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觅涯网!让我们泛一页扁舟,文海觅涯!

大地

  • 作者: 唐羽凡
  • 发表于: 2015-05-14 13:50
  • 字数:6808
  • 人气:2045
  • 评论:1
  • 收藏:0
  • 点赞:0
  • 分享:

  (一)
  1999年7月18日,我出生在北川的一座小镇里。
  这片土地上还生活着我的太祖、祖父、祖母、父亲和母亲。太祖年轻的时候被国名党抓过壮丁,随部队一路到了距小镇几百公里远的一座县城,他在那里逃了出去,后来参加了八路军,从此半生风雨。
  祖父和祖母出生于50年代。抗美援朝胜利的时候,年幼的祖父看着朝北方行军礼的太祖,脆生生地问,“爸爸,你在做啥子?”
  太祖说,“我在给毛主席敬礼。”
  祖父八岁的时候,跟着大人们一起炼钢,一起吃公社的大锅饭。后来“大跃进”失败,太祖母和祖父的弟弟饿死了,太祖和两个儿子相依为命。
  1966年,文化大革命,祖父已经长成个健壮的青年。他在那个时候去了成都,学了一手木匠手艺。我曾经问过祖父他记忆里的文革时代,向来和蔼的他却骤然冷下脸来,对我喝道,“你问这些干什么!”
  于是我乖乖闭嘴,低下头偷偷看他,他躺在凉椅上,望着门外过往的行人,一口一口地抽着旱烟,像是在想些什么。
祖母一生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所属的县城,她19岁那年嫁给我祖父,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我父亲出生在70年代,青年时也曾不务正业,跟着一批混黑社会的人鬼混。那是一批人先富起来的时代,16岁的父亲跟着朋友去了北京闯荡,却终没成为富起来的那一批人。我的家里有父亲当年和朋友们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合影,照片里的父亲一头长发,笑容灿烂,背后的毛主席像望着这群年轻人,像在凝视这一个属于他们的时代。
  父亲20岁的时候去了大连,结识了在饭店做服务员的母亲,两人是同乡,还是远亲,于是相爱,成家。
  对于父辈的那个年代,我最深切的印象是耸立在海港边的一根根冒着黑烟的大烟囱。深黑色的浓烟从烟囱里缓缓飘出,渐渐浮向天际。码头上的人们扛起箱子,汗水划过他们泥土色的脸庞,凝聚在下巴尖上,又一滴一滴地坠下。他们笑着,口里喊着号子,心里想着远在千里外的故乡和亲人。
  那是城市,是工业发达的地方。对于我这一代人,那是停留在父母的教诲和发黄的相片里的时代。
  2003年,年幼的我随舅舅坐上北上大连的绿皮火车。从此以后,城市的标签成了宽阔的街道,炫目的霓虹,缤纷的过客和头顶上拖着长长的尾巴呼啸而过的飞机。
  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举国欢庆。
  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智能机普及全球。
  这是我的时代。
  2009年,我回到四川,回到那片养育了我的血脉的土地。
  这片土地见证了时代的变迁,一批又一批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他们的故事印在时代里,印在这片土地上。这片土地就是他们的根骨,深深烙印于血肉之间,他们于此生,于此亡,便是匆忙一生。而大地还将继续沉默:它接受了几十年前的一批人,还要守候几十年后的一批人,和属于他们的时代。
  (二)
  我出生的县城里几千年前诞生了一个叫司马长卿的人。
  长卿年少时就博览群书,满腹经纶,于是免不了成为一个有志青年。有志青年司马长卿有一天从书中认识了他毕生崇敬的人,那个人叫蔺相如。于是司马长卿在离家闯荡之日给自己改了名字,叫司马相如。
  我还很小的时候,经常被祖父抱在怀里听他讲故事。祖父没有念过书,只知道几千年前那位传奇老乡司马相如和生在临县的朱德大将军的事迹。
  但祖父从没给我讲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
  我有位天才朋友,年纪不大,肚子里的干货却不少,时常和一群老师争论的面红耳赤。他是那种整天上网打球睡觉,考试还能得满分的人,现在人们通常称这种人为“学神”。他和我住同一间宿舍,每到晚上就给我们讲故事谈感慨,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也就是从他那里听来的。
