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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作者: 钻石馒头
  • 发表于: 2014-10-29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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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读史书。

  读史是一件会让人非常绝望的事情,它不一定会让我们明事理,但它一定会让我们很悲观。因为纵观这五年前的历史,你会发现,多么勇猛的英雄无论多么庞大的帝国多么繁盛的朝代,最终的结局都是走向消亡。

  在这样一个不断翻涌波浪滔滔的历史长河里,所有人都是那么微不足道。在所有的史书中,曾经再怎么运筹帷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关于他的记载也不过是区区数页,还有很多人更是寥寥几句便被带过,而更多的,是根本无从提及的那些终究被埋葬黄土中的人。

  所以不是每个人都有可以被书写的幸运。

  这本书写的全是我身边的人,不一定全部都是朋友,但一定都是在我生命里刻下深刻印记的人。他们不是什么名人红人,仔细想想似乎也并没有出类拔萃到很高的程度。

  他们中有的和我昨天才见过面,有的和我打了两个通宵的麻将,有的和我吵架冷战了一个月还是她妈给我打电话喊我去她家吃饭才和好,有的跟我互放狠话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则许久不曾联络早已形同陌路,而有的,用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永远地离开了我。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和我一起走过了一整个时代的江湖。

  这些纪传体的人物散文里没有“对不起”也没有“谢谢你”,那是悼词的责任,但这里一定有揭老底黑历史各种旧案重翻和泛滥成灾的中二以及掉落满地的节操。我试图在记录他们的故事的过程中拼凑出我的青春,然而归根究底,他们的故事本就是我的青春。

  我希望有人能读到他们,知道他们,记住他们。我希望他们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了无痕迹地来过一次。

  对我来说,在这滚滚红尘中,能够与你们相遇,是我最大的荣幸。

  老耿

  老耿是我表姐。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
  
  是要远远早于林青霞伊利莎白泰勒布兰妮宫崎葵落落的,第一个偶像。

  老耿大我三岁,我出生时她已经和家人混得很熟很熟了,而我初来乍到,相当于在别人的地盘上讨生活,所以我一直对老耿言听计从。不光我,连同我们整个小区的家伙们都对老耿马首是瞻。小时候热衷于玩各种角色扮演,老耿得到的一定是戏份最多的女一号,比如最经常被我们糟践的《新白娘子传奇》,白素贞如果不是老耿出演,不管是制片方还是出品人都不会满意。

  而身为老耿唯一的表妹,我无法沾光得到女二的角色,甚至连白福都轮不到我,最多就是法海身边的一个小沙弥。我站在舞台的最外围,镁光灯的盲点处,看着老耿身披一件白色的长毛毯在小伙伴们的簇拥下翩翩起舞。

  跟在老耿身后借着她的光芒耀武扬威地当一个不起眼的小尾巴,是我儿时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

  老耿能够得到万般宠爱,我把这总结为她的个人魅力。首先,老耿在进入青春期发福之前,是个正宗的大美人;其次,老耿学习成绩非常棒;而更重要的一点,老耿是个好人。

  我从来都不觉得小孩子有传说中那么地天真单纯:他们其实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他们知道怎样可以让你难堪难过,然后利用自己的优势直击要害;最后他们有未成年保护法和外婆这两个加持又让你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所以我对小孩子通常都敬而远之,但老耿不同,在我只有两三岁老耿只有五六岁的时候我就发现,老耿的内心深处有一处柔软,她把我轻轻地置于那里,曾一度让我误以为世界本就这样。

  我把这处柔软称为,善良。

  老耿上高中之前的所有岁月都是和我一起度过的,我们像所有姐妹一样会打闹会争吵,会抢夺一切不是偶数的东西。同样都是我们最喜欢吃的菜花炒肉,外婆为了避免我们的斗争,要分成两个盘子来装,一样大的鸡腿要买一对儿,同样款式的裙子要买两件,相同造型的玩具要买两个。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外婆一样深谙中庸之道,冲突一定会有的,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我们总是争得昏天暗地。而每每,我因为少吃了三年饭,体力和耐力总不是老耿的对手,胜率几乎小于等于0。但又是每一次,老耿在得胜之后,会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和我分享。

