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先生是我的同事,一个不幸的人。我们一同乘车回家的时候,他总是坐在最后一排从左数第二个座位上。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我了解他的遭遇。
2001年那个下大雪的星期五,天气阴沉潮湿,我们在邮电部门口等车,一边跺着脚一边闲聊,不时地掸一掸身上的雪。从总站发出的车晚点了,车轮把黑色的带冰碴的泥浆甩到人行道上。我们上了车,坐在各自习惯的位置上。那个时候,楼上的大钟刚打过六点。
过了两站地,我把座位让给了一个老太太,自己抓住扶手站着。车箱里此时已经拥挤不堪,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了。我听见K在后面叫我——原来他旁边的位置空出来了。我侧着身努力往车厢后面挤,同时巧妙地把竞争者都挡在了身后。
“进里面去,且到不了呢。”K说,侧过膝盖,给我让路,等我在窗户边上坐下,他就用腿抵住前排的靠背,像关上一扇门一样,把我关在里面了。对于他来说这个位置实在有点不舒服。
K在我的上级部门,资历比我老,职位也高一些,据说是个脾气古怪极不合群的人,和我一样都是那种前途黯淡不堪造就的低级职员。因此我们互相尊重,交谈起来也随便一些。
“你结婚了么?”过了一会,他问我,“有女朋友了吧?啊,是么。”他不止一次这么问过我,在我看来,这也许是他谈话一种习惯——就像下棋的固定开局一样。他继续问我:“你们俩是同学?”
“对,我们是大学同学。”我说。
“不错,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还没定呢,今年或者明年吧。”我说。
“啊,这是好事儿,”他说,赞赏地笑着,“我的大学同学里有四对结婚的——同一个班里。高中同学里也有。小学,你相信么,小学同学里也有:俩人十多年没见了,一见面聊得还挺开心,那干什么呀,干脆结婚吧……这种事儿还真不少,比起相亲的成功率还高。”
“您跟您爱人也是同学?”我问。
“对,我们是那四对中的一对。但是我们在学校里没好,上学的时候,我们俩几乎不认识……我没你这么幸运。在校园里谈情说爱,无忧无虑,这是多么美的事儿,是不是?我说的对吧。不过我觉得这种爱情有时候会很残酷。”他看了我一眼,继续说道,“当然了,爱情到什么时候都是残酷的。特别是对失败者。但是在学校里,学生其实就是奴隶——他从早到晚坐在一样的位置上,周围是一样的人,窗外的景色也是一样的。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好几年。这和带镣划船的奴隶不是很像么?当然了,他们不会吃鞭子,但也不能喝酒——自己买的也不行。据说上了学就能有远大的前程,能远大成什么样?就像这样。”他用手在自己和我之间比划了一下,“这本来就够痛苦的,在这种环境里,你要看着自己爱的人和别人在一起……这种打击,这种折磨有多少人能忍受得了。而且你没有办法逃避。你要和他们一直生活下去,这种生活是以年来计算的。这完全能毁了一个人。”
我感到他的比喻特别有趣,就笑着说:“这是常有的事儿,尤其漂亮的姑娘,喜欢的人少不了。不过也没听说谁为这个自杀的。”
“那是因为他还有父母。他想起他们心就软了。我们总是告诫孩子,在父母之前死掉是不道德的,甚至是犯罪。就像宗教认定自杀是犯罪一样——这一条一开始恰恰是专为奴隶制定的。从罗马到中国你没听说过有哪个奴隶自杀,对么?因为那等于破坏生产,是必须禁止的。但是克娄帕特拉自杀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自杀我们知道,三毛自杀我们也知道,因为对于大人物来说,那是勇气的体现,值得大书特书。可是孩子呢?”他说,转过脸去看着窗外慢慢移动着的车流,“他能怎么办,他的命都不是属于自己的。他只能忍耐。我说的就是我自己,你明白么?我体会过这种感觉。你很幸运,你爱上你的同学,她也爱你,水到渠成,多么美妙。可是事情的另一面,或者说,它有可能变成的那种样子,你就不知道了。但我知道,我可以给你讲一讲。你愿意听么?
