单,在点菜的纸上乱写一通难以辨认的草书,似乎这顿饭极其随便,而他不在乎自己点了什么,一副自己不会吃的样子。门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人未到而声先至,“来来来,别挡道,让我先看看我们的才子。”

 

我抬头一看来人竟是辉,手提一直烧鸡,大大咧咧的迈着大步子,身后跟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我也见过,正是辉的妻子,三年前他们的结婚仪式上我见过她。辉是我在高中时期的死党,算上聪,我们素有“铁三角”之称,只是大学时他考到了浙江,毕业后也在那边生了根,取了一个浙江的女子,生活的情况我不知晓,单看他的打扮并不怎么讲究,但他的妻子满身都是名牌,一看就是极其富有的。

 

“回来也不跟我说一声,太不够意思了吧,聪这狗日的也真是的,非搞什么乱七八糟的惊喜。”我们相互拥抱,似乎又回到了许多年前。

 

“我这不是今天才下的飞机嘛,都没安顿好呢,行李还在聪的车上呢!”辉回答道。

 

“是啊,这不是还没落脚就被聪硬拽了过来嘛!”操着一口浙江普通话的妻子也开始说话,替他辩解。

 

看这一对人的日子应该过得很和谐,我说:“铁三角成了铁五角了,就我这里差一角了,不过这个惊喜我喜欢。”我故意打趣道。

 

“你是不是放着美人不要,所以才会有今天缺一角的情况,再说今天的惊喜可不止这一桩。”辉调侃说。

 

“还有惊喜?你肯定是听信了聪的谗言了。”而我此时并不知道他已经知道了我和晴的所有事情。

 

“不要害羞嘛,都这么大年龄了,再挑三捡四就叫你没得挑,我给你第二惊喜。”说着他从手提包取出一本封面漂亮的书籍。

 

“这不是我的书吗?怎么谁排的版?”我拿起来随便翻阅了几页。

 

“你猜会有谁。”辉说。

 

“是乔主编吗?排版还算得上是精细,这些人也是够拼的。”我拿起书又了几页。

 

“实是够拼的。”辉回答道。

 

“你有将这本书送给其他人吗?”聪问我。

 

“其他人?没有吧。”其实我记着我送给晴一本,只是不想承认,觉得不太可能。

 

“好了,你俩也别在这卖关子了,洛,嫂子也得说说你,都这么大年龄了好不容易与上一个姑娘也不知道珍惜,你与聪情同手足,我这个做嫂子的也应该管管你”,尢嫂有接过话来。

 

“你都知道了?”我问。

 

“聪知道的事情我还能不知道?”

 

“这家话嘴上也没个把门的。”

 

“把什么门,你的事情不就是他的事情吗。”

 

“看来今天是批斗大会呀。”我并没有表明我对他们所说的女子的感情,没有说关于爱和喜欢之类话。

 

服务员端上了菜,还有酒,当然不是二锅头,我坐下来端起酒杯自酌自饮,猛灌了一口酒,有点不愿意搭理他们的意思,聪和辉一直到是最了解请我的,他俩也坐下来陪我喝。

 

“既然放不下又何必这样呢!”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而我们却要情不自禁的相互爱慕,彼此牵挂,你们不知道她的世界我完全不了解,我爱它就像是摸着石头过河,一不小心就会溺水而亡,我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子,甚至想象过大学会在一所学校,甚至还有毕业之后的许多事情我都有规划,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很严肃的对待爱情像生活,但有些人注定是留不住的的,我的恋爱不想恋爱,你们不是和我说过吗,所以她走的,而我说不会再轻易爱上一个女子的,爱情是悲剧,我们陷入其中,说出的幸福是假的,剥去一层皮以后剩下的全是痛,这么多年了我都将她的照片夹在了一本《二十五史》里,这本书一直带在我身边却成了永不翻阅的禁书。”又连着灌下了几杯酒,已经面色通红了,“我喜欢她我知道,只是我不愿意再相信爱情了,她是个好姑娘我知道,但是爱情会改变一个人,变成连自己都不认识的陌生人。”我已经有些醉了。

 

服务员把菜端了上来,所有人都入座了,还空出一个位置,他们说还有人来,而我灌着酒,“从前车马邮局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人”“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是不是很美,他们曾经一定爱过一个漂亮的女子,倾尽一生时光,只钟情于一个人,很美吧!”