  楼上李阿姨从美国带回来的一瓶外国香水,爸爸出差带回来的一块手帕,小舅的一件名牌衬衫,隔壁王奶奶随手丢掉的一块破布,我们热衷于通过一场场战争来划分所有东西的归属,然后老耿在标上自己的专属记号之后对我说,我的就是你的。

  后来仔细想想,这些东西一定是我喜欢到不能放手所以才去跟老耿争的吗,我知道这瓶香水的意义吗,爸爸送给我的衣服明明比手帕更好看啊,小舅的名牌衬衫真的是被他穿得都臭死了,所以我真的很想要拥有他们吗?

  其实并不是,只是觉得,表姐喜欢的,肯定都是好的。

  耿家的大人是奉行棍棒教育的,虽然我大舅和我妈现在极力为自己洗白曾经对我们实施过的暴行,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是公正的,真相是无法被抹杀的。最害怕的是小学时候暑假前的最后一次家长会,老妈回来一定会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虽然我成绩从来都没得说,但是在校表现实在太差,估摸当时班主任又没太给老妈留情面,当着全班同学家长的面儿举了些我调皮捣蛋的事件为反例,老妈回家拿我出出气也情有可原。

  可是有一次,应该是四年级的期末家长会,那一年我完成了我人生里的第一次逃课,被老师逮到,然后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那天晚上大家一起在外婆家吃晚饭,老妈气急败坏地说不要我了,要把我扔进河里。从外婆回我自己家的路上确实要过一座桥经过一条河。老耿听到这话,饭都没吃完就拉着我的手要偷偷把我带去她家。她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走在小区楼下的林荫道上,表情严肃神情紧张。我倒是很轻松,沉溺在逃课的欢愉和刺激中,而我也知道,我妈只有20%概率会把我扔到河里?6?8?6?8后来家人在老耿家找到了我,老耿哭喊着不让我妈带走我,妥协之后让我妈保证把我平安带回家之后给她打电话。

  后来我想,她当时是真的非常害怕我被扔到河里吧,这个淘气任性总是跟她争东西让她心塞不懂事的小表妹,老耿应该是非常害怕失去的吧。

  家长会的阴影很快就会过去,漫长的暑假才是人生的主题。我和表姐一起被置放在外婆家,可是外婆不能时时刻刻待在家里照看我们,外婆有自己的姐妹和娱乐活动,她们会相约一起去山上念经吃素。外婆在庙里的时候,我和表姐就待在家里,小舅当时还没有上班,他会带着我们去对面街的录像厅租录像带。小舅二十岁的时候身高一米八腰围一尺九,玉树临风器宇轩昂,把对面一条街的小姑娘迷得七荤八素。当年四大天王和《逃学威龙》系列刚刚流行起来,几乎所有最红的电影里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老耿最喜欢黎明,她说黎明长得像她大表哥,温柔又儒雅,小舅的床前贴了一张关之琳的海报,我不喜欢四大天王里的任何一个,我喜欢周星星,因为周星星没有别的,就是帅。

  我们三个人窝在沙发里看录像带看到很晚,可是租约有限,如果不能在当晚十二点之前还回去就要多收五毛钱,我们猜拳决定谁去还带子,结果不管谁输了,都是三个人一起去。

  暑假的夜就是这么神秘而静谧,它蕴藏了我太多没有触摸无法理解的情绪。我走在老耿和小舅身后,透过梧桐树看到墨蓝色的天空,猛然想到了刚才在电影里看到的情节。好像也是这样一条路,有满天的繁星,和路边的树,却不知道为什么故事里的女生转身离开后,突然哭了起来。

  总是会在走回家的路上开始犯困,明明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可小孩子总是说来事儿就来事儿,等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小舅的背上了。我低头看到老耿跟在小舅旁边,透过墨色看见她的头顶。那大概是我十六岁之前,第一次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发现原来她并没有比我想象中高大很多。

