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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我们很慢

  • 作者: chancer
  • 发表于: 2015-05-01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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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雨上,幽深的古街静默的陈述着这座古城的底蕴。漫步在街上,偶遇一个和这条街道一样静默的二手书店,心底突然浮现四个字,好久不见。


  从与阳光灼灼的八月一同来到长满银杏的大学,便很少再去逛过那些曾经无比喜欢的沉默的伫立在街角的小书店。当它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看到了空气中沸腾的尘埃。它是我过去长久岁月中的太阳。


  小城,书店,书,人。这应该可以描述在魏国故城六年时光中最浪漫的事。小城是许都,虽然曾为魏武挥鞭的土地,但往日荣耀早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里,现在的它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四线小城,但我喜欢,喜欢它在熙熙攘攘时代里的静好。书店叫文博,在远离闹市的一个街角。书是纳兰容若的《纳兰词》。人是小雨,在过去或是将来岁月里都是我最爱的那个人。


  最文艺的爱情总是与书和书店有关,譬如《查令十字街84号》中的马克书店,譬如《诺丁山》中的旅行书店,再譬如《一页台北》中的诚品书店。我相信如果真有上帝的话,他总是在把两个有文艺心灵的人安排在街角的某一个小书店进行一场短暂的邂逅,然后彼此擦肩而过再不相见,或是以后的岁月里长久的连在一起。幸运的是,我是后者,更幸运的是因为对的书遇上了对的人。


  那天的天是缱绻的,缠绵出了一场春雨。像往常的每个周末一样,拿掉厚厚的眼镜,换上洗的有些泛白的浅蓝色牛仔,黑色帆布鞋,带上纯白色耳机,像见恋人一般的朝书店所在的那个街角走去。这次去寻的是《纳兰词》。淅淅沥沥的春雨恰如纳兰所写出的东西,哀伤中透出年少时的缠绵缱绻。"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写时的哀伤与初见的美好本身就是纳兰一生的状态,说到底,卢氏终究是幸运的,她拥有了纳兰前半生的欢笑,也未遗失纳兰后半生哀婉。我喜欢纳兰所有的悼亡词并不是矫情的喜欢爱情的凄美,若为爱情,总还是欢笑才是最好。喜欢它,只是因为在这个趋于肤浅的年代里它诉说着四百年前的那份柏拉图式爱情。用我自己的话所说是我喜欢在地狱里仰望遥远的天堂。


  书店的牌子是烤过漆的老榆木做的,用宋徽宗的瘦金体写了文博书店四个字。我和老板熟识,他说当初为了这个牌子上的四个瘦金体的字可算是费尽了心思。我合下伞,轻甩一下上面的水滴,放到门外,抬头看到老板正在柜台处低头看着一本泛黄的书。我走近,发现是钱钟书的《围城》,九五年版的,恰是我出生的年头。老板姓赵,青年时逢下海浪潮,便和发小去广州做生意,积累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后便把手中的生意交给了发小,回来开了一家小书店。他说他不缺钱,开书店只不过是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看喜欢的东西,年少时因为家境没有读成大学,到了中年便更珍惜能读书的时光。刚好他姓赵,我便总是笑称他是宋徽宗

  后代,继承了宋徽宗对瘦金体和文学的爱好。


  我未打扰他,径直走向放古典文学的地方,每个周末和书店的邂逅让我早已熟悉了这个不大书店的每块地砖。不长时间便找到那本仅剩的线装《纳兰词》。我拿到柜台处,发现一个和我相似年龄的女孩正在与赵伯交谈,看到我走近,两人停下了谈话。赵伯笑着说:"你小子来了也不叫我一声,去书架那边给这位姑娘看看还有没有《纳兰词》。"我打量了柜台前的女孩,头发未长到披肩却也不算短,面庞很是清秀。我转头对赵伯说:"刚才还不是怕打扰你看书,谁让你每次看书总是像是要与这个世界隔绝。我刚刚也在找《纳兰词》,剩这一本了,要不就给她吧。"那个女孩推辞道:"不用了,你先拿到的还是你先买,我下周再过来。"我笑了笑,"没事,既然都是喜欢纳兰的人谁先看都一样。"那个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头,不过却坚持请我喝杯奶茶。我向赵伯道别后便和她一起走了出去。