 

“是很美,但那不是现实。”辉说。

 

“不是现实又如何,多少男人都向往着这样的爱情出现,可浪漫的事情都是短命的,她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她,我们之间的代沟谁都不愿意先对方一步跨越,况且能不能走到一起也未可知,何必在上了瘾之后才选择放下呢。”

 

“你这样座真的很自私,万一她和你是一样的想法呢。”聪说。

 

“我不知道,你们先吃吧,我有些不舒服先回去了。”没有人回应我时我便已经起身,他们四个人看我气色不佳就没有挽留,反倒是执意要送我回去,我婉言拒绝,也没有挤公交,直接打了车回到了住所,在我走时一个姑娘进入了小饭店,我认识她,是晴。

 

回去屋子酒劲渐渐过了,我打开电脑看我排版的简陋的文稿,确实不如晴排版得好,又是这个相识不久的女子,在我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如果说是一个普通的过客或许也不会如此上心,但从认识她开始就已经认定她注定不是个匆匆就能路过我生命的人。下午天气渐渐变得寒冷,兰州的正月并不温暖,只是中午两三个小时气温稍微高一些,早晨和下午依旧寒意袭人,而这个时间段基本没有人会选择外出,只是元宵节这一天夜晚注定不能宁静。

 

我回到房子是下午四点左右,就已经有人准备挂灯笼,兰州这座城市像是皮上的倪红外套一样,光彩耀人,我的邻居们也有所准备,而我这里更像是与世隔绝无人问津,虽然喝多了酒却丝毫没有睡意,但天刚刚黑下来以后四处都是人,我出了房子在不远处的小卖部买了一包烟,四处扫视了一遍就匆匆回到了房子,倒不是不愿意凑这个热闹,只是本来就是一个人,回到房子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一是要散一散屋子里的儿,二是想要借着吹进房子的风能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远处的灯笼,有些只是用来装饰,而有些是真正的 装了灯星儿的,夜晚本来还算宁静,兰州人就似乎是商量好了一样一起放起了烟花,隔壁住的是房东,他的七岁的女儿也开始活跃起来,在小院儿里欢腾起来,此时地上已经扔满了烟头,屋子里酒精味儿和烟味儿混杂,而这个角落注定今夜只能诞生一些形单影只的文字而已。

 

我到了很晚才睡的,而窗外的鞭炮声也已销声匿迹,像是凭空在某个角落消失,没有人群没有嘈杂声,房东家的小女孩也已经睡下了,铁大门反锁,我的房子是在二楼,而这栋房子也总共只有两层,视野还算开阔,黑夜里渐渐可以什么都不想,难得如此心静,第二天又得照常上班,我也没有熬夜,但睡时已经到了凌晨两点,就这样睡着了,没有关闭开着的窗户,而睡梦中一切躁动不安又重新归于平静。

 

第二天起床十天已经大亮,好在我一直都是像个自由人一样出入公司的,没有过多约束,迟到一两次只是挨点批评,倒不会真的和工资有关联,下班后我没有停留公司,拉上了小格子的门就匆匆回家了,以我对辉的了解,难得回北方一次,一定不会只是和我吃顿饭这么简单,况且昨天的饭局我只是喝了一肚子酒回去了,他一定会在找我的,至今没有接到他约我的电话,那么只会有一个解释:他回到我的房子去,而带路的一定会是聪,也只能是聪。果然他们已经在我之前到了房子。

 

和上次见乔主编一样的情形,我的们已经被人打开了,而只见事情我至今还没有想清楚,屋子里已经被人收拾过了,自然不是辉,不是辉的妻子,不是聪,不是尢嫂,或者这两个已经成家的女人会做这样的事情,但辉和聪一定不会,而事实上这一切和上次一样还是同一个人做的,那个人是晴。

 

进门的第一眼我就看到了她,辉和聪四个人有说有笑,只有晴显得焦虑不安,而我也放慢了脚步,三个女人同时起身,只有聪和辉还是和原来一样,姿势都没有改变在那里坐着,似乎没有看到我回来一样,辉像是捡到钱一样兴奋,说:“怎么样,这么多年我早就把你们两个人摸透了,我说他今天指定会回来的,等着就不会错。”

 

“是洛了解你吧,不然怎么会知道你会亲自来找他,把你得意的吗,我还说他就要回来了呢。”聪有些不依不饶地说。

 

“使我们彼此了解,只是我这里太乱了。”我接着说道。

 

“这次还好,没有攒下臭袜子,人家晴收拾起来可省事多了。”

 

“屋子是乱了点,但这不是有晴呢吗,反正我和聪是不会介意,当然也不会帮你收收,主要是因为我们不会想晴一样心疼人,尤其是你这样邋遢的男人。”辉一副不在乎的模样说道。

 