  午睡的习惯是从小幼儿园就培养好的,就算中午有再好看的动画片也不能阻止我和老耿的午睡。也记不得那天是不是传说中徐州百年一遇的高温天气,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中午家里的空调坏了,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一头热汗地坐在床上发呆,老耿仗着表姐的气势勒令我入睡,我说太热睡不着,老耿说心静自然凉。

  我总是能在我少不更事时从老耿嘴里听到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新名词,这恐怕也是我崇拜老耿的原因之一。然后我似懂非懂地揣着这句“心静自然凉”睡了,睡到朦朦胧胧中感觉到一直在有风吹过来,我以为是空调好修了,翻了个身,沉沉地睡去。应该过了好久,等我再次从深眠中苏醒,半睁开了眼,在眼缝中,赫然看到老耿侧卧在我身边,抬着胳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徐徐有序地,在给我扇风。

  在我出生十六年之后,小舅的女儿出生,届时小舅的腰围已经宽达二尺八了,我也终于升格做了表姐,走到了老耿十六年前就到达的高度。我自认为我这个表姐做得非常不够格,我没有耐心,做不到谦让,不能容忍尖叫和吵闹,而童年时期的我似乎要比我现在的表妹更加无理取闹任性蛮横,于是就更加佩服老耿当年的耐心和宽容。

  我和老耿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很多老师都同时教过我们,不管我日后在成绩上如何超越了老耿曾经创下的辉煌,但是在表姐这个称谓上,论及称职程度,我望其项背,怕是一生都无法企及了。

  老耿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对她的这个习惯真的是忍不住拍手称好,因为我有偷看老耿日记的习惯。我上学之前能认识这么多的生字都是拜老耿的日记所赐,老耿的日记算是我人生里读到的第一本言情小说,比同期的儿童文学少年文艺少男少女童话大王精彩不知道多少倍,其煽情程度写实程度内心戏的纠结程度堪比席绢胜似琼瑶,而她日记里出现的王先生、于先生、杨先生、陈先生等诸多男性,绝对是海纳百川平分秋色,各具特色各有特长,各种款式任君挑选,总有一个适合你。

  我不得不强调一下,老耿之所以能为老耿,表姐之所以能为表姐,偶像之所以能为偶像,那不是随便说说的,是要她用一个个辉煌事例一个个残酷现实扑向我砸向我在我眼前上演才造就的。而老耿那一段段跌宕的感情史,以及和她纠缠过的一众肤白美男,还有老耿最后急流勇退的选择和归宿,必须是我对她五体投地的最重要因素。

  王先生是老耿的初恋,如果她的日记没有说谎的话,这段初恋发生在小学三年级。早恋是我们家小孩子的传统美德,由于我的太过努力把早恋的年限提前到了四岁半,由此给我表妹表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困扰先在这里说声抱歉。

  王先生有点黑,眼睛小小的,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老耿在日记里亲切地称他为小黑熊,王先生过生日的时候老耿便送给了他一只小黑熊的公仔。是不是所有的男人在年少时期都是那么地迟钝,王先生在成为王先生之前怎么可能猜中女孩子的心事呢,刚满十岁的他拿着公仔不停地问老耿为什么送他毛绒玩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呀,而老耿则皱眉低头,一言不发,却掩盖不了嘴角的微笑。但是王先生过生日的那天,参与生日派对的还有一位张小姐,她是老耿的好朋友,而她也喜欢王先生,老耿在日记里问过自己这可怎么办呢?我很想在旁边批注,你比张小姐漂亮太多,王先生喜欢的只会是你一个人。但是我那时还不会写太多字,没有及时给老耿做出正确的开解和指导,只能让这位少女独自辗转,静静地被自己的猜测折磨,默默地咀嚼着情窦初开的悲喜。

  我能对这些印象能够如此深刻,是因为我总是能在现场参观到最真实的直播。后来想想,我真是老耿掩饰早恋的最佳作案工具,我那么小那么傻,还那么听老耿的话,简单易携,随处可放,就像一只不会随地大小便的小狗,个把人约老耿出去玩尤其是有王先生在的场合,老耿把我带着既可以打消大人的顾虑,又给大家带来一个活的玩意儿增添乐子,真是两全其美一举两得。而且老耿的同学都非常喜欢我,我还没上学的时候老耿会在下午上课之前的午休时间把我带到她教室去,一群哥哥姐姐围着我宠着我,让我站在讲台上给他们背诗唱歌。后来他们小学毕业,老耿每次的同学聚会都会带上我,老耿的同学都说,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

