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觅涯网!让我们泛一页扁舟,文海觅涯!

枯萎的幻觉

  • 作者: 子非我
  • 发表于: 2015-06-09 00:07
  • 字数:7516
  • 人气:1670
  • 评论:0
  • 收藏:0
  • 点赞:0
  • 分享:

(一)

早在出发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对今夜打怵,不过他还是匆忙的穿上了衣服,他从床上起来的时间是下午七点半,他已经睡了一下午了,因为他知道今天晚上不会有时间睡觉,他起床的时候,手机就放在他的头边,已经有三个未接电话,都是他们打来的,目的当然是劝他赶紧出发,原定八点开始,七点半的时候能到的人大致都已经到全,他们大有一种能拉来一个就拉来一个的意思,他们迫切的需要他。

他们迫切的需要他加入人群。

其实他当然可以不去,原因可有可无,可是他还是决定要去,这是一种冲动,因为自己可有可无的期待。

他穿上了一件放了很久都没有洗过的西服,照了照镜子,感觉不太满意,除了许久没洗的霉味和灰尘,西服的款式好像和他的脸也不相匹配,所以他又换了一个大衣,可是这个大衣他也好久没穿,穿着并不协调,他这才想到这是他胖的时候买的大衣,放在柜子里已经整整两年了。

其实,五年不见并不一定要弄得这么隆重,可能只是因为他在内心中希望能够吸引他们的目光,所以故意穿的正式一点,正式和不正式又有什么必要呢?今天见过之后,说不定五年也不会再见。

他最后还是决定穿上平时穿的那件黑色夹克,拿了钥匙,匆匆关门,赶去见面的现场。

出发的太着急,他忘了床头上的手机。

他的名字叫做于庸,在一家小学教语文,只吸烟,不喝酒,不补课,喜欢写字,喜欢听歌,现在是他从大学毕业的第五年,他将赶着去赴约自己的同学聚会,在他毕业的五年里,他十分努力的找到了一个小学老师的工作,和他不喜欢的孩子们共处了五年的时光,与此同时,他从前的同学们都在默默的进行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说是同学聚会,不过实际上于庸和他的同学们并不熟,大多甚至不认识名字,但他还是要去。一是因为他大学时候班长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是:“同学聚会一定要来哦!”这样的短信他收到了三四次,那就证明虽然他不在意大学的班级,班级却很在意他,所以他愧疚,因为愧疚,所以他期待。

虽然于庸并不认识班级里大部分的同学,但是在他的期待里,今天晚上正好可以给他机会重新认识一下大家。

于庸认为,既然聚会选择近港酒店,那么第一个环节就应该是晚宴,每个人拿着一杯红酒或者香槟,在大堂里愉快的穿梭聊天,之后大家一起唱歌到午夜,在酒吧待到后半夜,窝在吧台里聊天喝酒。

这种期待对于别人来讲,当然是可有可无,不过对于于庸而言,却是妙不可言的事,假如没有那几个短信,没有这种期待,于庸根本不可能踏上去同学聚会的路。

于庸在门口招呼了一辆出租车,他习惯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位置,这个位置的好处在于能够将所有的路看清,无论是前面的,右边的,还是后面的,可是他并不能看清左边的,因为左边挡着一个司机,司机是一座山,阻隔了盲点和乘客的距离。但是对于乘客来说,能够看清前面,后面和右面,就看清了整个环境,左边的环境固然重要,但是已经有了一个可以信任的司机把握方向盘,看清与否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

于庸的出租车顺着大路向着近港酒店驶去,车轮向前碾压过柏油路,然后转向后方,车窗划过了夜空中的路灯,而路灯留在原地,他坐在车里,感受着前前后后的转换,所有的转换都不在他的心里,他的心里一直在构建那个可有可无的期待。

于庸下车的时候,正好是八点钟,他走向近港酒店,夜风很冷,他的夹克被风掀开,风直接吹在他的长袖T恤上,他下意识的将身体缩了缩,将手放进裤兜里,跑进了酒店,酒店外的酒吧和咖啡厅彩灯鲜艳,鲜艳的遮住了后面黑色的大海。

于庸询问服务员,遗憾的得知他们的同学聚会只不过是在酒店的一个包厢里面,并没有酒会和长廊,不过他并没有放弃期待,他踏上电梯,走向包厢,酒店里大厅里来来往往的人声越来越嘈杂。