我表示洗耳恭听,于是他就讲起来。
“我现在住的地方,你知道,就在……去年三月份的一天,我到物业去询问能不能种几棵树。不凑巧,办公室没有人,我就坐在沙发上等着。我想找点事情做,就拿过一份居民登记表来,我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想:我那些几乎没见过面,即使见过也不知道姓名的邻居们,他们会怎么看我的计划,会同意我种树么?
这时候,一个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一瞬间,那个曾经日日夜夜折磨着我,让我感到恐惧、屈辱、和绝望的噩梦又苏醒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就意味着,那个据说后来成了她丈夫的人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如果传闻是真实的,如果他们没有分开,那么她也和我住在同一个小区里。
我把那三个字读了一遍又一遍,逐渐意识到事实也许就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极为古怪的名字,取这样的名字有双重的好处,一来可以避免重名,二来能体现父母的博学。
但是如果我的父母给我取这种名字,我就可以不赡养他们……
我想到当初我们念书的那所学校,离这儿并不太远,她和她丈夫的家又都在学校附近;这么说,多年之后我们三个人又在一起了。
我站起来,激动的从房间的这个角落走到哪个角落,来回转着圈,险些被地上的抽水机绊倒。我已经不能冷静地思考了,甚至忘记了来这的目的。我几次走到门口,可是每次又都折了回来。如果当时有人正巧路过,看见我那副可笑的样子,或许会把我当成一个惊慌失措的贼。
所有的事情都要从15年前说起,那会我还是个中学生。我念的那所学校名声非常不好,现在已经改成旅馆了。为了能继续念高中,然后上大学,我除了在学校用功,还要上好几个补习班,几乎不能休息。大概是在初二的下半学期,我发现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都能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女孩。我骑车沿着天坛的围墙往东走,在虹桥市场前面过马路,这时候她从北面骑过来。我们一起等绿灯,然后她往东走,我往北走。我第一次看到她就喜欢上她了,她那时候真漂亮,你知道周围的人怎么看她:男人,不论年轻的或者上了点年纪的,在她面前都会变得不自在,像傻瓜一样,有些人装作一本正经,目不斜视,另一些人突然变成了演说家和辩论家,期望引起她的注意。年轻女人对她投以冷淡的不以为然的目光,就像在考场里的人打量素不相识的邻座一样。老人和上岁数的女人看她时,目光里则充满了惊叹和爱怜,她们几乎是贪婪的瞧着她,微笑着,暗自或者公开地表达自己的欣赏,那样子像是在说:这个小姑娘,如果是我的孩子,或者干脆就是我自己,那该有多好啊!
我们每次在相同的时间相遇,因此我猜她也在上补习班。有一次她穿了一件校服,我由此知道她也在上二年级,只是学校比我好得多。后来,我渐渐不满足于这样匆忙地看她一眼了,我改变了回家的路线,开始尾随她。我小心翼翼地跟在她后面,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即便她回头也不会发现我,我却可以一直看着她的背影。我如醉如痴跟着她骑出一公里左右,在最后一个能回家的路口停下,怅惘地目送着她消失。
那个时候我是个瘦高个,有些驼背,胸膛凹下去,嘴唇上长着一撮胡须似的绒毛,我为自己的这幅样子难过,十分自卑,以致没有勇气和她搭话,甚至不愿让她看到我。但是每到星期天,我却总要煞费心思地打扮一番,梳洗干净,穿上自己认为最新潮最体面的衣服出门。
我期盼着发生一种超自然的,类似奇迹的事情,让我们自然而然地结识,但这种事到底没有发生。
初二暑假的第一周,我没有在路上遇到她。接下来的一周也没有。整整一个暑假我再没有见过她。我想她可能不去之前那个补习班了,要不然就是已经有所察觉,故意改变了回家的路线。
但是我没有放弃希望,每个星期天还是要在那个路口多等一会。
有一次,我坐在路边的水泥台子上,心里难受极了,怎么也不愿意回家。我从下午一直等到天黑,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路灯都亮了。
回到家我撒了个谎,说自己在学校附近被小混混抢了——那一带这种事是常有的。我父亲气疯了,带我去派出所要求立案侦查,他情绪激动,大喊大叫,差一点被关起来。第二天他又请假去和校长谈话。上早自习的时候,我看见他穿过操场往外走,汗毛掉光了的大骨节的胳膊像被打断了一样沉重的垂下来,在身体两侧微微摇晃着。他板着脸,眼睛通红,像哭过似的。
这事当然不会有什么结果。警察和教师的意见是:要么搬家,要么就上个好点的学校。
这是一句没什么意义的话,但对我却是个启发。我想假如我能考上她那所学校,那么也许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前提是她留在本校继续念书。
那个时候的中考和现在不太一样,和你们那会也不一样。你们是考试之后填志愿,还是之前?总之我就这样决定了。我的志愿只填了一个学校。这么做相冒险,我妈和老师一致反对,以为我疯了。我父亲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还高兴得很,直夸我有志气。
在剩下的一年时间里,我拼命用功,终于如愿了,我的成绩刚好超过录取线。
“您考了多少分?”我问
“530分,不算太高。比你肯定是差远了。你是哪个学校的?哦,那可不是么,这个分数在你们那儿真不算什么。”
“也不一定,越往后分数越不值钱,”我谦虚地说,“您那会儿总分是多少?”
