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中充斥着无乐感的嘶吼,“绘画”中经常出现令人费解的涂鸦,“现代艺术”对艺术形式的包容,使得很多无思想、无底蕴者得以滥竽充数。当面对观众的质疑,则以个人风格为“挡箭牌”或“遮羞布”。艺术必须追求个性与创新,但是优秀的艺术创新必须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超凡”,而非失去艺术根基的生造。
一个时期以来,各门类艺术的审美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种我称之为“伪现代意识”的东西。“现代派”大概什么时代都有,而且也不乏各领风骚、推陈出新的时代“大师”与大家。但以当今世界的浮躁,有些根基不深、学养不足,却打着“现代”“前卫”的幌子,在那里急于表现自我、开宗立派,不择手段地搞所谓“创新”与“突破”。
比如音乐之不再有旋律,走向极端的抽象,等等。听这类作品使你如置身破烂市场,听到的似乎是砸锅卖铁的尖锐噪音。在我看来,“欣赏”这样的音乐应该让环保局局长在场,过后罚他们的款以赔偿听众精神与肉体所承受的痛苦与折磨。尽管这些东西也有一套屎中觅道的“现代”理论去自圆其说,可实际上,这不啻是对我们民族审美水准与文化智慧的嘲笑。
确实有群众在问我们:那些直着脖子吼的是唱么?那些旋律不美,只是数板念大白话的是歌么?不错,我们的先民确实有过“歌之不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记载。但这是不是反映了先民们的歌表达力太过简单、不得已才把手和脚加进去的缘故?进化了千万年,现在出现这类的歌能有多少审美意义?拍手、跺脚、数板、直白,这岂不是又回到先民的初级阶段了么?如果我们除去越来越现代奢华的灯光音响、舞台装饰与伴舞,剩给大家的艺术审美还有什么呢?
一些自诩为“返璞归真”的现代派,其作品似乎只是回到我们先民混沌蒙昧时期的一种涂抹和童稚未开阶段人类意识的初级表现。这种“返璞归真”只不过是人类艺术审美过程中的初级阶段,是不折不扣的审美的倒退;而那些自诩为学洋的现代派,由于现代外国人对艺术审美的宽容(仿佛没有什么不可以纳入现代艺术范畴),他们对那些真正经典大师的东西没有学会,却猎奇式的,把那些糟糕的、甚至难以归入审美范畴的垃圾奉为圭臬,予以引进,沾沾自得以“先锋”“前卫”、引领潮流自居。
导致上述种种之怪现象,究其实不外乎一些人骨子里挥之不去的那种崇洋媚外的心态,不外乎那种数典忘祖的蒙昧无知而又骄矜自大的作派,不外乎自身学养的浅薄和文化的欠缺。腹无诗书,怎么能够有眼光去发现古今中外的好东西,更遑论以自己那点儿可怜的根基去“创造”。尤其是近年弥漫的浮躁氛围的诱惑与急功近利的追逐,让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人物们丧失“节操”,让“失心疯”式的追“星”潮,造就了一大批“南郭先生”和一大批“起哄架秧子”的拥趸者。这是十分可悲、可忧又可怕的事情。
开明与宽容是我们的民族之风、大国之风。我们民族的审美意识决定了我们对外来文化、传统文化乃至现代各种潮流或吸纳或摒弃。中华文化因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而不会消亡。但审美上的“伪现代意识”必须引起国人的注意,要警惕这种打着现代审美的浊流在国内泛滥成灾。国人当自强。我们应该多创作些能够上得殿堂的艺术精品给予人民,引导民族审美水平不断提高,这是一个提高国民素质、增强国家软实力的综合工程。
真正的现代艺术,很多都是强调人性的自由表达,这的确是一种解放和突破。但是,一些过分强调个性的作品在失去共性的审美基础后,还能否进入审美层次?这值得斟酌。在我看来,真正经典的艺术,应该是审美个性与审美共性的统一体。
以字画而论,人们总在议论:看看我们的先贤与书画家,哪一个不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那字画哪一个不是在淋漓尽致的个性发挥中充分追求审美?南宋的词人、美学家姜夔论述字形时说过:“长者如秀整之士,短者为精悍之徒,瘦者如山泽之癯,肥者如贵游之子,劲者如武夫,媚者如美女,欹斜如醉仙,端楷如贤士”,这应该是一般人都能认可的审美标准。无论长短瘦肥、劲媚欹端,都各有各的美,而美也各有各的“度”。找到这个“度”,就应该成为艺术创新的基础。
那么,这个“度”又何处寻找呢?
要徜徉艺术的殿堂,我们不光是浏览,我们应该潜心,而不该目迷五色,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我们不排斥外来艺术、创新艺术,但先要翻翻我们“家”里的东西,温习一下我们的文化传统和老祖宗的著述。温故才能知新,才能创新。其实,一些人的所谓“现代”“创新”,可能在老祖宗那里会有比你更精到的心得。我们不能以无知和谬误做基础来形成所谓的创新与个性艺术。泡沫式的东西是不能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