 

(二)

于庸找到了包厢,包厢的门是虚掩着的,于庸站在门口,紧张的手心渗出了汗,他深呼吸,慢慢按住把手,然后突然握紧了把手,将门推开。

包厢里的人看见于庸进来,发出了一声“啊”的感叹,然后班长招呼于庸坐下,故意寒暄了几句怎么来的这么晚的事情,然后催促于庸交了八百块钱,大家是AA制的,每个人八百块。

于庸点头,一边掏钱一边环顾四周,发现今天来到这里的,只有大概一半人,更加碰巧的是,这一半人里面,居然没有于庸认识的,也许有几个于庸见过,但是大多叫不上名字,还有几个于庸干脆好像见都没见过,仿佛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

于庸交完钱,班长拍拍他的头,说:“你小子来的这么晚,是不得喝两杯!”

班长说完,大家开始起哄,有人已经为于庸准备好了一瓶啤酒,于庸不得已只好灌了下去。

于庸的脸迅速变得通红。

“我记得你挺能喝的啊,怎么一瓶就完了?”班长笑着说。

“没呀,我一直都不喝酒的啊,”于庸说。

“是吗,那更该练练。”班长说。

于庸脑袋晕晕的,周围的同学们又重新稀里哗啦地聊开了,也有几个不聊天的在角落里玩手机,于庸只感觉天花板突然模糊了起来。

迷蒙中他听到有人在说话,他们在议论他,说他一个男人居然这么不能喝酒,还有的人问旁边的人,这个新进来的家伙究竟叫什么名字,有的人走过来向他劝酒,他摇摇头,摆摆手,对方也只好无奈的走掉。他拿起筷子,想要夹起几口菜,却发现手根本不听使唤,这时候他左边的两个男生正在不停的说话,说得他心烦意乱,他只好停下筷子,静静听着。

“你们教大学的好啊,不像我们教高中的,累啊。”

“大学老师也累啊,你们不知道罢了,我还羡慕高中的呢,大学老师连个假期都没有。”

“高中也没有啊,我是一直没放过寒暑假,一直都挺累,你最近干什么呢?”

“也没啥新东西,就是把别人提过的观点翻新再提一遍,每年都得交论文,烦都烦死了,这东西一点用也没有,你说说研究文学,文学有什么好研究的?当初我就该老老实实学我的化学,偏要考文学研究生。”

这时候于庸意识到身边的这个大学老师并不是他的同班同学,他是学化学的,而自己是学文学的。

“是啊,研究这小说研究那小说有什么意思,我有个朋友是中文系三班的,他们班当年有个学生,叫于庸,特别逗,整天除了看书就是看书,天天研究文学,到头来什么都没研究出来,也没考上研,也没评上奖,最后跑去小学当了一个小学语文老师,你说逗不?”

“行啦,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难道你考大学还为了做研究啊?不都为了找工作吗?”

于庸当然还没有醉糊涂,于庸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根本就不是这个班里的学生,虽然他们是一个学校的,但他们不是一个系的学生,这是化学系的同学聚会,不是中文系,难怪他总觉得班长的样貌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于庸离开了座位,晃晃悠悠的找到了“班长”,说:“我……我不是你们班的啊,我是中文三班的,我走错了。”

班长听说他走错了,大笑了起来,不过立刻觉得失礼,收住笑声,手搭在于庸的肩上,说:“怪不得我好想没见过你呢哥们,你们班在拐角那个包间,刚才让你喝不少,不好意思啊!”

于庸摆摆手,晃晃悠悠的朝着门走去,他看到那个门变了形状,从长方形变成菱形,再变成了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奇妙图形。

他推开门,朝着厕所走去。

他在厕所里排出许多水,感觉头脑清醒点了,于是赶去自己班的同学聚会。

他见到班长真是他期待的班长的时候,他一下子抱了上去,然后对着包厢里的大家问好。

大家也向他问好,班长看了他半天,等着他做自我介绍,还好座位上有人喊了一声:“于庸,你小子帅了!”终于解了班长的围,于庸笑了起来,大家也笑了起来,班长握住于庸的手,灌了他三杯啤酒,于庸喝的很高兴,当他喝完的时候,发现这一桌上的所有同学们也开始愉快的聊起天来。

