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久了,连她的名字都变得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你甚至不知如何靠近她。
虽然,在别人看来,也不过是其貌不扬的女子,有什么神圣的地方呢?
乔叟说:“在爱情里,忍耐是最后的赢家。”
这句话说得很淋漓畅快,然而不轻易,经历过的人,知道“忍耐”二字是千钧重的。
到底心还年轻,还可以被歌曲迷惑,上歌曲的当,以为被爱情沉醉、抓去了,殊不知全是想象力在张牙舞爪。
如何跟她说呢,她其实心知肚明,不用你坦白,但希望你坦白,再坦白,再再坦白,最好把心掏出来,掬在她面前:“呶,它早已不属于我,却替你保存至今。”
爱真是神圣的东西,神圣,因为没有人真正懂得它,爱是厌倦的前身?是欲望?是又不是,总之万事不尽然,它可能始于欲望,而当你以为它乃欲望时,已然参杂许多超欲望、超本能的东西了。
那个人在哪,此刻在做什么――无论在哪,亦无论所在何为,你的心总会时时刻刻牵挂着,于是起了疑心,自度猜疑,胡乱设想,往往是于已不利的拼凑各种可能性;于是,想给她发去一条消息,又懦怯生畏,徒然使自己焦虑、痛苦、煎熬难耐!
然而,幻想总不会一味的坏下去,它总有希望滋生,像泡沫一样腐沸在死的水面,于是,幻想把你放在了某山顶,旁边就坐着你心爱的人儿,你说:“好想好想,和你在一起,一起数天上的星星,或者一起看天边的落日,”终于你实现了,幻想使你的愿望变成了一个大大的可摸的泡沫。
如果有一天,她请你帮忙取一份快递,便是暗示某天晚上可以约会了。果真到了那一天,她却迟迟没有联系你,又开始焦虑、猜疑、幻想,于是,你鼓起了三分勇气――被丘比特的箭射中的人,上帝是只给他三分勇气的――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听到话筒那边传来连连的道歉,你一下子释然,怀开,心乐!为了注意形象,究竟没有当场跳起来,稳住了手脚。
但你匆匆忙忙赶去赴约地点,你以为稍等片刻,情人就会像仙女般出现,事实证明,你去得太早了。因为她可能提前跟你说,叫你等十分钟,十分钟后一定到。但你顾不得听,兴奋已经把你冲昏了头脑,所以你一个人站在那里,人来人往,却觉得太伶仃。
功夫总不负有心人。在你时而兴奋,时而凄苦,时而绝望时,你的情人终于姗姗走到你的面前,你本来设想好的该怎么说,该怎么做,此刻却像个大傻瓜一样不知所措,别人都说你太实诚,你的情人装不懂,只对你桃花一笑,你也回笑,神情却像涂了女人的胭脂似的。
啊,你的魂是要被夺去了!这次约会,她居然回送你礼物,借口是答谢你的帮忙,以及这么久以来你的殷勤赠礼。
然而,一切都太风平浪静,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你双手接了礼物,连说声“谢谢”都是莺声燕语的,除了风听得见,再没有谁获悉。
没有风生水起的剧情,你的情人和你说再见了,拿着快递就要走,你却傻站在那儿,望穿秋水,不知是满足还是不舍,还是等待,还是希望下一次仍有机会,你的嘴唇微微颤抖,终于把要一吐方快的字茹了回去,让自己睡前痛苦地慢慢回嚼。
还有没有希望呢,于是,往后的日子里,她的幻影把你的生活覆盖了,像棵参天大树,你睡在荫蔽之下,却高不可攀。我敢保证,假如有谁把这棵大树拔去,你必定以为生活漫无趣味,心如死灰,只想着了结此生,死才是最佳的选择,或者像死一样活着。
但是,绝境是能锻造一个人的,从前对生活浑浑噩噩,说不定此刻有余闲来思索了。但死的念头曾几度找过你,或者死的举动多次在周遭演发着,你就不得不触动,不得不恳切了,你可能会想,人必有一死,何必像个跳梁小丑,在人前不知天高地厚地手脚并舞呢,人既有一死,又何必起起伏伏地做一个凄迷男女,为情所困,终以死殉情?……然而,一幕幕像是必须要演下去的剧本,台下有人也好,无人也罢,终要手舞着,足蹈着,才能彰显命运的高高在上、不可觊觎。
世间是个种种的情网的,每个人都带着一身的情债,非一一还清了不能撒手人寰。可有些情,现实中难有对象,我们施舍不了,于是苦痛无计,但高明的人总能找到办法,他们试着向古人亲热,套近乎,说什么异代知己,红颜白发两相知,抛绣球也要抛到古代去。
这真是好极了!然而,好不到三天,异代知己也像发了脾气似的远去,我们又沦落在现实的骨感中。
爱向哪里求呢?遇着一个愿意放弃自己生命的人了,却还道此缘有余而份不足,把希望寄托于未来吧,又路途迢迢,不切实际。珍惜现在吧,又非像苦行僧似的修行不可,每天都在等待,在忍耐。
如果希望在于相信,那就相信乔叟的那句话吧:
“在爱情里,忍耐是最后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