  有些东西在日后想来只能用缘分解释,她叫小雨,我们在同一所学校读书,更碰巧的的是连楼层都一样。过去的擦肩而过未留下一丝记忆,时候到了,在一个街角也会相遇。从七杯茶出来,她拿的玫瑰花茶,我拿的卡布奇诺,撑着伞走在蔓延向学校的方向。文艺青年最喜欢的状态应该是和知音一起讨论共同喜欢的东西,就像我们正在讨论的《纳兰词》和共同深爱的纳兰。到学校后我们约好以后每周末一起写《纳兰词》的评述,互道珍重,然后分别。爱情故事中的男女主角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人总是趋向认为性格也如磁铁一般总是异极相吸,殊不知当遇到知音时更容易惺惺相惜。当然这只是日后所想。从那以后的每个周末我和小雨便一起讨论纳兰,然后一起喝奶茶,逛那个街角的小书店。如果说长久的重复相同事会让人厌烦,那所做的一定不是自己爱到骨髓里的事,陪自己的也一定不是让自己连呼吸都感觉美好的人。和岁月一起成长的是我们彼此的熟悉,我知道她爱吃蛋挞,她也知道我爱喝奶茶。每次的出行我们所带的便是奶茶配蛋挞,外加几本书,多为后人为纳兰所写的评述,文艺青年总不会带着啤酒炸鸡去喜欢的书店。赵伯说我们像纳兰和顾真观,或是俞伯牙和钟子期,可是他们毕竟只是同性性情相通的知音,无法再做更多的事,而我们两个不同颜色却流转向相同方向的灵魂容易紧紧相拥。当你对一个人熟悉到和对自己一样熟悉,彼此眼眉里流转的感情比语言更觉明显。是的,我想我们在喜欢着对方。但有些事情暂时埋在心底更为合适,并非是早恋难以启齿,而是我们所面临的已经爬到睫毛位置的中考。经历过爱情的总说爱情中最美好的阶段是甜蜜与苦涩相拥的暗恋,现在想来确是如此,当时彼此沉默的喜欢给了爱情更多时间的积淀,所以日后更加珍惜。


  中考后我整理了我们所有一起写的关于纳兰的文字,扉页上写了一段文字:


  “康熙年间的渌水亭是属于我的世界尽头的,那里没有青鸟没有飞鱼,只有一个亭子和一个形影单只的男孩,黑亮的眼睛,却看不到任何东西,只是生活在那里,京城的冬天是寒冷的,下了很厚的雪,雪化之后便是桃花如血般的灼灼盛开。那年冬天亭边有一只未能南飞冻伤的青鸟,它的羽毛是青色的,像极了神话中西王母身旁的那只。那一年沈宛在西花园,我把你交给她。


  你陪我到了1685年的暮春,我躺在床上,西花园满地残红,桃花落了,我知道那桃花在迎接我,“花开花不喜,花落花不悲”,青鸟,你能听懂吗?“去江南找沈宛吧。”你在我头边蹭了几下,张开青翅向江南飞去。


  安知,你这一次,飞了三百年。青鸟,我们在三百年前就交好,这一世,我不是纳兰,你依旧是青鸟。”


  是的,如果在我自己构建的世界里我是纳兰的话,我在对小雨说做我的青鸟。她懂,所以她回复:做你的青鸟。


  前些日子朋友告诉我小心异地相恋的疏离,幸好的是我们尚安。床头那本《纳兰词》是她上火车前给我的,当年的那本。念想之时,读一篇词,像是她仍在身边一起讨论纳兰的辞工。仔细算来,认识八年,相恋的话,也算是那么久吧。


  时光匆匆,我们很慢。因为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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