情况和那个包厢几乎一样,有的人自顾自的在玩儿手机,大多数的人三五一堆做游戏或者喝酒,他看到他寝室的同学们,他朝着他们打了招呼,他们也朝他打了招呼,他们本来在聊天,他走了过去,随意插了两句话,他们笑了笑,但是都不再说话,等着他说话,他随便说了两句话,喝了一杯酒就走开了。

他走开了之后,他的寝室的同学们又恢复了交谈,他又走向班长,班长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笑了一笑,他知道他又该走开了。

整整一个小时,他试着接近所有在谈话的或者游戏的团体,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接近,就一次又一次的走开,他突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每当他参加进去一个团体的讨论和游戏之中的时候,虽然他们表现的很亲切,但是又都很尴尬,直到他听到不远处又一个女同学小声的和另外一个女同学说起话来。

“那男的叫什么名字来着?”

“于庸,就是那个成天看书,可是一到了考文学就倒数那个。”

“哦,他呀,他也不背题,看书能能看会吗?他也挺可怜的,都没人跟他说话。”

“可怜什么?他也总不和大家相处,是个小奇葩。”

“我看就是。”

于庸对于奇葩的潜意识印象是一朵花,喝醉了的他仿佛看到一朵花盛开在他的头上。

 

(三)

于庸糊里糊涂的又喝了半瓶酒,没有人劝他,他自己喝了下去,没有人理他,他只是自顾自的喝酒,喝完了之后,他又交了八百块钱,这是这个包厢里聚会的份子钱,他掏完了之后意识到自己应该去上一个包厢将那八百块钱要回来,但是他的脚不听使唤,走着走着走到了包厢的外面,海风阴冷的吹,一下子酒醒了一大半,他摸出了钱包,发现只剩下了二十块钱,但是他没有计较那冤枉的八百块钱,他现在胃里难受,头更难受,只想顺着大海散散步,将身上的酒气完全消散,他走路还是摇摇晃晃,不过大致能分清车道和人行道,恰好夜里车很少,他绕过酒吧和咖啡厅,来到了大海的面前,大海是黑色的。

海边是一条很长的滨海路,人行道的周围围着不高的护栏,他沿着护栏晃晃悠悠地走着,一边走一边摇着头,希望自己能够稍微清醒一些,好让失落感顺利占领他的情绪,刚才的同学聚会让他之前的可有可无的期待彻底化为灰烬,他没有理由苛责他的同学们,毕竟他确实不算和他们很熟,而且也确实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所以他把过错都归结到自己的身上,从前他以为,只要安安心心经营自己的世界,就可以得到回报,当然这个观点在他接连受到打击失败的时候,已经得到了颠覆,可是他充耳不闻,哪怕教书的时候备课也被同事冷落,被冷落习惯了的他,今天喝了许多酒,见了许多同学,才不得不发现自己的世界居然是和别人的世界交织在一起的,而他对于周围的反应并非可以刀枪不入,经营自己的世界同时也是在经营别人的世界,这是他不得不承认的。

他沿着海边继续走,一边走一边往黑色的大海望去,夜晚的大海在波涛中仿佛将整个天空打响,安静的天际是大海最好的舞台,在这里大海演奏着自己的交响乐,虽然节奏优美,可是没人来听,因为他的演奏时间是夜晚。

大多数人都出现在白天。

他沿着海边走。

他走,他摇摇晃晃。

他继续走,恶心的感觉突然侵袭了他的胃,虽然他的意识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但是两条腿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同样不受控制的还有胃,他扶着海边的栏杆,冲着大海干呕起来。

就在于庸干呕的时候,他觉得后面有一个人向他推了过来,于庸虽然醉了,反应慢了,但是力气并不小,他被推得差点倒在地上,甚至差点跨过栏杆,跃进大海里,可是他没有,他扶住了栏杆,立在了地上,推他的人反倒被他身躯一拱得向后倒去,这时候于庸的头又开始晕了起来,他想要往一个方向倒,前面是黑色的大海,只要倒到了前面,就会被茫茫大海吞没,就会死,所以他没有倒向前面。

人都有一种奇怪的本能,就是求生,每当感到死神即将接近自己,人类都会在身体内出现一种超过恐惧的奇特感觉,像是身体的内脏被在体内突然被拎了起来,突然清醒,无论喝了多少的酒,甚至吸了多少的毒,只要一个危险信号出现,奇特的感觉就会突然而至,保全住自己的性命,和这种力量抗衡的是死的本能。