  传说中,或者历史上,司马相如和卓文君是在一场宴会上认识的。当时的司马相如已经是写出了《子虚赋》的大家。他和卓文君一见钟情,于是在宴席上当场弹奏了一曲《凤求凰》:
  “ 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
  从此后,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两人便经常私自来往。终于有天夜里,卓文君悄悄逃离家门,与司马相如一路私奔到成都。
值得一提的是,卓文君和司马相如过着清贫的日子,司马相如却中途迷上一位才女,卓文君便写下了那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于是司马相如迷途知返。
  这段弦外之音倒让我想起了《黄金时代》里的萧红与萧军。这两位生在东北冰雪严寒之地的文人,有些景遇与千年前的二人何其相似。
  我的朋友讲完他们的故事后长叹一口气,望着天花板说,“这辈子做不了司马相如,也要名扬天下。”他又对我们说,“我不能被忘记,哪怕只有一个卓文君记得我。”
  (三)
  我有个有些玩世不恭的表叔,今年三十多岁了。他很喜欢和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往,因为他说他还没老。
  我的表叔长得很帅,也有一个很漂亮的老婆,他们的女儿今年六岁,完美的遗传了父母的基因,长得很是可爱,脸蛋红里透着亮,像是能掐出水来,是个美人坯子。
  我闲来无事就喜欢屁颠屁颠地跑到表叔家里和他一起吹牛。有一次,表叔抱着女儿,招呼我坐,我让他给我讲讲他以前的故事,我说,“可不可以有点限制级情节?”
  “不可以。”表叔微笑着看着我。
  我说,“好,你讲吧。”
  表叔喝了口茶,缓缓开口。
  1999年,我十九岁,和一个朋友一起离开了家门。那个朋友和我是过命的交情。那个时候年少轻狂,想去混黑道,差点被人害了,是我朋友救的命。后来有次他拿刀砍人,刀尖直接奔脑袋去了,我一下扑过去拦下了他,那个时候正要严打,我也算是救了他的命。
  我们一路到了北京,下了火车站小心翼翼地数钱,我们俩加一块一共一百多块钱。我们在北京城里悠哉悠哉地晃悠,当时从没见过大城市啊,可算是开了眼界,到天安门广场上都情不自禁地给毛主席鞠了一躬。晃悠了几天,我俩裤兜就比脸还干净了。
这下怎么办呢?我就问我朋友。他说要不咱们换个城市吧,北京人太多了。我说好,但是没钱。他说,咱们先找份工打。
  于是我们找了家工地,背水泥,来回走一里路,一袋两毛钱。我们在那里做了一段时间,加在一起有一百多块钱了,就商量着要走。我朋友趴在床上,主要是因为后背上有些地方皮被磨烂了,不敢躺。他甩给我一根大前门,说,走个锤子走,这能走吗。
  我说,好。然后我们休息了一天。
  第二天我们到了火车站,看到一家什么商务大酒店,一个穿西服戴眼镜的人从里面搂着一个打扮的很妖艳的女人走出来,我远远地望着他们,啃了一口馒头,说,狗日的。我朋友也啃了一口馒头,看着他们说,狗日的。
我看到一个女人牵着女儿的手走过去,女人很漂亮,她的女儿也很漂亮,我想如果有天我也有这么漂亮的老婆和女儿该多好,人生都圆满了。
  我看了看朋友,他低着头默默地啃着馒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们到了保定,我朋友在那里和一个女人搞起了。那个女人是北京的,说话一口京片子味儿,但一个人住在保定。她似乎很有钱,隔三差五就给我朋友拿钱花。我们在保定待了一个月,我朋友带着那个女人的几千块钱和我一路跑到西安。在火车上,我几次想开口,但他一直看着车窗发呆,我知道有些话不能问了,于是我们都不说话,后来要下车了他才跟我说,我们走吧。
我们去吃了火锅,两个人都喝醉了,他搂着我的肩膀说,都他妈是人,谁他妈想遭罪,你不要担心,我就算忘了自己,我也忘不了你,你只要还记得以前的我,那什么事儿都没有。
  我又喝了一口酒,喝完就吐了。吐完以后,我擦了擦嘴,声音颤抖地说,好。
  然后我们用那几千块钱到处跑,这个城市待几天,那个城市待几天,跑了不到半个月,钱就用光了。
  我们又去打工,赚到钱又跑,期间我朋友又勾搭了两个富婆。南方的女人似乎比较精明,始终没有他从保定那个女人身上捞的多。
  有天下班后我们又准备离开,我朋友在床上给我扔了根红塔山,说,我觉得我挺喜欢这种生活的。
  我问,什么?