K张着嘴想了想,说:“大概是600吧,我记不清了,语文和数学都是120分……英语呢。大概是600分吧,我们不考体育。”
“哦,那其实挺不错的。”
“是么?”K感激地笑了笑,继续讲下去,“我记得出成绩那天,我约了一个好朋友一起看榜——他没有参加考试,完全是陪我。那年夏天太阳特别毒,学校操场上就我们两个人。我的名字在第一张纸上,排第四或者第五,我们俩几乎同时找到的。
为了庆祝,我们打了一下午台球,又弄了点啤酒,喝了个烂醉。
“那您后来见到她了?”
“见到了,就在开学的时候,”K说,然后眯起眼睛挠了挠耳朵上面的头发,“报道的那天,我们从操场上听完训话回到教室;班主任不在。新生当中有些人以前就认识,见了面格外亲热,本校的学生做出主人翁的姿态,故意使用一些自己人才理解的切口暗语。我是唯一的外来者,谁也不认识。只好坐着。我前面是个空座位,放着一个女孩的书包……你应该能猜到了。没错,后来教室的门开了,她走进来了……
她手里拿着一张纸,登记学生的家庭住址。走到我跟前的时候她先用秀丽的字迹填好自己的名字,然后把表格递给我,轻轻地说了句什么。我笨拙地握着笔,想把字写得漂亮些,手上的汗把纸都弄皱了。我抬起头,第一次那么靠近地端详她的脸,她似乎对我笑了。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在一起上了一年学,然后我转学了,从此以后再没见过面。现在她和丈夫跟我住在一个小区。这你都知道了。”K苦笑着说。
“我是问后来你们俩是怎么发展的?您怎么追她的?”
“我没有追过她。我只是暗恋她。从一开始到最后,我什么都没有做。但我猜她大概感觉到了,小女孩对这种事情都是很敏感的,只是有时候故意装作不知道罢了。那个时候,我有一种可笑的想法,认为我们俩已经被一种神秘的力量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我能遇到她,最终又奇迹般地找到她,足以说明这种力量的存在。我对未来充满了不切实际的甜蜜的幻想,觉得她理所当然的对我产生好感,因为我就坐在她身后。
那段时间,我什么都不做,只是每天望着她的背影,贪婪地呼吸她身上散发出的芳香的味道,脑子里胡思乱想。至于上的是什么课,教课的是谁,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这样怎么行,”我说,“暗恋是没有好结果的,要有行动。您起码也得表现出一个态度来……行动就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否则就一点希望也没有,真的。”
“是啊,道理是这样的。”K说,一面窘迫地微笑着,一面眨着眼睛向四下看了看,就好像我在揭露他不光彩的事情一样,“可是当时我什么都不懂,每天的生活就是上学然后回家,像傻子一样。”
“那当对你怎么样?对你好么?”