人的本能在某种程度上正好矛盾,想要活下去的本能和想死的本能恰好连接在一根神经上,所以人们总是说,生死只是一念之间。

于庸倒向了后面,他压倒了后面推他的人,他闻到香水味,然后他的身子压到了什么柔软的东西。

是一个女人的身体。

“你给我起来!你有病啊,压我干嘛?”身下的女人说。

于庸很不好意思的在地上打了一个滚,从女人的身上滚了下去,女人并没有受什么伤,她站起来,又将他扶起来,和他友好的握了握手,她发现他实在是醉的厉害。

“你喝了多少?”女人问他。

他的自尊心告诉他,不能告诉任何女人自己喝了三四瓶啤酒就醉成了这个样子,他说:“七瓶,七瓶啤酒。”

她乐了,“七瓶啤酒就喝成这样了?我都不至于。”

他也乐了。

“你这么晚,喝这么多在外面干什么?”

“我正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出来透透气。”

“哦,我一个人在酒吧喝酒,闷了就出来走走,你什么时候回去。”

“不用着急。”于庸赶紧说,“不回去也没关系,反正……”他想说反正他回去不回去都是一样,不过他说:“反正我也玩儿够了,他们也够无聊的,我正想多走走。”于庸说完笑了笑。

“哦,我跟你走走啊?”

“你要是没什么事就走走呗,晚上海边空气很好的。”于庸借着微弱的远处的霓虹灯光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她的脸在微弱霓虹灯下显得干净明朗,让人有种做梦的错觉。

女孩和于庸并肩走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不说话,不过在于庸心里,刚才的失落感全都消散而去了,只剩下身边走的这个陌生女孩,他并不认识这个女孩,但是在这一段短短的相遇中,他却深信自己已经爱上了她。

他们沿着整个海边的人行路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直到女孩实在受不了海风的温度,于庸才准备打车送她回去,女孩要上车的时候,于庸抢先一步,走到女孩旁边,拿出自己的钱包,想要提前付给女孩回家的车钱,但是他尴尬的发现只剩下二十块钱了,女孩笑着摇摇头,表示没关系,还要于庸记下她的手机号,可惜这时候于庸发现自己的手机根本没有带,现在应该放在自己家的床头上,女孩说:“没关系,明天晚上七点钟我们还在这里见面。”

女孩坐着出租车远去了,消失在了霓虹微弱的海滨,消失在了黑色大海的旁边,于庸痴痴的看着,同时意识到,自己除了缺少朋友,还缺少爱人,或者还缺心眼,女孩好像对自己很有意思,可是这一路上他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这不能怪他,他太紧张了。

 

(四)

第二天于庸睡了一整天,下午五点钟的时候才醒,洗了一个澡,穿上了昨天的夹克,把夹克里面的烟和打火机拿了出去。

于庸六点半就到了海边,这一次,他用心检查了手机,他站在昨天送女孩走的地方,等着女孩的到来。

他焦急的看着表,六点半变成了六点四十,六点四十变成了六点五十,六点五十变成了六点五十五,六点五十五变成了六点五十七,六点五十七变成了六点五十七分二十一秒。

他焦急的在海边徘徊,害怕她已经到了,只是自己没有遇到,他检查了自己的衣服,裤子和鞋子,并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头虽然还有点晕,但是已经没有昨天迷迷糊糊的感觉,他现在只担心一件事,女孩从未存在,只是他头一天喝醉时候的幻觉。

他想要吸烟,但是烟和打火机故意没有带,他有点后悔了。

六点五十七分二十一秒终于变成了七点,女孩还没有出现。

他焦急的踱步,他想吸烟,他走向最近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便利店背着大海,挨着咖啡厅和酒吧,是黑色大海的彩色点缀。

他买了一根烟,一个打火机,从便利店出来,从便利店出来的时候,由于刚才在便利店里面呆的太久,习惯了暖和,这会儿到了满是冷风的室外,觉得有点不适应,人就是这样,容易适应温暖,不容易适应寒冷。

他决定走进酒吧,要一杯酒暖暖身子,只喝一小杯度数稍高的酒,一来可以暖暖身子,二来可以壮壮胆子,这时候是七点五分四十一秒。

吧台边的桌位几乎都已经占满,只有一个桌位是空的,上面放了一个包包,包包是个漂亮的女包,于庸看着包包,包包的主人就回来了,她嘴里叼着一支烟,摇头晃脑的从远处出现,于庸觉得这个身影很眼熟。

是昨天晚上的女孩?

