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男孩进监狱的时候,刚刚十五岁。
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罗兰之夜”的塔兰泰拉之舞还有整整二十年才拉开序幕,此时,四季依然如常。住进“水晶棺”的第一夜,他目睹监牢透明墙面外那漫天飘零的秋叶,独自一人,怔怔地出神。
水晶棺中沉睡的,不是白雪公主,它不过是这里数万名囚徒闲极无聊下诞生的“雅号”罢了。三十年流转,国家的律法在长安街两侧改了又改,修了又修,最终建造出来的,便是这悬浮于长空万里之上的“水晶棺材”——全国唯一的监狱。
然而无论法律如何开明,却永远无法在罪犯世界的阴云上,拨云见日。
毕竟,罪恶,是人的天性。
法律,不过是制约天性的枷锁罢了。
多数人渴求理性。
少数人渴求天性。
此时的他,什么也不渴求。
末日的预言尚未浮出水面,末日的征兆却已四处生根。人口压力过大,资源短缺,社会一片动荡。他,便是在这一片动荡之中,失去了他的父母、他的家,他的一切。
记忆之中,父母亲皆是高级知识分子,父亲在清华大学语文系任教,母亲在医院担任首席医师。他记得清华园里,荷塘边父亲领着自己,听取蛙声一片;他还记得自己一次摔断了右臂后,母亲娴熟地接骨、上夹板、包扎,仿佛一名真正的,白衣天使。
父亲的诗意被枪声聒碎,母亲的技艺也未能逃离死神的镰刀。那一日,他的家中,来了十数人,脸上分明刻着两个大字——黑帮。那一日,黑色吞噬了一切,只因为,母亲未能救治他们所谓的“兄弟”。
那一日,暴雨倾盆。
黑帮抢占了他的家。
他,无处可去。
他,流浪街头。
他,茫然,不知自己将往何处去,也不知自己的未来将会是什么模样。或许若不是他做了那样一件事情,住进了这“水晶棺”的话,连棺材也得不到一份吧?
他做了什么?
复仇。
又是一个暴雨倾盆的夜晚。北海公园,全聚德。暴雨熄灭不了奢华的霓虹,灯红酒绿的饕餮盛宴仍然在这百年老店内,一桌桌上演。对于追求胃口体验的食客们,这里,绝对是上乘的选择。
然而这一晚,他们将要品尝到的,是全世界最鲜美,最甜蜜的味道——
血的味道。
晚八点整。黑色的车队鱼贯而入,黑色的肉体鱼贯而入,黑色的灵魂鱼贯而入。他们“兄弟”的追悼会将在这里进行,虽然,那也不过是黑色的肉体,黑色的灵魂。
说是追悼,实际上,仍是海味山珍。一副副虚伪的笑脸,虚伪的面具,投影到被大雨冲刷得斑斑驳驳的窗户上,汇成一幅百鬼夜行的浮世绘。
像是——
波提切利的《地狱图》。
马路对面,他坐在路边。没有雨衣,没有雨伞。他只是披着一块破油布,任凭无根之水噼里啪啦地打在头顶,又顺着鬓发汇成溪流,汩汩流下。他没有发抖。发抖不是他的习惯。这时的他,正细细地品味着窗户上映衬出的那一片鬼影。大笑的鬼影,恸哭的鬼影,愤怒的鬼影,癫狂的鬼影,手舞足蹈的鬼影,捶胸顿足的鬼影,挥舞刀剑的鬼影,杀人屠戮的鬼影……
最终都将化为——
死的鬼影。
他拿出一个小小的圆盘,按下按钮,转身走向最近的公安局。身后,一声巨响,冲天的烈焰迎着骤雨发出暴戾的呼啸,一瞬间,骤雨暂歇。
饭店被掀上了天。
听到巨响,他驻足,转身。看着那浇不灭的火焰,他的心底,忽然萌生出一种异样的兴奋。
“啪——”
一截断肢落在他面前,身边被爆炸吓得四处奔逃的女孩,看到这一幕,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晕倒在地。而其他人,也更是不知所措,脸上写满恐惧地,加紧了逃命的步伐。
他,驻足原地。
拾起那一截断手,手的中指上,戴着一枚玉石戒指。他端详了片刻,将那戒指连着中指一同扯下,扔在地上,踏了个粉碎。
那便是他复仇的尾声。
饥肠辘辘,腹部唱起五脏庙的哀歌。
他嗅了嗅,手中的断肢。
好香。
(二)
红蓝交替的警灯将男孩包围。人群环绕,打着哈哈,看着数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将包围圈正中的男孩打倒在地,拷起,带走。
在男孩的眼中,一切都是黑色的。黑色的天空上,黑色的雨水从天而降,黑色的街道两侧,黑色的店铺琳琅满眼,黑色的肉体在四处漫步,里面乘装的,是黑色的灵魂。
这黑色,令他心烦意乱。他低头看看自己,却发现,自己,也是黑色的,里里外外,都是黑色的。
他讨厌黑色。
若说复仇后的他,还有什么苦恼的话,便是这个了吧?