“好么……怎么说呢。这你知道,在学校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圈子,只跟固定的几个人接触,男生和女生不能走得太近,至少不能是公开的。我和她交往的更少,几乎没有正经说过话,我只记得三次,最多三次——有可能会给她留下印象。
第一次是上数学课,她被叫起来背一条定理。教师大概是存心想出她的丑,一直强迫她向前看,不许低头。我救了她。她一边听我念,一边假装背诵,做出努力回忆的样子,还故意出了两个小错。坐下以后,她把左手背到后面,给了我一个ok的手势。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午休的时候,有人叫我一起玩牌,说她也在。我们去了别的教室,她看到我就笑了,对我说‘他们怎么把你叫来了,你会玩么?’我说我会,她说:‘那好,我们一个班的一头儿,你们别的班的一头吧。咱俩坐一块儿。’我挨着她坐下,紧张得头都晕了,把仅有的一点牌技也忘光了,再加上不懂他们的玩法,一个劲出错。到最后她干脆替我出牌,她没有埋怨我,因为我们是一个班的,而且我还救过她。那次我们俩居然赢了。
除此之外,我就不记得什么了,十多年过去了,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人,都像烟一样飘散了,一点痕迹也没留下。我绞尽脑汁地回忆,也只能得到一些零碎的,没有实际意义的印象。把我和她联系起来的,只有这些小事而已。可是这又算什么呢,有谁能回忆起上中学时和别人说过的一次话,玩过的一局牌呢?
K沉默了。我也没有再开口,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想法和行为都很奇怪的人,再谈下去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我看着车窗外,思考着要不要下车步行回家。
我穿着大衣,坐得又不舒服,屁股和大腿都已经有些麻木了。暖气的出风口就在我脚下,热风烤着我的鞋底发出淡淡的焦糊味。可是外面很冷,路上还有雪。
这时K又继续说起来:
还有一次,那是在我转学之前,学校的戏剧节,我们班排演《威尼斯商人》。她演鲍西亚,我演夏洛克。全剧只有一幕,从法庭对峙开始,到她对我仁慈的判决结束。剧本是语文老师和我们一起编写的,突出表现了金钱对灵魂的腐蚀,以及必然胜利的人类美好的天性。为了演好角色,我把那种在每一个小钱上讨价还价,不惜互相侮辱的小贩与主顾们的穷酸像,和为了一个眼神,一句闲话就大打出手的小市民的凶狠劲都放到了人物身上——这些本来都是我从小就看惯的。我的腔调和做功都非常过火,但是效果很好。我设计的噱头引得观众哄堂大笑,甚至在不该发笑的地方也笑。演出一度失去了控制,没有人注意其他演员,听他们说话,他们自己更是不知所措,恨不得逃到后台去。大家只注意我,欣赏我,等我再做一个怪相,再大声擤一次鼻涕,或者从袍子里再掉出一件偷来的东西,好大大地哄笑一阵。我在台上看见学校的教务主任一只手捂住肚子,一只手捏住腮帮,笑得从椅子上滑了下去,他那张有黑斑的,肥胖的脸上,热汗顺着额头淌下来,显出一种奇怪的,即滑稽又可怕的表情,让人觉得他大概马上就要死了。
谁也不知道演出为什么可以进行下去,一切都是那么幼稚、粗糙、缺乏排练。但时不时的,不知为什么剧场里就会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就像喧嚣的海浪暂时退向大海深处时,平整的沙滩会从水下显露出来一样。于是我抓住一个这样的机会开始念那段著名的,我最喜欢的台词。我声嘶力竭的咆哮,挥舞拐杖指天画地的咒骂,踉跄着在边幕之间奔跑,抱着头跺脚,把那些刚从《茶馆》的演出里学来的表演方法全用上了。我控制了舞台,表现的比之前那个演屈原的男生还要有威力,当我气喘吁吁的用尽最后一点气力喊道:‘我可不可以拿到那一磅肉。’的时候,感觉自己可能流了鼻涕,于是随机应变地又擤了下鼻子,擤得手绢都飘起来了。观众们又笑了。坐在前排的教师们开始鼓掌,然后大家都鼓起掌来……
我们的剧目获胜了。我和她被评为最佳演员——因为她最漂亮,我最逗笑。我们站在舞台上,肩并着肩,身上穿着想象中的文艺复兴时代的服装,脸上还涂着油彩,下面是真心喜爱我们的观众。我们一起捧起了奖杯,我出了很多汗,但她还是用修长白净的手指触碰了我的手,丝毫不嫌弃。
假如我在那个时候死掉,我就是幸福的了。K说,阴郁地看着我,似乎在等着我反驳。
“为什么呢?”