  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烟,突然笑了一下,然后说,自由。
  在外面疯跑了一年,我想回四川,他说,我不回去了。我想了想,说,那我也不回去了。
  我们在武汉租了间房子,一起过了年。正月二十一那天,我收到家里寄来的信,要我快些回去,于是我一个人回了四川。我回去后不到十天,我朋友的父亲发疯杀了人,自己也自杀了,我急忙写信通知他,他没有回来。
  我在家里待了一段时间,我走的时候,油菜花开了,满山遍野的淡黄色和沁人心脾的清香,我突然觉得有些舍不得,也第一次发觉原来生活远不止如此。
  我和一个亲戚去了大连,就是你爸爸。那年你已经快一岁了,你爸爸挺励志,他给我说,你小子是不知道,有了家,什么都有了,加把劲。你爸爸特别勤奋,干活比谁都认真,工钱也比我们多。我每天反复麻木的工作,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那个时候,我跟着你爸爸混,很迷茫。我不知道我那个朋友在哪里,在做什么,我只知道生活还得继续,我还要一天一天的成熟。
夏天的时候,家里寄来信,我才得知朋友的母亲也死了,朋友回去给母亲做完后事,一把火烧了房子,从此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我在大连混了几年,认识了一些人,一起做了些生意,算是有了点积蓄。有一年,我约客户的路上遇到了朋友。他混得很惨,和一群街头卖唱的人在一起,穿着脏兮兮的短袖,像个流浪汉,但他在笑,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在笑。
  我小心翼翼地上去叫了他一声,他一下怔住了,旁边的人还在继续唱,他抬头看着我,又低下头,再转过头给身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才起身朝我走来。
  他说他改了名字了。
  我说哦。
  我说,你还好吗。
  他说还好。
  相顾沉默。
  半晌,我说,回来咱们一起干吧。
  他说,回哪儿?
  不用回去了,房子都烧了。
  我说,我……
  不用了,我还没忘。他打断我。
  他看着我,笑了一下,说,你走吧。
  我知道我该走了。那天晚上,一起做生意的朋友见我不大对劲,问我怎么了,我说路上碰到个疯子。
  后来我的生意失败的时候才知道,他不但没有疯,甚至比我更清醒。因为这世上有两种浪迹天涯的人。
  “因为这世上有两种浪迹天涯的人,一种为了自己,一种为了天地。”表叔说完,喝光了杯里最后一口茶。
  我手里的茶还是满的,似乎也将溢出来,但我始终没喝,那杯起始冒着热气的茶在我手里静默着褪去温度,我在心中静默的看着他们。
  那天我回家走的是街道后面的山里的小路,春天已经来了,满山遍野的油菜花在大地上飘动。风带来一阵阵清香,又将带着这能怡神的香气去往更远的地方。我站在原地,看到山的另一边的景色——另外一座山顶,一块一块黄色的油菜花田铺在天地间,花儿迎风飘荡,就和父辈的信仰一样:他们相信,山的另一边永远都不会是山,而是另一个,他们从未踏足过的,全新的,充满冒险意义的土地。
  而他们生活在这里,就像是在拥吻这个流动于大地上的纯粹而精彩的时代。
  一段故事应当有结尾,但我没问,表叔也没说。我把这个故事讲给我那位天才舍友后,他沉默了一会儿,给故事添了一个结尾。
  “几年以后在家乡看见了他的坟墓,据说是他一位亲戚立的。他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夜晚死在了离故乡千里远的陌生的城市,隔了一年多才被家乡的人知道。他的坟墓上已经爬满了枯黄的杂草,就像他父母的一样。”
  “为什么你会觉得是这样?”我问他。
  他说,“因为对于一个前世被禁锢了一生的漂流客来说,死在异乡就是对今生最好的报答。”
  “那为什么他还有个坟墓?”