晴面无表情地站在尢嫂旁边,有点小家碧玉的美,其实我从来没有在乎过她的模样,而且她长得确实漂亮,此刻她倚靠尢嫂站着,像是犯了错的小媳妇一样,但我从进门都没有和她打过招呼,也没有眼神上的交流,只是时不时瞥她一眼后又匆匆移开,晴也是如此,瞥了我一眼又匆匆移开,此时听到会这么说,身子不由得动了一下,又一次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了,而我恰恰在这一刻看了她一眼,她也向我看了过来,目光碰撞的刹那,我又一次陷入了囧境,聪和辉相互会意地笑了一下,我明白他们今天除了看我之外还想调节我与情之间的关系,虽然谁都没有说出来,但他们把晴一并带到我房子时我就已经有些明白了,昨天的饭局不光是为我们“铁三角”聚首而设的,还有我的原因,当然被我的醉酒后的一通胡言乱语搅了场。今天他们笃定我会回来,而且是保持清醒。

 

我对晴说:“辛苦你了,晴。”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又转身对辉和聪说:“谢谢你们的好意,我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的事情就随缘啊,你们也不必充当月老了,再说我现在的状况你们也是看到了,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何况还要多出来一个人呢?”

 

“这话就不对了,怎么说晴也是在土管局算得上是吃官饭的人,她不光可以养自己,顺便养你也是绰绰有余了,况且对你如此死心塌地。”尢嫂是在商场上一路走出来的人,自然心直口快。大家都是衣服来势汹汹的模样,而我故意岔开了话题。

 

“你们是怎么进来我房间的?”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门上的钥匙只有一把,而且从来没有丢过。

 

“这你就得问问晴怎么会有你的钥匙了,你没有给过他吗?”会带着故意调侃的语气,而我们一起多年也早已适应了这种没有恶意的调侃。我向着晴的方向看过去,他正像个犯错的孩子瓣动着手指,吹了一下额头的刘海儿,挪了挪身子说:“就是第一次到你房子时,那天早上我除了做早餐之外,还去楼下配了你的钥匙,只是没有告诉你而已,其实在你不在时我还来过你的房子呢,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还有那本书,排版是在你电脑上拷过来的,不然短时间已经印好的也做不出那样的效果。”她像个正在认错的孩子,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但丝毫没有要责怪的意思。

 

“你看看你看看,再瞧瞧你。”辉和聪这时又忍不住插了两句。我没有在理会他们,这一次或者该做决定的时候了。

 

“晴,对不起,我不该那样对你,其实我只是害怕而已,我怕一旦自己付出了真心,却没有人会告诉我别伤心,而每一次靠近你是我就似乎把自己陷入到一个深渊,我分明能听到自己的回音,却听不到你的回答,天和地都安静了,唯有期待你的回答时躁动不安,我一直有一直幻想的会飞的小鸟,它会和我一同停留,我喜欢这只愿意陪我停留的小鸟,它会停留是因为喜欢我,我不是不懂爱,只是不会爱,我知道你心里有一个比我重要一百倍的男子,只是他捅破了你的完整的幸福逃逸了,所以你才会选择认识我,而我即便是这世间举世无双的能工巧匠,我也无法修缮你的被捅破的幸福的墙,但是我不忍看你如此作践自己,爱一个人还有一种方式是愿她安好,我愿意接受一个把心分成两瓣儿的你,却不愿看着你以泪洗面无依无靠,只是我学不会爱一个人的方式,尽管已经全心全意了。”屋子里气氛凝重,而我在那一刻像是疯了一样是哪个语无伦次,而我与晴的关系也是若即若离,只是我们彼此知道彼此心里有对方的位置,我们又重新开始联系,而后来的事情因为我们都年轻而不断发展。

 

辉和聪都走了,准确地说他们的目的达到了,那天我们又喝了酒,只是我没有醉,倒是晴醉了,说了许多醉话,只是酒后吐真言,我回避了一切,是聪送她回去的,我不知道我们到底还能走多远,只是擦肩而过也是的缘分也值得人珍惜,与晴相识是个美丽的意外,而对一个人爱的深沉时不光有风有雨,甚至还会有泥石流,死于不死就看你有多坚强。

 

我们的这个年龄还唱不起生命的祭诗,但有些东西一直都在翻页,有许多东西在死亡之中又一次次地活了过来,就像我们的五味陈杂的我无法命名的经过,而一切都该归咎一场我们一直趋之若鹜的心灵深处的践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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