“因为人应该在最风光的时候死掉就……一个英国人有一种理论,认为在人生的顶点死去的人才是幸福的,所以他说纳尔逊是幸福的,拿破仑就不幸福,不仅不幸福,甚至还很可悲。”
“也有道理。”我说。
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雪下得更大了,路面上的积雪既不融化也不结冻,在车轮底下翻腾着,颜色像和了水的荞麦面一样。粘在车窗上的雪花变成了带冰的透明的小水珠,汇合在一起,在玻璃上曲曲折折的向下滑。我们的车用了40分钟开出了五站,在每一站都要耽搁很久,车厢里有一股潮湿的臭胶鞋味儿。
K朝前面看了看,对我说:“完了,三环已经堵死了。你们家住哪儿?要我说你还不如下车走回去呢——估计坐车跟走着差不多。我不着急,我得做到头呢。地铁也不行,你看看那人……”
我朝他指的方向看,只见每个车站周围都是黑压压的蠕动着的人群;人行道上已经排起了长队,步行的人们小心翼翼的走着,有些女人打了伞,人流像送葬的队伍一样,默默地秩序井然地前进着。
过了一会,K问我:
“怎么样,不下车?”
“算了,都已经到这了,无所谓。”我说。紧接着又问道“那后来呢,您接着说。”
于是他继续讲下去:
“那天下午回到学校,收拾完了东西,大家就都回家了,只剩下我和她。我故意耗着不走,好跟她多待一会。她似乎也有意留下来。我坐在座位上,拿了本习题做样子,她站在窗口,我们就离得远远地聊起天来。整个学校都安静下来了,走廊里一个人也没有,操场上篮球队和田径队在训练,我们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在空荡荡的教室里还是能引起回音。我们谈演出,谈考试,谈电影和音乐,她附和我的话,但是显得并不专心,我不断的逗她笑。突然她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我不加思索地说:我喜欢你这样的。她说:我不信,你们男生不都喜欢那样的么?随后列举了几个名字。我把她们一一挤兑了一番,那些人是她名义上的好朋友,她虽然嘴上替她们辩护,但似乎很满意我的看法。她又问我觉得那个男生最帅,我说出了几个当时学校里公认的美男子,她嘲笑我的眼光,和我争论起来,结论是男生和女生的审美确实不同。
我以为她已经爱上我了,爱上我的才能和机智,因此心里充满了一种飘飘然的幸福感。我看着她的脸,揣摩着她每一个微小的表情,用我的目光捕捉她的目光,敏感地在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里寻找玄机。‘她也喜欢我。’我想。
‘我回家了,你走么。’她说。
于是我们一同走出教室,走下楼梯,穿过操场,又一起走了一小段路,在一个路口告别了。
我独自慢慢地往前走,微笑着在心里重演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就像刚走出电影院的人们,回想影片的精彩之处那样。我的内心因为掌声、荣誉、风头、以及突然到来的爱,变的兴奋异常,我看什么都觉得美好,无论谁都觉着可爱,我简直想为我的幸福大喊大叫一番,或者随便找一个人拥抱一下。我差一点就那么做了。
这时,我突然想回去再待一会,秘密地重温一下刚才的美好时光,仅仅再看一眼她曾经站过的地方也好。
当我回到学校的时候,教室已经上了锁。我走到后门透过小窗户往里看——那上面的玻璃被用报纸挡住了,只留了一点小缝。
我看到了直到现在都不愿相信的一幕。她还在,他们两个人正在……K停下,吸了一口气,继续说:性交,现在叫做爱……交媾、行房、云雨、行周公之礼,怎么叫都行,都是一回事……她们不出声,身体像蛇一样紧紧地纠缠在一起。