他挣扎,他痛苦,他嚎叫。周围黑色的人群,只是发出几声啧啧的咕噜,他们黑色的目光,刺人骨髓。冷漠的颜色,是黑色的。
入狱已是必然,他坦然接受。他杀了人,却并非因杀人而入狱。一场爆炸,将他打上了反人类的罪行。这罪行,他亦坦然接受。毕竟,从那人手里接过遥控开关的一刻起,他就知道,入狱将是他余生的宿命。恐怖主义?是的,他隐约记得,那人自称,东突厥斯坦。
三十年,足以使国家废除死刑。政府被四处的动荡纠纷缠得心烦意乱,这样的犯人,就送给“水晶棺”处置好了。
于是,他来到监狱。
在这里,他看到了白色的人。
有些人渴求理性。
有些人渴求天性。
这些人,都是白色的。
这里的人,都是白色的。
看向窗外,秋叶飘零。他叹了口气。红色的秋叶,如同真彩落寞于黑白,红与黑,实为一体。眼前这副景致,仍然是令他头痛不已的黑色。
“小子——”身后传来恶毒的声音:“再杵在那里,杀。”声音里不带任何语气,杀气却自然而然地流露。男孩顺从地让开,给发声者以足够的夜色。他知道,这发声者,是十足的野兽。
却也是,白色的野兽。
发声者名为埃尔文·康拉德,年岁五十有余。因连环杀人而入狱,入狱前,已杀死男女老幼,共计三百三十三人。若不是律令改革,以这样令人发指的罪行,怕是早就被人在脑子里种上了枪子。
这“水晶棺”的最高层里,住着的,又哪里有“等闲”之辈?人类最丑陋的罪恶,在这里集聚一堂,开着盛大的春节联欢晚会。这里,是他们的天堂。
“你,怎么进来的?”男孩刚刚进来时,埃尔文一副懒散的模样,躺在牢房的床铺上半眯着眼睛问。他的脸上,四处都是疤痕。就连头发丛里,也随处可见凹凸不平的伤疤。配上他那如同玻璃切割混凝土的嗓音,十足一位冥府夜叉。
或许他早就挨了枪子?“恐怖分子。”男孩顺从地回答。
“哼——年纪轻轻,做得倒是惊天动地。”埃尔文瞄了他一眼,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为什么?”
“复仇,以及意外。”男孩坦白,已经是棺材里的人,撒谎没有意义。
“无聊。”埃尔文闭上眼,翻了个身。“杀人,复仇,亏你能把这两个联系到一起。”
“那应该怎样?”男孩鼓起勇气,眼前这白色的野兽令他怦然心动。
“……少废话,明天再说。”沉默了许久后,白色的野兽如此回答他。
男孩耸了耸肩,爬上自己的床铺。
对他,无论昼夜阴阳,日月盈亏,世界,永远是黑色的。
然而,这一夜,永远被打破。男孩的眼前,燃起了一轮崭新的太阳。
这一夜,看着那白色的野兽,他彻夜未眠。
(三)
“想不到你小子,学得倒是快!”秋月之下沉默的二人对峙了不知多久后,埃尔文率先打破僵局:“七百二十九种杀人之道,背得滚瓜烂熟。这我倒是真的要佩服你——”
“谨遵老师教诲。”男孩不慌不忙。早期父母的教育带给他超人的记忆力,过目不忘,入耳不出。这,一直是他引以为傲的能力。“不过,老师杀人无数,仍未告诉我这其中的缘由。”
“缘由……”埃尔文吐出一块晚餐时便一直嚼在口中的骨头:“不久后你便会知晓。”
“什么时候?”
“有些事情,该来的时候便来。”埃尔文指了指墙面上刻着的日历“三日之后,有人要越狱。”
“越狱便需要暴动做幌子。”男孩笑了,这种事情,他早已是轻车熟路,毕竟,在这里耳濡目染,罪犯的小伎俩,怎会不知?