  我不知道老耿的初恋是不是在她小学毕业来到之时戛然而止,只知道老耿升上了初中之后又在日记里出现了好几个陌生面孔,而后来她的日记改成了加锁的,我也有了自己的感情纠葛要处理,对她的关注日益减少。直到我升上初中,老耿读到高中,我们又处在同一所中学的时候,我才又一次有机会亲临老耿的情感旋涡。

  我和老耿读的中学,是一所百年的重点学校。从学校大门口开始一直延伸到内部深处的教学楼区的那条路旁,栽着两排高大沉默的梧桐树。那年8月,我第一次走进这所中学,在一切不满和叛逆发芽之前,便在这条梧桐树之下的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对彼时的我来说实在太大了,不管是物理上还是心理上,他都在第一眼接触时给了我无比的震慑力。十二岁的我空无一物,不问世事不明事理,莽撞且无知。大概自卑是从那时产生的吧,青春期的初始我就处在了下风,哪怕日后学会了再多恶毒的语言,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到最初把这一局扳回来。

  然而在那个最初的第一局中,真正打败我的,其实并不是这所学校,甚至不是让我一直念念不忘的两排梧桐树,而是这所学校里的少年。这所学校盛产少年,他们干净整齐,温柔儒雅,低下头轻轻地抿一下嘴问你怎么了。所以对少年所有的好感都是从这里开始的吧,哪怕以后不小心被辜负了,也无法由衷憎恨起来。

  初中报到的第一天我非常不争气地迷了路,这所学校的少年及时地出现,他干净整齐,温柔儒雅,低下头轻轻地抿一下嘴问我,怎么了。我跟在他身后,走在八月的梧桐树下,蝉鸣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太阳透过浓密的树叶只剩斑驳的光照耀在他微驼的脊背上。那个时候我大概已经迟到了吧,所有人都被自己的班级认领,整座学校安静得如若空无一人,我仿佛一个局外人一样游离在校园里,孤独却自由,所以应该是那一刻开始爱上逃课的。

  这位少年顺利地帮我找到了教室,后来我才知道,他姓杨,是大我三届的高中部的学长,与老耿同级同班,不出意外,杨先生成了老耿的追求者之一,而且差那么一点点点,就成了我的表姐夫。

  杨先生绝对是高中时男朋友的标配,是我认识的所有和老耿有过故事的男生中评分最高的。他皮肤很白个子很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斯斯文文,会主动低下头对你笑,这么年轻就知道自己的优点是什么并且愿意展示出来,必然是智商和情商都很高。他喜欢老耿,毫无保留但并不是奋不顾身,心无旁骛却又不是非你不可,他的爱坚强但随性,持久却自由。也许是人在还没成熟的时候总是喜欢信奉一切不可能的事情,老耿认定杨先生并不是真正地喜欢自己,就算有一百个人在她耳朵旁边念叨,他是喜欢你的啊是真的啊,老耿只觉得这一切都是众人皆醉我独醒。

  老耿高三毕业的时候,杨先生过生日邀请了她,老耿又把我带去做掩护。儿时的经验告诉我,老耿内心其实还是很喜欢杨先生的,不然为什么她要像把我带去初恋王先生的生日会上一样带我去参加杨先生的生日呢?可是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生日会上老耿拒绝了杨先生一切眼神的勾引和言语的挑逗,连类似“让我们在大学四年一起经营一场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吧”的建议都置之不理,神情淡定得不得了,立场坚定得让人发指。旁人指点说这个场景太熟悉了,他俩这样敌进我退敌退我追的戏码演了整整三年,杨先生屡战屡败真的不是他实力不行,而是敌军太狡猾啊。