 “你听我讲完。”他缓缓说道,“坟墓前有一大片黄灿灿的油菜花田,盛开的油菜花和坟墓就这么相互凝视着,一段岁月又一段岁月,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而这座墓碑将永远刻在这里,墓碑下是一段岁月,和淹没在岁月里的,将永不被人知的故事。这片人世间他踏足过的和未踏足过的大地就是他和这段故事最后的归宿。”
  “那最后呢?”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说。
  (四)
  我曾有一段时间无比迷信六道轮回前世今生的说法,起因是一个反复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梦境。梦里的我和一个叫阿楚的姑娘一起在藏地的雪野上飞奔,我们在漫天狂舞的凌厉的风雪中跑过一座又一座隐秘而神圣的雪山,最终到了一座宫殿前,她一脸虔诚地缓步进入,我刚想伸手推开门,梦就醒了。这个梦直接导致了我对西藏的向往和敬畏。而它令我相信这世上真有六道轮回是因为我结识了一个没有故乡的女子,她的名字叫阿楚。
  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个震撼我许久的句子:愿生命里最虔诚的信仰赐予你一个完美的灵魂。
  我对阿楚提起,她却始终不曾回答。直到她离开以后我才知道,她的信仰就是生命。
  这个世界上每个时刻都在发生着无数平凡或不凡的故事,它们或将会流传,或将被遗忘,但它们串在一起,就是一个永恒的烙印在大地上的时代。人们从大地上诞生,在大地上消亡,终结了一生的蹉跎岁月。他们的后人将铭记他们的名字,继续生存,若干年后步祖辈的后尘,止步尘世,泯于大地,如此反复无穷尽。而大地——它宽广的身躯会接纳所有人,所有人生。它和岁月无异,只是岁月只懂遗忘,而大地将会铭记。
  我在发现这一点之前一直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想我的灵魂开始朝着圆满出发。
  小的时候经常想,此时此刻我在发呆,而远方的人们在做些什么,他们是快乐还是不快乐,他们是否已将逝去,或者一个婴儿在这刻呱呱坠地,那他的人生又将如何。
  后来终于明白,人生是个没有结果的问题,它永远都是现在进行时。所有的人都知道回忆过去,因为生命的美好永远活在回忆里。而有的人懂得珍惜现在,于是他们就变成永远狂欢着的“在路上”的人——让人远远相望便会露出笑容的人。
阿楚说过一句话:这片大地上的人们都知道生命的样子,但真正看到生命的人寥寥无几。
  二十九年前的冬天,有个叫黄家驹的香港人写下了一首《大地》,这首歌里唱着: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在那张苍老的面上/亦记载了风霜/秋风秋雨的度日/是青春少年时/迫不得已的话别没说再见
  在那些开放的路上/踏碎过多少理想/在那张高挂的面上/被印证了几多/千秋不变的日月/在相惜里共存/姑息分割的大地划了界线
  回望昨日在异乡那门前/唏嘘的感慨一年年/但日落日出永没变迁/这刻在望着父亲笑容时/竟不知不觉的无言/让日落暮色渗满泪眼
  这是父辈的大地。
  我的父亲已将步入不惑之年,他是个朴实的中年人。父亲十六岁阔别家乡,二十二岁结婚,二十三岁有了孩子,三十三岁在家乡修了一栋楼房,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三十五岁买了一辆车,开始和朋友投资一些小生意,三十八岁修了第二栋楼房,至此已近半生。