“而暴动之时,别忘了怎么动刀子。”似乎是枕头不舒服,埃尔文换了个姿势,翻过身去,不再理睬他。
三日后,男孩确实知道了埃尔文所说的杀人之道。
白进红出的一瞬间,眼前那黑色的人,一瞬间,白光乍现。白色的肉体躺倒在地,白色而温热的鲜血喷溅在脸上白色的灵魂向上飘飞而去。
那一刻,他的世界被染成了白色。
白色转瞬即逝,他杀了更多的人,于是白色再次归返。脚下死尸如山,身体沐浴在乳白色的温热液体里,一切都是那样的完美。
这,才是世界应有的美好姿态。
然后,他被流放了。
暴动后,“水晶棺”再也无法容忍这样的事情,便将他与埃尔文,那白色的野兽,一同流放到了——世界上最后的净土——西伯利亚。这里荒无人烟,鸟兽稀少,自然,食物也是稀缺无比。对于想借自然之手,将这二人扼杀的“水晶棺”来说,这里自然是绝佳的选择。
二人却异常兴奋,仿佛得到了什么救赎一般。
因为,这里,世界是白色的。
只可惜——
人体总是脆弱不堪。
很快,战争、饥饿、瘟疫、死亡,四骑士骑着战马接踵而至。
与狼厮杀时,埃尔文腿上被咬了一口,很快伤口感染,他发起了高烧。饥饿随之来到,死亡的阴影也渐渐笼罩上来。白色的野兽不见了,留下的,只是一具黑色的衰老肉体,灵魂渐渐褪为灰色,仍然在肉体中挣扎求生。
“杀了我。”衰老的埃尔文躺倒在地,饥饿加上病痛已经让她的灵魂不堪重负:“然后活下去。”
“……”男孩怔怔地看着眼前这衰颓之人“不。”他倔强地拒绝。他心底却知道,该来的终将到来,老人,不,野兽说过的。“不。”
“杀了我。”老人的眼中泪水满溢,男孩头一次看到他的眼中闪耀着恐惧的光“趁着我的灵魂还未完全褪色。”这,便是埃尔文心底最深的恐惧。
沉默片刻,男孩掏出猎刀,一刀斩断了老人的喉咙,又反手一刀,切入心脏,一拧,将那跃动的血泵彻底绞碎。这,是野兽教给他的。
白光闪现,又转瞬凋落。
留下的,只是一只白色的小兽,和一句苍白的尸体。
多年前那个雨夜的回忆卷土重来,那时饿极的男孩,拾起地上的断肢,大快朵颐。
这一次,他哭着,猎刀向下挥舞,开膛破腹。黑血冒着黑气,灼人脸面,沾上他的手,又变成白色,渐渐凋零而去。
他将脸埋入一片血泊之中。
(四)
饱餐一顿,他站起身来。
男孩死去,男人出生。
男孩,变成了男人。
男人从此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世界是黑色的,他要用这双手,去将其漂白。
过去的名字毫无意义,男人拾起新的名字。
过去的所做毫无意义,男人拾起新的衣钵。
除此之外,男人拾起一枚纹章。
铁三角的纹章,这将是他一声的见证者。
若干年后,一片荒原之上,当那遍体鳞伤,瑟瑟发抖的壮汉在雪地里匍匐着,挣扎着,仍然拼尽全力的时候,男人如同救世主一样出现在那人面前,又如同救世主一般,将其拯救。在这之前,这样的事情,男人已经重复了两次,一个士兵,一个政客。这次,是第三次。
“尊、尊姓大名?”转醒之后,那壮汉问的第一个问题,如是,先前的两人,也是这样问道。
过去毫无意义,男孩已死。
“埃尔文”男人从胸前衣兜里掏出一根烟,给自己点燃。
“埃尔文·康拉德。”
(五)
无关紧要。
多少年前,这一切,都过去了。
回忆令人不快,他便从梦中醒来。
眼前,一切依旧,依旧得令人厌倦。
令人厌倦的,很快便会改变。
胸前的纹章沉甸甸的分量让他心安。黑铁色的质地上,因涂抹了一层厚厚的血浆,而显出妖异的暗红色。
这才是他的本色。
公会?不,不不不,什么公会的权利斗争,无论是法兰克那套理论,还是那三人口中的仁义,对于自己来说,统统毫无意义。他要做的,和权利毫不沾边。公会对他来说,不过是毕竟路上的一些杂碎风景而已。
还是黑色的风景。
他要做的,是漂白,是毁灭。
只有毁灭的瞬间,被漂白的世界才是最完美无瑕的。
哪怕只是一瞬。
漫天奇光异彩,有如圣灵逞威。
只有一千个太阳,才能与其争辉。
我是死神,我是世界的毁灭者。
他回想起自己日记末尾的一段话。
是的,当那有如千日升起的光华洒满天地之间时,当二百余万人的灵魂被烈阳之辉涤荡洗礼时,当末日的劫灰被烈风吹遍寰宇之下,南北半球时,当“罗兰之夜”的后传重新搬上银幕时……
他将是死神,他将是世界的毁灭者。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一件事情。
大局已定,自己的血肉之躯也已经奉上祭坛。那么在这之前,就让棋手,和棋子们一起玩一 玩吧。