于庸看着女孩缓缓接近,女孩只是低着头,吸着烟,走过于庸的身边,她抬起头,坐在吧台上,于庸发现,她不是昨天的女孩。

喜悦本来应该像液体一样从他的大脑扩散到他的五脏六腑,可是现在这些液体并没有流遍全身,就已经全部凝结,于庸冷极了,他转身重新穿过人群,点了一支烟,走到了酒吧的门口。

“你又喝酒了啊?”

于庸脸红了,他没想到女孩此刻就站在酒吧的门口,嘴里叼着一支烟,望着于庸。

“我到了,看你没来,就想来酒吧暖和暖和,没想到你正好出来,你喝了多少?”

于庸知道自己的脸是红的,他说:“我喝了一瓶。”

女孩走近了于庸,闻了闻他身上的气味,“没有味道啊,你骗我,你是脸红了。”

于庸的脸更红,他能感受到女孩的鼻息游走在他的脸上,他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女孩鼻子里的味道。

 

(五)

于庸吸了一支烟,他感觉这一切仿佛都是幻觉。

她说:“你吸烟的样子很帅。”

于庸拼命的吸了一大口烟,然后更拼命的将烟雾吐出来。

刚才在酒吧门口,在于庸遇见她的那一刻,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只是感到热,他想拥抱住她,或者亲吻她,他走近了她,他感觉他之前所有积蓄的关于爱情的感情仿佛都一下子来到了他的身上,他真的拥抱了她,他开始对她充满了期待。

她说:“你吸烟的样子很帅”

他不知道要说什么,他说:“你也是。”

之后他们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这一次他们没有沿着大海散步,她拉着他,走向去海边的方向相反。

宾馆的灯光是暖黄色的,温暖的十分暧昧,他们从进门开始,从开始开灯,从开灯关门,从关门陷入暖黄色的暧昧之中,他们没有一句话,但是他们的身体远远超过了他们语言,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语言,在他们享受在这一份暧昧之中的时候,他们似乎忘了他们是完全不认识的两个人,甚至互相不知道彼此的名字,甚至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一天。

这些在于庸的脑内发生,发生的猝不及防,轰轰烈烈,可是到了宾馆的房间里,于庸脑中的一切画面都没有得到延展,女孩只是邀请于庸坐在床上,他们从七点半一直聊到第二天的天亮。

她说,我二十五岁。

她说,我结婚两年了。

她说,我和我的老公是在海边认识的,认识的第一天,我就差点把我老公推下海去。

她说,明天就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了,结婚这两年我从来没有晚上出过家门,瓦片从来没有过新的朋友,我只想趁着老公出差,过两天自己的生活。

她说,我没有朋友,所以把你当做了我的朋友,因为我第一天遇见我老公的时候,他和你一样傻。

她说,祝我们两天的友谊快乐,明天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

她说,祝你幸福,祝你快乐。

他说,谢谢。

 

(六)

她的老公晚上七点半就把她带到了海边,为她点燃了一个玫瑰花。

她的老公用烟花在滨海人行路下面的沙滩上提前用烟花组成了一个巨大的玫瑰花,所有烟花的燃线都缠绕在一起,连接到一个接头,等到她走到人行路的上面,从上往下望,整个海滩的四分之一立刻就被点燃,烟花从花茎绽放到玫瑰花的花朵,每一朵花朵都闪耀着灿烂的火光,火光照亮了黑色的大海,大海敲响了夜里的岩石。

烟花在沙滩上绽放,她欣喜若狂,她冲入她老公的怀抱,热烈的和他亲吻了起来,直到整个烟花的火光在黑色的大海旁渐渐枯萎。

烟花枯萎的时候,她看到了幻觉,远处酒吧和咖啡馆的霓虹灯好像将她老公的脸缓缓变换了模样,她仿佛从她老公的身上看到了昨天晚上和她在一起的那个陌生男人。

在她的老公为她点燃烟花的时候,她不知道的是,他还留在昨天的宾馆里,在镜子前点着一支烟,烟花枯萎的时候,他的烟也渐渐熄灭,他们的幻觉,枯萎在方向相反的两边。

  • 收藏

  • 点赞

  • 分享

  • 打赏

粉丝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