  杨先生在老耿大学期间不止一次地跑去老耿的大学参观学习,还趁老耿不在家的时候,和我大舅大舅妈打成了一片,不知道怎么又成功笼络了我爸妈,我本人早就是一个顽固的挺杨派,所以不知不觉杨先生成了我们全家人都认定了的准女婿准姐夫,除了老耿,我们所有人都对杨先生宠爱有加。

  可就算杨先生做到这一点,也只能导致最后让他差点儿就成了我们家的一分子。

  “差点儿”的意思,放在老耿那边的理解应该是,绝对不可能。

  关于杨先生的点滴我已经无法再从老耿的日记中接触到她真实的想法,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有写日记的习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无法理解老耿为何会对这样一个男生和感情有如此强烈的抗拒乃至敌意,直到以后我来到了十六岁十七岁和十八岁,开始莫名其妙地和全世界作对之后,才真正懂得了老耿曾经的彷徨和心虚。

  有这么一个男孩子,他身世清白身家清廉,优秀,洁白,有漂亮的牙齿和好看的笑容,除了一双价格不菲的乔丹鞋,好像一切都不在话下。可你只有青春期的躁动和不安,以及随时都在萌动的痘痘和皮下脂肪,更可怕的是他才十六七岁,便把你放在了心里,那他准备让你把他放在哪里呢?再怎么坚持都无法做到体谅,再怎么温柔都无法做到包容,而且还有年轻和骄傲在作祟,除了一再的错过,似乎也想不到其他结局了。

  所以老耿在杨先生这样的感情强压下,大三的时候结识了我现在的表姐夫,一个笑容温暖体态微胖的男人,然后火速与他坠入爱河,大四毕业之后不顾家人反对,不顾杨先生的一往情深,远赴厦门,结婚生子,扎根在鼓浪屿,与一人相守,执一人之手,从此不闻江湖事,笑看风云起。

  我猜我的表姐夫一定从来没有和老耿肩并肩走过我们中学的梧桐树,他一定没有日复一日地坚持放学后送老耿回家,一定没有坐十个小时的火车跑去老耿的学校给她说一句生日快乐,也一定从来都没有因为老耿的一句话半夜开车跑到老耿家楼下给她送鸭脖,所以他得到了我善良美丽的表姐。

  我最后一次参加老耿的同学聚会应该是我大学三年级,老耿完婚之后从厦门回家探亲,那时老耿的所有小学同学几乎都已经结婚生子,至少也有了谈及婚嫁的男女朋友。所有人看到我都说,小妹妹也长大了,看来我们真的老了。到场的还有王先生,刚从俄罗斯留学归来,在各位同学的起哄下王先生和老耿合唱了一首《广岛之恋》。一曲唱毕便准备起身离开,理由是要去陪未婚妻挑婚纱。

  那天晚上老耿的小学同学在KTV玩到很晚,我知道其中一些人曾经都或多或少地发生过什么,而大部分都还没来得及发生什么就结束了。房间里灰暗的灯光打在他们一度风华绝代的容颜上,想想那些心惊肉跳的过去,所有人都选择在歌曲中释放情绪。

  江湖上的传奇都是这样落幕的吧,最美的谷主嫁为人妇,最强的侠士归隐山林,那些不世的荣华富贵和快意恩仇竟然以这样的让人沮丧的方式烟消云散。因为老耿,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早我的年龄一步在我面前上演,也许我根深蒂固的悲观情绪就是在第一次翻开老耿日记时种植下来的。

  老耿前两年给我生了个外甥女,福建籍,长得漂亮无比,脸上的胶原蛋白灿烂得让人心醉。老耿早就洗尽铅华俨然一副家庭妇女的样子,可能是年龄变大,继承了我妈和我姥姥大惊小怪的个性,对于我成为“作家”这件事的反应和大人们一样让我无所适从,专门注册了一个微博代替我妈对我的一切言论进行点赞和转载。尽管有点反感,但我很高兴能成为老耿的骄傲。

  很多妹妹在长大之后便会对姐姐直呼其名,可我从来不,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见到老耿依然要恭恭敬敬地喊她一声“姐姐”。

  毕竟是偶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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