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整理香河的诗词文化资源,充分展示诗意的香河人文美景和“运河驿站,荷香香河”的旅游形象,彰显香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荷花文化之乡的无限魅力,以诗歌、散文为媒介,弘扬香河诗歌文化,讲好书香香河故事,传颂香河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韵味,特在“2017香河荷花节”期间,举办诗词、美文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运河书香,诗意香河”
二、支持单位:
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香河县人民政府
三、指导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
香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主办单位:
香河县旅游局
香河县旅游协会
五、承办单位:
廊坊市中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香河老树创客空间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香河县朗诵协会
香河县诗词协会
七、征稿时间:
2017年6月28日起至8月31日
八、征稿数量及稿酬:
散文类:
一等奖1名: 稿酬1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 稿酬各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 稿酬各300元+证书
优秀奖6名: 稿酬各100元+证书
诗词类:
一等奖1名: 稿酬1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 稿酬各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 稿酬各3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稿酬各100元+证书
九、征稿要求:
1、主题鲜明。以传统诗词、新诗、散文为主要体裁,以弘扬和传播正能量为主旋律,反映香河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美好愿景,体现时代精神和人文精神。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3、散文类投稿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篇,诗词类投稿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5首。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散文类、诗词类投稿。所有应征作品请自行留存,来稿概不退还。
4、主办方对所有投稿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非营利性宣传活动。
5、鼓励新创作品投稿,已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十、评选办法:
1、主办方将每月评出月度好散文、好诗词,并在香河旅游官微上公布,月度好散文、好诗词进入终评资格。月度好散文、好诗词将组织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提交终评委作为评审参考。
2、9月上旬,主办方将聘请诗词散文名家组成终评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9月中旬评选结果将在香河旅游公众号公示。特邀作品(包括特邀采风创作的诗人作品)不参与评奖。
十一、投稿方式:
来稿一律发送电子邮箱:928646914@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征稿类别,请在邮件中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或笔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香河县朗诵协会
联系人:孙建军
联系电话:13931669759
联系地址:新开街老树客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