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你明白了?他当时是篮球队的明星,高大英俊,然而却是个流氓,不学无术、没有教养……他擅长摆出一副冷漠的玩世不恭的做派,歪着头眯缝着眼睛打量四周,似乎世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东西都是乏味可笑的,让他不胜其烦。这样的功架再配上一副低沉浑厚的嗓音,让他成了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实际上是个傻瓜,无聊到极点,当时他刚学会一句俏皮话:‘女人天生爱做梦。’一有机会就要说一遍。那两年流行办成人礼,他是男生代表,穿汉服,领着大家拜孔子,宣誓:谨记圣人之教,不负青春韶华。他的青春还真是不负,不错,确实不错。
我曾经希望那不是她,可是就像特意要展示给我看似的,他把她翻了个个,头朝着我这边了。她拢了一下凌乱的披散下来的头发,望着我,现出一种既痛苦又迷惘的神情……
我回到家,倒在门口的地板上,一直躺到天黑。
后来我病了,没怎么上课,学期结束就转走了。
看来命运不想让我忘掉这件事,我虽然逃走了,可是到头来,现在,我还得跟他们在一起。
“你们真住在一起么,”我说。“没准是同名同姓的人。”
“我已经见过他们了,”K笑着说,“天暖和的时候,我在院子里弄我的树,有两三次正好碰见她和她丈夫。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大的会走了,小的坐在车里。她变胖了,像上了年纪的女人那样开始穿平底便鞋和松松垮垮的家常衣服。她一直紧紧地挎着丈夫的胳膊,靠着他的肩膀,脸上的表情既幸福又满足,像个热恋中的情人。
她的丈夫还是那个样子,照例摆出一副傲慢的自以为是的可笑做派,他新添了一个习惯,喜欢不时的甩头,把前额的头发弄到两边去。
他们都已经认不出我来了,有一次那男人还停下来跟我攀谈,问我为什么不给草坪浇水。我恨不得用剪枝钳把他那张狗脸撕下来,挂在树上……
“我不明白您讲这些有什么意思,”我不客气地说道,突然有些光火,“人家的生活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您失恋了,您痛苦,可是您也没有真正争取过。您要把您的痛苦归咎给谁?您想怪谁?只能怪自己。人家怎样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人家成功了,您没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您太软弱,这就是问题。”
“你说的对,我并没有责怪别人。可是……有一段时间我只要一想起当时的场面,心就像贴在烧红的烙铁上一样,我控制不住地打滚,嚎叫着揪自己的头发。我得了癫痫……直到很久以后还不时的发作。”
沉默了一会,K继续说:“好在现在都过去了,我也结了婚,过自己的日子了,和别人没什么不同。你说的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终归过去了。你没听出我一直在开玩笑么?”说着他咧开嘴,露出两排湿润的牙齿,用胳膊肘推了推我,“如果我还在意的话,我会讲给你听么?对么?我都不怕你笑话我。”
“我不是嘲笑您,我是替您着急,”我看了K一眼,说“机会都是为有准备的人准备的,恋爱也是一样。”
“是啊,可是谁没有年轻的时候呢。”
接下来是沉默。
“您种的是什么树?”过了一会,我开口问道。
“樱桃和石榴。我想得挺好,樱桃开白花,石榴开红花,漂亮。其实根本长不活,院子里的土不行。还有狗去刨,把树根都挖出来了。他们家的小孩没事儿喜欢推树,大人也不管。我还奇怪呢,怎么无缘无故总忘一边歪呢。我都想给《科学探索》打电话,让他们来研究研究。有怪坡,怪楼,还有怪树……”
K和我都笑了。
又过了一会,我急着去厕所,准备下车了。
“那就是明年再见了。”K说,朝我伸出手。
我愣了一下,仔细一想确实如此。周末过后,我就要去普吉岛度假了,我们当真要有一段时间见不到了。突然我的心里生出一种酸楚的愧疚感,用力握了握他的手,说了些客套话。
我下车走进仍然在飘飞的雪里,把大衣的领子立起来,呼吸着湿润凉爽的空气,随着人流朝前走去。当天晚上我十点钟才回到家,衣服和鞋几乎湿透了,两腿痉挛似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