  父亲年轻时梦想做一位有钱人,这样就能让他和家人不再被人轻视。他在一座座陌生的城市里苦苦打拼了二十多年,到现在也不能算是一个有钱人,但他再没有理想。
  父辈的大地上总是充满了纯粹的理想和爱情,那个时代的人似乎永远比如今胆大热情,似乎一切都能让我感慨生不逢时。
  后来我父亲说,他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想。
  我看着他有些浑浊的眼睛,和泥土色的额头上泛起的刻进面庞的皱纹,我看到了岁月。
  年轻的父亲在柜子里泛黄的相片里闪闪发亮。
  我曾经甚至有过一个荒唐无比的用来安慰自己觉得生不逢时的想法:或许我前世是父辈的某个人,甚至还和父亲认识,我们在一起度过了美妙的漂泊打拼的时光,然后有一天,我突然从父亲的生命里消失了,因为我死去了。父亲会怀念我,但他永远不会给他的儿子提起这些事,因为这是他和他们曾在大地上独自踏下的脚印,这些事是该沉默的悼念而不去打扰的。
  所以我无比热衷独自旅行,因为我觉得的信仰里还有这样一件事:寻找前世的足迹,在这片大地上,我曾踏足或未踏足过的地方。
  我的母亲年轻时也文艺的一塌糊涂,我家里有一本沧桑的笔记本,上面写满了母亲的诗句。我问过母亲关于她的曾经,她一直在讲父亲和我。我问她,“你年轻的理想呢?”
  母亲轻声笑了笑,说,“都不年轻了,谈什么理想,我们当年哪有你现在这么幸福,现在是你们的时代了。”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曾有最虔诚的信仰,我们在某个时光里会认为那是胜过生命的东西,在另一个已然陌生的时光里又发现那是低于生活的东西。人们习惯称它为理想。
  这片土地上生活着形形色色的人,其间偶尔会出现一两个天才,他们的故事不会被任何一个时代遗忘,而他们则会尘归尘土归土,圆满一生。这片土地上也有无数抱负远大的人,他们不知未来如何,却总能把一切都寄托在信仰上,我想他们也是圆满的。
  他们看见了生命的样子。
  (五)
  我那位室友给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黄金时代》。结尾的时候萧红说了一段话: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是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也就寻求了自然的结果。那自然的结果不大好,把一个人默默的,一声不响地,就拖着离开这人间的世界了。”
  这大地自古来承受了多少生灵。我们的祖祖辈辈都依着人世间应有的欲望在这里繁衍生息,这片大地便是他们于尘世的归宿,他们将万千个虔诚的魂灵一一交予大地,大地也将悉数容纳——接着再无止境的守候。
  人们还在大地上做了无数的事,这些事堆积成了一个叫做生活的强大的东西。这个东西会让人的生命从落地起便被蒙上了眼睛,接而在同样强大的岁月里,愈加稳妥。就像是纪录片里给一条平凡的河流的沉默的长镜头,河水一声不响地、缓慢地淌着,就像时间不会变似的——但那沉重的水终归是变了——它将流入大海,连带着那某时曾震撼过大地的智慧和波涛汹涌,一去不返。
  而我们,尚将活下去。在这片大地上,我们曾踏足和未曾踏足的地方。
  愿生命里最虔诚的信仰赐予你一个完美的灵魂。
  在我们活着的时候。

  • 收藏

  • 点赞

  • 分享

  • 打赏

粉丝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